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交投六景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开展南宁交投创新产业园因出租所涉及的房屋建筑物年租金评估工作的委托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南宁交投六景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开展南宁交投创新产业园因出租所涉及的房屋建筑物年租金评估工作的委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公司需委托资产评估单位负责 (略) 六 (略) 17号南宁交投创新产业园项目中因出租所涉及的房屋建筑物开展年租金评估工作,请有意向的单位提 (略) 。

1.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南宁交投创新产业园项目因出租所涉及的房屋建筑物年租金评估服务。

1.2服务收费:服务费用由报名单位根据相关情况自行报价,最高限价为(略)元,报价应包含与本项目工作相关的查询费、复印费、差旅费、餐饮费、住宿费等完成本次评估工作所需全部费用。

1.3服务要求:签订合同后的5日内, (略) 提交评估所需材料清单及安排评估人员到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进行现场清查核实;我公司提交所需资料后的7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出具评估报告初稿;经我公司与中标单位沟通确认后,中标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2.评估范围

拟评估资产建筑面积共(略).03㎡,最 (略) 最终认定的面积为准。详细情况如下:

序号

资产名称

建筑面积(㎡)

1

5#生产大楼第1层

1025.17

2

5#生产大楼第6层

1103.7

3

8#厂房(共5层)

(略).25

4

A4号临街厂房

40.75

5

A10号临街厂房

41.16

合计

(略).03

3.报名要求

3.1报名单位应符合以下要求:

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委托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1.2具备资产评估资质;

3.1.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没有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1.4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当地地方政策及国家相关的技术质量要求和有关规定。

3.1.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6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4.1报名时应提交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按照要求进行密封,材料的主要内容包括:

4.1.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1.2资质证书复印件;

4.1.3业绩证明材料(如有)可提交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4.1.4报价函;

4.1.5“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

4.1.6其他可提供的材料。

报送相关 (略) 公章。

5.费用承担

报名单位在报名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自理,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6.保密

报名单位应对提交材料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7.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止。凡符合本公告条件申请人请于2024年11月29日17时前(以送达时间为准)将报名材料提交至南宁东部新城六景 (略) (略) 3号和凯科技园生产大楼9楼0912室(可邮寄、可送达)。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0771-(略)。



南宁交投 (略) (略)

2024年11月25日


根据工作需要,我公司需委托资产评估单位负责 (略) 六 (略) 17号南宁交投创新产业园项目中因出租所涉及的房屋建筑物开展年租金评估工作,请有意向的单位提 (略) 。

1.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南宁交投创新产业园项目因出租所涉及的房屋建筑物年租金评估服务。

1.2服务收费:服务费用由报名单位根据相关情况自行报价,最高限价为(略)元,报价应包含与本项目工作相关的查询费、复印费、差旅费、餐饮费、住宿费等完成本次评估工作所需全部费用。

1.3服务要求:签订合同后的5日内, (略) 提交评估所需材料清单及安排评估人员到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进行现场清查核实;我公司提交所需资料后的7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出具评估报告初稿;经我公司与中标单位沟通确认后,中标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2.评估范围

拟评估资产建筑面积共(略).03㎡,最 (略) 最终认定的面积为准。详细情况如下:

序号

资产名称

建筑面积(㎡)

1

5#生产大楼第1层

1025.17

2

5#生产大楼第6层

1103.7

3

8#厂房(共5层)

(略).25

4

A4号临街厂房

40.75

5

A10号临街厂房

41.16

合计

(略).03

3.报名要求

3.1报名单位应符合以下要求:

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委托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1.2具备资产评估资质;

3.1.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没有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1.4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当地地方政策及国家相关的技术质量要求和有关规定。

3.1.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6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4.1报名时应提交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按照要求进行密封,材料的主要内容包括:

4.1.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1.2资质证书复印件;

4.1.3业绩证明材料(如有)可提交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4.1.4报价函;

4.1.5“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

4.1.6其他可提供的材料。

报送相关 (略) 公章。

5.费用承担

报名单位在报名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自理,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6.保密

报名单位应对提交材料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7.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止。凡符合本公告条件申请人请于2024年11月29日17时前(以送达时间为准)将报名材料提交至南宁东部新城六景 (略) (略) 3号和凯科技园生产大楼9楼0912室(可邮寄、可送达)。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0771-(略)。



南宁交投 (略) (略)

2024年11月25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