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康晶半导体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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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康晶半导体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 (略) (略) 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嘉兴康晶半导体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略) 浙江省- (略) -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略) 3339号(嘉兴科技城)2号楼293室
    法定代表人沈伟林
    成立日期2019-08-20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合伙企业所属行业 (略) 场服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MA2CWW6Q4E
    经营规模微型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有人不放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浙江 (略) 0.01%
    金瑞泓微电子(衢州)有限公司46.67%
    (略) 政府 (略) 16.67%
    (略) 南湖红船 (略) 16.67%
    嘉兴科技城高新 (略) 3.33%
    海宁 (略) 2.67%
    浦新国诚空气净化技术(上海)有限公司1.33%
    詹雨加6.67%
    王俊3.33%
    *凤燕2.65%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0.00-96.32-96.32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0.00*
    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 2024年09月30日 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0.00-105.29-105.29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0.00*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内部决策情况合伙协议基准日审计机构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和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公告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若公告挂牌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20个工作日内双方仍未签订交易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转让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4.若公告挂牌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 (略)  (略) 届时另 (略) 发布公告) 5.本次转让不涉及向管理层转让。 6.本项目标的企业合伙人金瑞泓微电子(衢州)有限公司不放弃本项目的优先购买权。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略) 政府 (略)
    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略) (略) 建设街 (略) 55号715室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符幸克成立日期2020-11-16
    注册资本(万元)*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MA2JF6TF3F经营规模微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16.67%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6.67%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 (略) (区县)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嘉兴长三角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MA2JD8P77H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
    批准日期2024-08-28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其他
    决议文件名称市政府产业基金管委会会议纪要
    批准单位名称 (略) 政府产业基金管委会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标的名称嘉兴康晶半导体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6667%合伙份额
    转让底价*万元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 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无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 (略) 置要求:需以意向方继续履行《嘉兴康晶半导体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项下嘉兴转型升级基金(现主体 (略) 政府 (略) )的权利义务为前提。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方应符合私募投资基金合格投资人要求: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08月21日,中国证监会令第105号)第12、13条的规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一)净资产不低于*元的单位;(二)金融资产不低于*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元的个人。(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一)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二)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三)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意向受让方需提供材料:意向方为单位请提供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需盖章);意向方为个人的请提供个人持有的金融资产证明或者近三年个人年收入证明。〕 3.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1464.*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项目附件公示附件份额转让交易合同(样稿).docx 、 授权委托书.doc 、 特别事项约定.docx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竞买和承诺、竞买规则与须知.docx
    材料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叶先生电话0573-*
    传真邮箱
    地址 (略) (略) 基金小镇信德园21号楼19楼1911网址
    转让方联系人吴经理电话*
    传真邮箱
    地址网址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 (略) (略) 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嘉兴康晶半导体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略) 浙江省- (略) -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略) 3339号(嘉兴科技城)2号楼293室
    法定代表人沈伟林
    成立日期2019-08-20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合伙企业所属行业 (略) 场服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MA2CWW6Q4E
    经营规模微型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有人不放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浙江 (略) 0.01%
    金瑞泓微电子(衢州)有限公司46.67%
    (略) 政府 (略) 16.67%
    (略) 南湖红船 (略) 16.67%
    嘉兴科技城高新 (略) 3.33%
    海宁 (略) 2.67%
    浦新国诚空气净化技术(上海)有限公司1.33%
    詹雨加6.67%
    王俊3.33%
    *凤燕2.65%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0.00-96.32-96.32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0.00*
    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 2024年09月30日 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0.00-105.29-105.29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0.00*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内部决策情况合伙协议基准日审计机构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和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公告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若公告挂牌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20个工作日内双方仍未签订交易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转让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4.若公告挂牌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 (略)  (略) 届时另 (略) 发布公告) 5.本次转让不涉及向管理层转让。 6.本项目标的企业合伙人金瑞泓微电子(衢州)有限公司不放弃本项目的优先购买权。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略) 政府 (略)
    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略) (略) 建设街 (略) 55号715室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符幸克成立日期2020-11-16
    注册资本(万元)*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MA2JF6TF3F经营规模微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16.67%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6.67%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 (略) (区县)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嘉兴长三角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MA2JD8P77H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
    批准日期2024-08-28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其他
    决议文件名称市政府产业基金管委会会议纪要
    批准单位名称 (略) 政府产业基金管委会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标的名称嘉兴康晶半导体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6667%合伙份额
    转让底价*万元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 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无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 (略) 置要求:需以意向方继续履行《嘉兴康晶半导体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项下嘉兴转型升级基金(现主体 (略) 政府 (略) )的权利义务为前提。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方应符合私募投资基金合格投资人要求: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08月21日,中国证监会令第105号)第12、13条的规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一)净资产不低于*元的单位;(二)金融资产不低于*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元的个人。(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一)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二)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三)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意向受让方需提供材料:意向方为单位请提供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需盖章);意向方为个人的请提供个人持有的金融资产证明或者近三年个人年收入证明。〕 3.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1464.*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项目附件公示附件份额转让交易合同(样稿).docx 、 授权委托书.doc 、 特别事项约定.docx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竞买和承诺、竞买规则与须知.docx
    材料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叶先生电话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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