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医药大学阳明校区9号店招租5年-挂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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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医药大学阳明校区9号店招租5年-挂牌披露

项目编号 JX2024ZL#
项目名称 江西中医药大学 (略) 9号店招租(5年)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江西中医药大学
转让标的 (略)
挂牌价格 7,776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3
挂牌日期 2024-11-23
交易方式 招投标
转让说明事项
项目编号: JX2024ZL#
项目名称: 江西中医药大学 (略) 9号店招租(5年)
标的名称: 江西中医药大学 (略) 9号店招租(5年)(出租底价:0.#万元/年)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4-08-15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08-22
(略) 理方式: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5)个周期
项目简介: 挂牌价为首年租金,每年租金相同。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招租项目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创房 (略) 出具的赣#创评报字(2024)第011号评估报告。标的面积以实际交付时现状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 2.标的新旧、质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租赁。本次招租不包含现有装修,现有装修存在受损、毁损的可能,以交付时的状况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面积、规格等以实际交付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勘察、核实,明确本次出租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事先考察,意向承租方报名提交承租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 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 (略) 置标的。因承租方反悔违约给出租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有权继续追偿。 3.标的经营所需的相关手续等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税、费自行承担。 4.标的清场责任及清场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应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5.标的不得经营会产生油烟、异味、废气和噪音等影响居民生活环境的经营项目。 6.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标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及变相买卖使用权。如违反上述约定,出租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没收承租方方履约保证金。 7.标的物以现状出租,承租方自行负责经营期间的装修、安保、消防及消防备案、验收等事宜,所产生的税、费用自行承担。 8.承租方应遵守学校及店铺所在地有关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向店铺所在地有关单位缴纳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费用。 9.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所属设施的维修由承租方负责。 10.在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或出租方主管单位政策性调整或消防安全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承租方不能继续使用租赁场地,承租方无条件立即返还租赁场地。 11.承租方如需对店面进行装修,须事先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向出租方交纳施工保证金人民币#万元(¥#.00元)后方可施工,装修费用自理;施工中不得影响房屋结构,如对房屋结构造成损害,承租方应无条件修复并承担出租方所有损失。承租方在房屋内安装的水电、门窗、橱窗及各类装饰装修设施,或者对房屋翻建、改建、扩建在承租范围内添建的建筑物,均视为房屋的组成部分,协议期满退出时承租方不得拆除,出租方也不补偿,产权归出租方所有。装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由承租方负责清理。施工结束后,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后,施工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 12.信息披露公告未涉及条款以本标的租赁合同为准,租赁合同模板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下载附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就开具发票相关事宜向出租方咨询沟通,且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合同签订】 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5.【交易税费】(1)本次租赁所涉及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2)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5年租赁总价(成交价)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租方除按前述规定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需按5年租赁总价(成交价)承担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江西省产权交易所资产招租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产权[2020]96号)的规定收取。 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6.【交付】交易双方合同已签订且承租方付清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7.【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租资格。 8.【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
项目编号 JX2024ZL#
项目名称 江西中医药大学 (略) 9号店招租(5年)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江西中医药大学
转让标的 (略)
挂牌价格 7,776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3
挂牌日期 2024-11-23
交易方式 招投标
转让说明事项
项目编号: JX2024ZL#
项目名称: 江西中医药大学 (略) 9号店招租(5年)
标的名称: 江西中医药大学 (略) 9号店招租(5年)(出租底价:0.#万元/年)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4-08-15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08-22
(略) 理方式: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5)个周期
项目简介: 挂牌价为首年租金,每年租金相同。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招租项目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创房 (略) 出具的赣#创评报字(2024)第011号评估报告。标的面积以实际交付时现状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 2.标的新旧、质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租赁。本次招租不包含现有装修,现有装修存在受损、毁损的可能,以交付时的状况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面积、规格等以实际交付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勘察、核实,明确本次出租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事先考察,意向承租方报名提交承租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 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 (略) 置标的。因承租方反悔违约给出租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有权继续追偿。 3.标的经营所需的相关手续等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税、费自行承担。 4.标的清场责任及清场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应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5.标的不得经营会产生油烟、异味、废气和噪音等影响居民生活环境的经营项目。 6.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标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及变相买卖使用权。如违反上述约定,出租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没收承租方方履约保证金。 7.标的物以现状出租,承租方自行负责经营期间的装修、安保、消防及消防备案、验收等事宜,所产生的税、费用自行承担。 8.承租方应遵守学校及店铺所在地有关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向店铺所在地有关单位缴纳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费用。 9.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所属设施的维修由承租方负责。 10.在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或出租方主管单位政策性调整或消防安全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承租方不能继续使用租赁场地,承租方无条件立即返还租赁场地。 11.承租方如需对店面进行装修,须事先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向出租方交纳施工保证金人民币#万元(¥#.00元)后方可施工,装修费用自理;施工中不得影响房屋结构,如对房屋结构造成损害,承租方应无条件修复并承担出租方所有损失。承租方在房屋内安装的水电、门窗、橱窗及各类装饰装修设施,或者对房屋翻建、改建、扩建在承租范围内添建的建筑物,均视为房屋的组成部分,协议期满退出时承租方不得拆除,出租方也不补偿,产权归出租方所有。装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由承租方负责清理。施工结束后,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后,施工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 12.信息披露公告未涉及条款以本标的租赁合同为准,租赁合同模板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下载附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就开具发票相关事宜向出租方咨询沟通,且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合同签订】 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5.【交易税费】(1)本次租赁所涉及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2)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5年租赁总价(成交价)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租方除按前述规定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需按5年租赁总价(成交价)承担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江西省产权交易所资产招租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产权[2020]96号)的规定收取。 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6.【交付】交易双方合同已签订且承租方付清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7.【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租资格。 8.【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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