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仆寺旗贡宝拉格苏木人民政府拥有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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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仆寺旗贡宝拉格苏木人民政府拥有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转让

项目名称 太仆寺旗贡宝拉格苏木人民政府拥有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转让 项目编号 N0109FC*
挂牌起始日期 2024-11-25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2-06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位于太仆寺旗贡宝拉格苏木五旗教包嘎查,东至国道,南至国道,西至空地,北至空地。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334.31 套内建筑面积(㎡) 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定为准
土地使用权面积(㎡) 3400 使用期限 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定为准
权利性质 划拨/其他 房产类型 机关团体用地/其它
房屋结构 砖木结构
所在层数 1层/共一层
房屋户型 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定为准 房屋朝向 以标的实际情况为准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装修情况 以标的实际情况为准
抵押情况 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临近国道,交通便捷度一般。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20
评估基准日 2024-07-15
评估机构 四合永益房 (略)
转让底价(元) *.2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太仆寺旗贡宝拉格苏木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晓璐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中共贡宝拉格苏木委员会第12次党委会会议纪要【2024】16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太仆 (略)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标的为太仆寺旗贡宝拉格苏木人民政府拥有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转让,根据转让方提供的资料显示:位于太仆寺旗贡宝拉格苏木五旗教包嘎查,不动产权证号为蒙(2024)太仆寺旗不动产权第*号,房屋面积为334.31平方米,建筑物层数为1层。宗地面积为992.1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开发程度三通一平。标的照片图片仅供参考,本次转让房产实际情况以现场勘验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

2、本次转让标的临近村庄,交通便捷程度和配套设施一般,附近有太仆寺御马 (略) ,国家AAAA (略) 位于贡宝拉格苏木所在地,距宝昌镇 25 公里,总面积1.*亩建筑面积 1.3 万平方米,建有标准速度赛马场、马术绕桶赛场、御马文化博物馆、御马大酒店、室外马术训练场、室内马术训练场、马文化会所、篝火广场、人工湖、战车式蒙古包群、奈曼风情包群等基础设施,可同时接待1000人就餐,700人住宿。

3、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以转让方提供资料为参考,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最终成交价不因面积误差而改变。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4、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 (略) 置标的。

5、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7、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 (略) 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勘验现场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 (略) 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受让方应当在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受让方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收到转让方价款转付通知书后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过户时所涉及到的各项税费按国家 (略) 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标的房产办理权属变更过户时,转让方负责配合提供变更过户相关资料及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标的交付前的取暖费、水电费、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转让方承担;标的交付后涉及的取暖费、水电费、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4、如涉及补交土地出让金的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5、转让方在收到交易价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工作。在交房前所发生的费用、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产生的费用及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预约

勘验地点:太仆寺旗

勘验联系人:吴晓璐 *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11-25 09:00:00 至 2024-12-06 17:00:00
报名手续

受让申请书.doc

意向受让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保 (略) 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12-06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房屋交接及资料交接工作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最终受让方所交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11-25 09:00:00-2024-12-09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孙宁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项目公告期内
咨询地址 (略) (略)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分中心
技术支持 艾经理 *
其 他 内蒙古产权交 (略) (http://**)

,太仆寺旗
项目名称 太仆寺旗贡宝拉格苏木人民政府拥有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转让 项目编号 N0109FC*
挂牌起始日期 2024-11-25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2-06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位于太仆寺旗贡宝拉格苏木五旗教包嘎查,东至国道,南至国道,西至空地,北至空地。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334.31 套内建筑面积(㎡) 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定为准
土地使用权面积(㎡) 3400 使用期限 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定为准
权利性质 划拨/其他 房产类型 机关团体用地/其它
房屋结构 砖木结构
所在层数 1层/共一层
房屋户型 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定为准 房屋朝向 以标的实际情况为准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装修情况 以标的实际情况为准
抵押情况 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临近国道,交通便捷度一般。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20
评估基准日 2024-07-15
评估机构 四合永益房 (略)
转让底价(元) *.2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太仆寺旗贡宝拉格苏木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晓璐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中共贡宝拉格苏木委员会第12次党委会会议纪要【2024】16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太仆 (略)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标的为太仆寺旗贡宝拉格苏木人民政府拥有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转让,根据转让方提供的资料显示:位于太仆寺旗贡宝拉格苏木五旗教包嘎查,不动产权证号为蒙(2024)太仆寺旗不动产权第*号,房屋面积为334.31平方米,建筑物层数为1层。宗地面积为992.1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开发程度三通一平。标的照片图片仅供参考,本次转让房产实际情况以现场勘验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

2、本次转让标的临近村庄,交通便捷程度和配套设施一般,附近有太仆寺御马 (略) ,国家AAAA (略) 位于贡宝拉格苏木所在地,距宝昌镇 25 公里,总面积1.*亩建筑面积 1.3 万平方米,建有标准速度赛马场、马术绕桶赛场、御马文化博物馆、御马大酒店、室外马术训练场、室内马术训练场、马文化会所、篝火广场、人工湖、战车式蒙古包群、奈曼风情包群等基础设施,可同时接待1000人就餐,700人住宿。

3、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以转让方提供资料为参考,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最终成交价不因面积误差而改变。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4、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 (略) 置标的。

5、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7、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 (略) 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勘验现场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 (略) 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受让方应当在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受让方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收到转让方价款转付通知书后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过户时所涉及到的各项税费按国家 (略) 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标的房产办理权属变更过户时,转让方负责配合提供变更过户相关资料及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标的交付前的取暖费、水电费、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转让方承担;标的交付后涉及的取暖费、水电费、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4、如涉及补交土地出让金的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5、转让方在收到交易价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工作。在交房前所发生的费用、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产生的费用及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预约

勘验地点:太仆寺旗

勘验联系人:吴晓璐 *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11-25 09:00:00 至 2024-12-06 17:00:00
报名手续

受让申请书.doc

意向受让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保 (略) 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12-06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房屋交接及资料交接工作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最终受让方所交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11-25 09:00:00-2024-12-09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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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孙宁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项目公告期内
咨询地址 (略) (略)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分中心
技术支持 艾经理 *
其 他 内蒙古产权交 (略)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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