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南丰大道63号四座301之四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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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南丰大道63号四座301之四招租公告

我公司受委托, (略) (略) 云东海街道南丰大道63号四座301之四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位置、租金等招租信息:

序号

物业编号

地址

面积

租金

状态

招租要求

1

#

(略) (略) 云东海街道南丰大道63号四座301之四

21.00平方米

#/年

空置

招租

1、物业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期间未经出租人同意,物业不得转租、转借、分租。

2、因物业未办理国有土地证及房地产权证而引起无法办理相关证照的,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承租人利用物业从事经营相关行业,需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并在取得相关经营证照前,不得在物业内进行经营。物业不能用作“三合一”场所及不得用作从事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经营、运输等场地使用。

4、因第三方、业主收回物业或政府征收(租、征用)物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出租人提前90天书面通知承租人,合同自然终止,承租人需无条件退场,出租人对承租人不作任何补偿;承租人无欠费和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可提前终止合同,但至少需提前90天向出租人提出书面需申请,经出租人核查承租人无违约行为后,合同终止。

5、承租人须向出租人缴交相当于3个月首月租金的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不能作租金冲减。

6、承租人反悔的,承租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7、目 (略) (略) 晨蜂孵 (略) 进行管理,因此 (略) 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为#/㎡/月,需与物业管理单位另签物业管理合同。

8、为保障各进驻单位进出无阻,承租单位需留出公共通道给各进驻单位通行。

9、其他条款详见《物业租赁合同》。



基本公示期: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4日

二、费用:

(一)租赁保证金:按3个月首月租金等额收取。

(二)租赁中介服务费:按一个月租金标准等额计算(国资系统外资产中介费优惠详见明细表)。

三、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4日下午17:00截止。如在公示期内无人申请的,则延长公示期至有申请人为止。

(二)报名方式:

1.凡有意租赁本次公开招租物业的申请意向人须按招租条件 (略) 报名,签订有关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要求缴交履约保证金。

2.申请意向人须全面阅读相关的竞价文件,并清楚了解物业现状,了解物业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才能取得租赁权的事实。申请意向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竞价文件后,即成为申请人,同时视申请人对竞价文件及物业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款后,由我公司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款单据作为参加竞价资格的依据。

4.如公示期内只有1名租赁申请人,该申请人直接获得物业的租赁权,并在规定时间与其签订确认书。如公示期内有2名或以上的租赁申请人,租赁申请人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流程。

注:我公司和承租人双方确认签订确认书时,我公司已完成本次招租的居间服务,承租人于签 (略) 支付租赁中介服务费。

(三)报名地点: (略) (略) 国盈 (略) ( (略) (略) 西南 (略) 71号首层102)

联系电话:0757-#

(四)竞价方式

公开公告,网络竞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后,在规定时间与其签订确认书。

(五)竞价租赁资料取得

竞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了解、垂询招租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

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 (略) (http://**)的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 (略) 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物业租赁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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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国盈 (略)

2024年11月22日

我公司受委托, (略) (略) 云东海街道南丰大道63号四座301之四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位置、租金等招租信息:

序号

物业编号

地址

面积

租金

状态

招租要求

1

#

(略) (略) 云东海街道南丰大道63号四座301之四

21.00平方米

#/年

空置

招租

1、物业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期间未经出租人同意,物业不得转租、转借、分租。

2、因物业未办理国有土地证及房地产权证而引起无法办理相关证照的,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承租人利用物业从事经营相关行业,需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并在取得相关经营证照前,不得在物业内进行经营。物业不能用作“三合一”场所及不得用作从事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经营、运输等场地使用。

4、因第三方、业主收回物业或政府征收(租、征用)物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出租人提前90天书面通知承租人,合同自然终止,承租人需无条件退场,出租人对承租人不作任何补偿;承租人无欠费和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可提前终止合同,但至少需提前90天向出租人提出书面需申请,经出租人核查承租人无违约行为后,合同终止。

5、承租人须向出租人缴交相当于3个月首月租金的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不能作租金冲减。

6、承租人反悔的,承租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7、目 (略) (略) 晨蜂孵 (略) 进行管理,因此 (略) 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为#/㎡/月,需与物业管理单位另签物业管理合同。

8、为保障各进驻单位进出无阻,承租单位需留出公共通道给各进驻单位通行。

9、其他条款详见《物业租赁合同》。



基本公示期: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4日

二、费用:

(一)租赁保证金:按3个月首月租金等额收取。

(二)租赁中介服务费:按一个月租金标准等额计算(国资系统外资产中介费优惠详见明细表)。

三、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4日下午17:00截止。如在公示期内无人申请的,则延长公示期至有申请人为止。

(二)报名方式:

1.凡有意租赁本次公开招租物业的申请意向人须按招租条件 (略) 报名,签订有关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要求缴交履约保证金。

2.申请意向人须全面阅读相关的竞价文件,并清楚了解物业现状,了解物业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才能取得租赁权的事实。申请意向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竞价文件后,即成为申请人,同时视申请人对竞价文件及物业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款后,由我公司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款单据作为参加竞价资格的依据。

4.如公示期内只有1名租赁申请人,该申请人直接获得物业的租赁权,并在规定时间与其签订确认书。如公示期内有2名或以上的租赁申请人,租赁申请人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流程。

注:我公司和承租人双方确认签订确认书时,我公司已完成本次招租的居间服务,承租人于签 (略) 支付租赁中介服务费。

(三)报名地点: (略) (略) 国盈 (略) ( (略) (略) 西南 (略) 71号首层102)

联系电话:0757-#

(四)竞价方式

公开公告,网络竞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后,在规定时间与其签订确认书。

(五)竞价租赁资料取得

竞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了解、垂询招租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

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 (略) (http://**)的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 (略) 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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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国盈 (略)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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