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瑞丹住宅发展有限公司位于镇江市丹徒区瑞丹花苑24幢115室商业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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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瑞丹住宅发展有限公司位于镇江市丹徒区瑞丹花苑24幢115室商业房地产

镇江 (略) 管理人 关 (略) (略) 瑞丹花苑24幢115室商业房地产 的破产财产公告

镇江 (略) 管理人将于2024年12月9日10时至2024年12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处置单位:镇江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略)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物系镇江 (略) 破产财产,由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规定, (略) (略) 置。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情况调查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相关手续办理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协助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物的过户(交付)手续,可能产生的因变更登记、交付等而发生的税费之外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管理人不承担破产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

镇江 (略) 位 (略) 瑞丹花苑24幢115室商业房地产,初始登记证号:徒房商登12RD(略)号,建筑面积为28.24平方米,所在楼层1/6,用途:商业,建成年份:2003年,结构:钢混。评估价为(略)元。

本次拍卖起拍价:(略)元,保证金:(略)元,增价幅度:1400元。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2月6日前与管理人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联系人:朱女士,联系电话:(略))

拍卖标的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具体坐落、现状、区位、四至、面积及房屋用途等相关信息来源于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结果,管理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拍卖成交后,产权过户最终以不动产登记中心所确定的位置、面积、用途等信息为准。本次拍卖标的物均以实物现状交付,请意向竞买人务必进行现场看样,竞买人一旦竞买拍即表明已完全知晓该标的物一切已知或未知瑕疵及风险。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买受人亦不得以上述理由, (略) 、管理人主张损失的依据。

2.管理人对此次竞拍标的物所作的相关说明及提供的视频、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该标的物的任何保证,亦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请意向竞买人务必进行现场看样,充分了解后谨慎参拍,一旦参拍即表明完全知晓并接受该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买受人亦不得以上述理由, (略) 、管理人主张损失的依据。

3.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拍卖成交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登记手续,拍卖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物业维修基金、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税款,以及权证费等不动产交易中心规定缴纳的各项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至相关单位自行了解。

(2)拍卖成交后,交付标的物可能涉及的保管费、水电费、维修费、物业费及人工费等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管理人无关。

(3)存在二次或二次以上过户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与管理人无关。

三、咨询看样

本次拍卖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6日止接受咨询,看样时间定于2024年12月5日9时至11时。有意者请自行与朱女士联系具体事宜,联系方式:(略)。

请意向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务必进行现场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的认可,法院、管理人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特殊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及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参拍,但须在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未办理竞买委托的,视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

五、优先购买权人

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2月6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拍卖成交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登记手续,拍卖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物业维修基金、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税款,以及权证费等不动产交易中心规定缴纳的各项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至相关单位自行了解。

(2)拍卖成交后,交付标的物可能涉及的保管费、水电费、维修费、物业费及人工费等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管理人无关。

(3)存在二次或二次以上过户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与管理人无关。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 (略) 系统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次拍卖标的物买受人被冻结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的24小时内自动转入管理人账户。

请买受人于2024年12月25日16时前将拍卖余款汇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镇江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 (略) 镇江润州支行,账号:(略)】汇款时备注瑞丹花苑24幢115室拍卖款。

买受人竞买成交后, (略) 出具0.5%软件服务费订单,买受人依据该订单线上支付软件服务费。

3.竞买人参与竞拍时,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银行充值。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银行支付限额:http://**-1659.html

个人/企业参拍流程:http://**

在参拍、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拍卖服务热线:(略)。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差价,不足部分管理人可向悔拍买受人追索。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拍。

5.需办理银行贷款的,请自行联系银行咨询、办理。

特别提示:因银行放贷紧张,需贷款的竞买人,请慎重参拍,在公告载明的余款缴纳期内,一旦出现贷款延期,导致无法按期支付余款至管理人账户的,视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依法不予退还。

十、交付手续的办理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身份材料及相关付款凭证到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资产交接协议,并办理交付手续。逾期不办理交付手续的,管理人不再承担保管拍卖标的物的责任。

2.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仅负责按现状交付拍卖标的物,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资产交接协议,产权过户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因标的物本身存在瑕疵而可能引发的问题,不得作为买受人悔 (略) 、管理人主张损失的事由,如有必要, (略) 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一、软件服务费负担情况

标的物竞买成交的,由买受人承担软件服务费(包含系统成交后发生竞拍不买、成交不卖的交易, (略) 原因导致的除外)。(详情 (略) 咨询)。

十二、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请进行实地看样,未进行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的整个活动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 (略) 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的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不进行公示。

4.在拍卖竞价前请竞买人务必再次仔细阅读本次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情况调查表》,理性参拍。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朱女士(略)

