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出让公示
宁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出让公示
宁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宁自然资规告[20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 (略) 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宁海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制定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概况和主要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坐落 | 用地 面积 (㎡)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产业类型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 土地产出率(万元/亩) | 亩均税收(万元/亩) |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 R&D |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 规划指标要求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
1 | 宁海县西店镇21-41地块 | 宁海县西店镇工业大道东、 (略) 北 | * | 工业用地 | 50年 | 家用空气调节器制造(3852) | ≥400 | ≥587 | ≥44.1 | ≥2664.7 | ≥2.3% | ≥5.9 | 2.0-3.0 | ≤20% | ≤70% |
二、拍卖地块出让起拍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及竞买对象:
序号 | 地块名称 | 起拍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 | 竞买对象 |
1 | 宁海县西店镇21-41地块 | * | * | *元或其整数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须单独申请竞买。 |
注:竞得人另须支付地块涉及的应缴耕地开垦费410.*元。
三、拍卖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 (略) (http://**)进行。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略) 上拍卖出让活动。
四、竞买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浙江省 (略) 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无需重新办理;如数字证书过期的,需办理延期手续。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网址:(http://**-guide)。
五、拍卖报名、保证金缴纳、拍卖时间:
1.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12日;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日9:00至2024年12月12日16:00;
3.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12月2日9:00至2024年12月12日16:00;
4.拍卖时间:2024年12月13日10:00。
具体详见《宁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及浙江省自然 (略) 。
六、竞得人确定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地块不设底价。
七、拍卖出让地块为“标准地”项目,竞得人无条件接受产业类型投资的约定条件,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需与做地单位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按照约定的建设时间、投资强度、用途等使用土地。十年内须自持全部物业,不得转让、不得改变实控人。竞得人未达到“标准地”出让控制指标的建设、投资、税收等相关投资开发要求的,如整改后仍不达标的,达产复核不予通过,按违 (略) 理。投产初始运行期内最高一年及综合考核期任一年,亩均税收指标不足约定最低标准30%的,由政府相关部门按该地块实际成交价(不计利息)扣除已使用年限出让金(按出让年限平均分摊)后收回宗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由政府回购,其他由竞得 (略) 置。
有关其他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 (略) 浏览或下载。
联系人:杨先生(自然资 (略) ) 联系电话:0574-*
华女士(自然资 (略) ) 联系电话:0574-*
方先生(做地单位) 联系电话:*
黄先生(银行) 联系电话:0574-*
宁海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22日
宁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宁自然资规告[20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 (略) 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宁海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制定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概况和主要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坐落 | 用地 面积 (㎡)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产业类型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 土地产出率(万元/亩) | 亩均税收(万元/亩) |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 R&D |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 规划指标要求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
1 | 宁海县西店镇21-41地块 | 宁海县西店镇工业大道东、 (略) 北 | * | 工业用地 | 50年 | 家用空气调节器制造(3852) | ≥400 | ≥587 | ≥44.1 | ≥2664.7 | ≥2.3% | ≥5.9 | 2.0-3.0 | ≤20% | ≤70% |
二、拍卖地块出让起拍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及竞买对象:
序号 | 地块名称 | 起拍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 | 竞买对象 |
1 | 宁海县西店镇21-41地块 | * | * | *元或其整数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须单独申请竞买。 |
注:竞得人另须支付地块涉及的应缴耕地开垦费410.*元。
三、拍卖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 (略) (http://**)进行。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略) 上拍卖出让活动。
四、竞买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浙江省 (略) 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无需重新办理;如数字证书过期的,需办理延期手续。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网址:(http://**-guide)。
五、拍卖报名、保证金缴纳、拍卖时间:
1.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12日;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日9:00至2024年12月12日16:00;
3.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12月2日9:00至2024年12月12日16:00;
4.拍卖时间:2024年12月13日10:00。
具体详见《宁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及浙江省自然 (略) 。
六、竞得人确定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地块不设底价。
七、拍卖出让地块为“标准地”项目,竞得人无条件接受产业类型投资的约定条件,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需与做地单位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按照约定的建设时间、投资强度、用途等使用土地。十年内须自持全部物业,不得转让、不得改变实控人。竞得人未达到“标准地”出让控制指标的建设、投资、税收等相关投资开发要求的,如整改后仍不达标的,达产复核不予通过,按违 (略) 理。投产初始运行期内最高一年及综合考核期任一年,亩均税收指标不足约定最低标准30%的,由政府相关部门按该地块实际成交价(不计利息)扣除已使用年限出让金(按出让年限平均分摊)后收回宗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由政府回购,其他由竞得 (略) 置。
有关其他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 (略) 浏览或下载。
联系人:杨先生(自然资 (略) ) 联系电话:0574-*
华女士(自然资 (略) ) 联系电话:0574-*
方先生(做地单位) 联系电话:*
黄先生(银行) 联系电话:0574-*
宁海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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