温州市浙南农副产品市场有限公司关于浙南农副产品中心市场78宗资产公开招租公告
温州市浙南农副产品市场有限公司关于浙南农副产品中心市场78宗资产公开招租公告
经本公司研究,将浙南农 (略) 场78宗资产公开招租,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将有关招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资产基本情况:浙南农 (略) 场商铺、仓库、配套用房等共78宗资产总计1747.22平方米(详见附件)。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详见附件,最终起始日以实际交付日为准。
三、招租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的单位或个人〔投标人未在 “中国执行 (略) ”和“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
四、租赁用途:商铺、仓库、配套用房。
五、费用支付方式及招租底价:
1.费用支付方式:先付后用,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出租方提供租金发票(含税),水电费及综合管理费等由承租方承担。
2.招租底价:见附件。
六、报名方式:个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单位由法人携带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报名。承租仓库的凭浙南农 (略) 场内的营业执照予以报名。报名时须交纳不计息竞投保证金仓库为3000元/宗,商铺为#元/宗,配套用房为#元/宗, (略) 财务部,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未缴纳竞投保证金者不予报名。如公开竞投成功的,竞投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否则一次性退回。
七、承租人确定:经本单位审核确认的意向单位或个人,通过投标形式最终确定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具有租赁优先权。
八、报名期限:本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11月12日起至起至2024年11月20日下午5时止(双休日不受理)。若本次公开招租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承租人,不变更招租公告内容,按照7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自动延长4个周期,至2024年12月30日下午5时止。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在《租赁合同》中明确。
十、报名地址: (略) 浙南农 (略) (略) 407室,联系方式:资产经营部 0577-#、0577-#。
附件:浙南农 (略) 场78宗资产招租明细表。
(略) 浙 (略) 场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2日
经本公司研究,将浙南农 (略) 场78宗资产公开招租,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将有关招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资产基本情况:浙南农 (略) 场商铺、仓库、配套用房等共78宗资产总计1747.22平方米(详见附件)。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详见附件,最终起始日以实际交付日为准。
三、招租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的单位或个人〔投标人未在 “中国执行 (略) ”和“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
四、租赁用途:商铺、仓库、配套用房。
五、费用支付方式及招租底价:
1.费用支付方式:先付后用,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出租方提供租金发票(含税),水电费及综合管理费等由承租方承担。
2.招租底价:见附件。
六、报名方式:个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单位由法人携带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报名。承租仓库的凭浙南农 (略) 场内的营业执照予以报名。报名时须交纳不计息竞投保证金仓库为3000元/宗,商铺为#元/宗,配套用房为#元/宗, (略) 财务部,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未缴纳竞投保证金者不予报名。如公开竞投成功的,竞投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否则一次性退回。
七、承租人确定:经本单位审核确认的意向单位或个人,通过投标形式最终确定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具有租赁优先权。
八、报名期限:本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11月12日起至起至2024年11月20日下午5时止(双休日不受理)。若本次公开招租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承租人,不变更招租公告内容,按照7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自动延长4个周期,至2024年12月30日下午5时止。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在《租赁合同》中明确。
十、报名地址: (略) 浙南农 (略) (略) 407室,联系方式:资产经营部 0577-#、0577-#。
附件:浙南农 (略) 场78宗资产招租明细表。
(略) 浙 (略) 场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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