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怀自然资告号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怀集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怀自然资告号

出让公告
怀集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怀自然资告[2024]20号)
怀自然资告[2024]20号 2024年11月22日
经怀集县人民政府批准,怀集县 (略) 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HD-2024-74 宗地总面积: 552.5平方米 宗地坐落: 怀集县大 (略) DGGZ-01-01地块
年限: 40.00年 容积率: ≤2.500 建筑密度(%): ≤30.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36.000
主要土地用途:
旅馆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旅馆用地 552.5
投资强度: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94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备注: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商业用地40年,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二)本出让宗地建有2栋共968.2平方米建筑物,其中栋1共1层36平方米,栋2共5层932.2平方米,权属为国有且无争议,符合规划建设条件,土地连同建筑物整体一并出让,竞得人可继续使用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三)其他规划条件具体按怀资源规用地〔2024〕06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 (略) 企业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单独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参与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若未在怀 (略) 并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须在竞得该地块后1个月内在 (略) 进行开发建设, (略) 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竞得地块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三)竞买申请 (略) (略) 怀集分中心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元。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2日 至 2024年12月11日 到 广 (略) 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portal/#/#/index)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2日 至 2024年12月11日 到 广 (略) 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portal/#/#/index)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11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2月12日在广 (略) 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portal/#/#/index)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受让人必须在土地出让成交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怀集县 (略)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二)本出让宗地的定金按土地出让价款的20%计算,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三)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税务部门催缴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四)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按税法及有关规定依法缴清受让宗地的有关税费。 (五)受让人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在30日内提供有效缴款凭证等相关材料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和不动产权属证书。 (六)本宗地建有地上建筑物,按现状交付,怀集县土地储备中心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且受让人应按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使用。 (七)成交价款即为该宗土地的出让价款,不包括受让宗地相关税费。 (八)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地块后,不得以该地块的拍卖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抗成交结果及对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怀集县怀城街 (略) 69号
联 系 人:欧生
联系电话:0758-#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怀集县 (略)
,怀集县
出让公告
怀集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怀自然资告[2024]20号)
怀自然资告[2024]20号 2024年11月22日
经怀集县人民政府批准,怀集县 (略) 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HD-2024-74 宗地总面积: 552.5平方米 宗地坐落: 怀集县大 (略) DGGZ-01-01地块
年限: 40.00年 容积率: ≤2.500 建筑密度(%): ≤30.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36.000
主要土地用途:
旅馆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旅馆用地 552.5
投资强度: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94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备注: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商业用地40年,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二)本出让宗地建有2栋共968.2平方米建筑物,其中栋1共1层36平方米,栋2共5层932.2平方米,权属为国有且无争议,符合规划建设条件,土地连同建筑物整体一并出让,竞得人可继续使用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三)其他规划条件具体按怀资源规用地〔2024〕06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 (略) 企业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单独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参与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若未在怀 (略) 并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须在竞得该地块后1个月内在 (略) 进行开发建设, (略) 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竞得地块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三)竞买申请 (略) (略) 怀集分中心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元。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2日 至 2024年12月11日 到 广 (略) 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portal/#/#/index)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2日 至 2024年12月11日 到 广 (略) 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portal/#/#/index)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11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2月12日在广 (略) 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portal/#/#/index)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受让人必须在土地出让成交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怀集县 (略)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二)本出让宗地的定金按土地出让价款的20%计算,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三)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税务部门催缴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四)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按税法及有关规定依法缴清受让宗地的有关税费。 (五)受让人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在30日内提供有效缴款凭证等相关材料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和不动产权属证书。 (六)本宗地建有地上建筑物,按现状交付,怀集县土地储备中心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且受让人应按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使用。 (七)成交价款即为该宗土地的出让价款,不包括受让宗地相关税费。 (八)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地块后,不得以该地块的拍卖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抗成交结果及对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怀集县怀城街 (略) 69号
联 系 人:欧生
联系电话:0758-#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怀集县 (略)
,怀集县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