法院监督电话:0511-(略)

京东技术咨询:(略)

镇江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 (略) , (略) ,镇江
镇江 (略) 管理人 关 (略) (略) 瑞丹花苑24幢115室商业房地产 的破产财产公告

镇江 (略) 管理人将于2024年12月9日10时至2024年12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处置单位:镇江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略)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物系镇江 (略) 破产财产,由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规定, (略) (略) 置。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情况调查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相关手续办理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协助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物的过户(交付)手续,可能产生的因变更登记、交付等而发生的税费之外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管理人不承担破产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

镇江 (略) 位 (略) 瑞丹花苑24幢115室商业房地产,初始登记证号:徒房商登12RD(略)号,建筑面积为28.24平方米,所在楼层1/6,用途:商业,建成年份:2003年,结构:钢混。评估价为(略)元。

本次拍卖起拍价:(略)元,保证金:(略)元,增价幅度:1400元。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2月6日前与管理人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联系人:朱女士,联系电话:(略))

拍卖标的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具体坐落、现状、区位、四至、面积及房屋用途等相关信息来源于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结果,管理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拍卖成交后,产权过户最终以不动产登记中心所确定的位置、面积、用途等信息为准。本次拍卖标的物均以实物现状交付,请意向竞买人务必进行现场看样,竞买人一旦竞买拍即表明已完全知晓该标的物一切已知或未知瑕疵及风险。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买受人亦不得以上述理由, (略) 、管理人主张损失的依据。

2.管理人对此次竞拍标的物所作的相关说明及提供的视频、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该标的物的任何保证,亦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请意向竞买人务必进行现场看样,充分了解后谨慎参拍,一旦参拍即表明完全知晓并接受该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买受人亦不得以上述理由, (略) 、管理人主张损失的依据。

3.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拍卖成交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登记手续,拍卖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物业维修基金、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税款,以及权证费等不动产交易中心规定缴纳的各项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至相关单位自行了解。

(2)拍卖成交后,交付标的物可能涉及的保管费、水电费、维修费、物业费及人工费等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管理人无关。

(3)存在二次或二次以上过户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与管理人无关。

三、咨询看样

本次拍卖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6日止接受咨询,看样时间定于2024年12月5日9时至11时。有意者请自行与朱女士联系具体事宜,联系方式:(略)。

请意向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务必进行现场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的认可,法院、管理人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特殊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及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参拍,但须在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未办理竞买委托的,视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

五、优先购买权人

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2月6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拍卖成交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登记手续,拍卖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物业维修基金、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税款,以及权证费等不动产交易中心规定缴纳的各项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至相关单位自行了解。

(2)拍卖成交后,交付标的物可能涉及的保管费、水电费、维修费、物业费及人工费等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管理人无关。

(3)存在二次或二次以上过户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与管理人无关。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 (略) 系统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次拍卖标的物买受人被冻结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的24小时内自动转入管理人账户。

请买受人于2024年12月25日16时前将拍卖余款汇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镇江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 (略) 镇江润州支行,账号:(略)】汇款时备注瑞丹花苑24幢115室拍卖款。

买受人竞买成交后, (略) 出具0.5%软件服务费订单,买受人依据该订单线上支付软件服务费。

3.竞买人参与竞拍时,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银行充值。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银行支付限额:http://**-1659.html

个人/企业参拍流程:http://**

在参拍、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拍卖服务热线:(略)。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差价,不足部分管理人可向悔拍买受人追索。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拍。

5.需办理银行贷款的,请自行联系银行咨询、办理。

特别提示:因银行放贷紧张,需贷款的竞买人,请慎重参拍,在公告载明的余款缴纳期内,一旦出现贷款延期,导致无法按期支付余款至管理人账户的,视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依法不予退还。

十、交付手续的办理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身份材料及相关付款凭证到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资产交接协议,并办理交付手续。逾期不办理交付手续的,管理人不再承担保管拍卖标的物的责任。

2.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仅负责按现状交付拍卖标的物,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资产交接协议,产权过户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因标的物本身存在瑕疵而可能引发的问题,不得作为买受人悔 (略) 、管理人主张损失的事由,如有必要, (略) 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一、软件服务费负担情况

标的物竞买成交的,由买受人承担软件服务费(包含系统成交后发生竞拍不买、成交不卖的交易, (略) 原因导致的除外)。(详情 (略) 咨询)。

十二、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请进行实地看样,未进行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的整个活动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 (略) 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的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不进行公示。

4.在拍卖竞价前请竞买人务必再次仔细阅读本次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情况调查表》,理性参拍。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朱女士(略)

法院监督电话:051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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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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