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谷土网挂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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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谷土网挂字

经谷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谷城县自然资 (略) 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4)037号

宗地总面积:

(略).2平方米

宗地坐落:

谷城经 (略) 鲍家湾村、石花镇高家冲村(消防站以南)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15.000

建筑限高(米):

≤30.000


主要土地用途:



三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三类工业用地

(略).2



投资强度:

(略)元/公顷

保证金:

(略)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略)BA0053



起始价:

(略)元

加价幅度:

(略)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12月23日



备注:1.该宗地块将严格落实“用地清单制”改革事项,出让前形成“用地清单和宗地管理意见”,在土地出让时,将“用地清单和宗地管理意见”随土地出让合同一并交付给土地受让单位。用地清单涉及的相关部门在项目后续报建及验收环节,如无必要不得再对清单内事项增加要求。 2.该宗地块为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按照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3+X”模式,“3” 控制性指标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略)元/亩,亩均税收≥(略)元/亩,容积率≥1.0;其“X”控制性指标 (略) 区域性统一评价的技术要求。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满足挂牌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竞买条件的不得参加竞买) (略) 上交易系统参加报价竞买。 (二)竞买申请 (略) 上挂牌交易活动期间,须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若存在失信记录参加竞买活动的,其竞买申请为无效申请,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13日 至 2024年12月22日 到 谷城县公共 (略) (略) 公共 (略)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13日 至 2024年12月22日 到 谷城县公共 (略) (略) 公共 (略)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2日。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22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谷城县公共 (略) (略) 公共 (略)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4)037号 号地块:2024年12月13日 08时30分 至 2024年12月23日 11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相关说明事项 1.有意向竞买者,须登录谷城县公共 (略) “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公共 (略) “ (略) ”,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与竞买,竞买前须认真阅读《 (略)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规则》、《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后,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无异议。 2.有意向竞买者须于2024年12月13日前,按要求申办企业或个人CA证书, (略) 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在谷城县公共 (略) 的“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公共 (略) “土地交易系统”参与竞买时,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合法。 3.本次 (略) 上交易系统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期限截止时(2024年12月23日11:00时整)前10分钟内仍有竞买人报价的,将对挂牌 (略) 上限时竞价(节假日正常接受报价)。 (二)特殊情况说明 1.竞买申请人须自行 (略) 上挂牌出让的宗地,如对宗地现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竞买申请之前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意见。竞买申请一经确认提交,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该宗地现状无异议。 2. 竞得人须在成交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 6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实测面积的多少不影响计算成交价款)。 3.该宗地开工、竣工时间必须按照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内建设,不得私自转让或变相转让,两年后未使用作为闲置土地无偿收回。 (三)其他要求 1.该宗地块将严格落实“用地清单制”改革事项,出让前形成“用地清单和宗地管理意见”,在土地出让时,将“用地清单和宗地管理意见”随土地出让合同一并交付给土地受让单位。用地清单涉及的相关部门在项目后续报建及验收环节,如无必要不得再对清单内事项增加要求。 2.该宗地块为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按照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3+X”模式,“3” 控制性指标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略)元/亩,亩均税收≥(略)元/亩,容积率≥1.0;其“X”控制性指标 (略) 区域性统一评价的技术要求。 3.本次交易活动限制存在失信记录的竞买申请人 (略) 上挂牌出让活动。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前应当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 (略) 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并须做 (略) 上挂牌竞买活动期间无失信记录。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谷城县自然资 (略) 、 (略) 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竞得人是否存在失信记录并下载取证,竞得人存在失信记录的取消其竞得资格,交易结果无效,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4.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下载《成交确认书》等相关竞买资料 (略) 进行成交确认,并与谷城县自然资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内与谷城县自然资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得人逾期或拒绝与谷城县自然资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土地竞得后,竞得人须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略) 、配套建设等必须严格按照《谷城县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谷城条件〔2024〕022号)执行;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环保、消防和防灾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6. (略) 挂成交价款不包含契税和印花税等税费;该宗地块内围墙及垫方等费用由竞得人按规定向其权利人另行支付,由此产生的税费由竞得人承担;出让地块内的埋藏物、管涵、 (略) 及建(构)筑物等设施,由竞得人按规定与其权利人及相关主管部门自行协商解决并执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谷城县城 (略) 18号
联 系 人:任先生 沈先生
联系电话:0710-(略)
开户单位:谷城县自然资 (略)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谷城县自然资 (略)


经谷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谷城县自然资 (略) 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4)037号

宗地总面积:

(略).2平方米

宗地坐落:

谷城经 (略) 鲍家湾村、石花镇高家冲村(消防站以南)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15.000

建筑限高(米):

≤30.000


主要土地用途:



三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三类工业用地

(略).2



投资强度:

(略)元/公顷

保证金:

(略)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略)BA0053



起始价:

(略)元

加价幅度:

(略)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12月23日



备注:1.该宗地块将严格落实“用地清单制”改革事项,出让前形成“用地清单和宗地管理意见”,在土地出让时,将“用地清单和宗地管理意见”随土地出让合同一并交付给土地受让单位。用地清单涉及的相关部门在项目后续报建及验收环节,如无必要不得再对清单内事项增加要求。 2.该宗地块为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按照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3+X”模式,“3” 控制性指标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略)元/亩,亩均税收≥(略)元/亩,容积率≥1.0;其“X”控制性指标 (略) 区域性统一评价的技术要求。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满足挂牌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竞买条件的不得参加竞买) (略) 上交易系统参加报价竞买。 (二)竞买申请 (略) 上挂牌交易活动期间,须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若存在失信记录参加竞买活动的,其竞买申请为无效申请,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13日 至 2024年12月22日 到 谷城县公共 (略) (略) 公共 (略)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13日 至 2024年12月22日 到 谷城县公共 (略) (略) 公共 (略)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2日。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22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谷城县公共 (略) (略) 公共 (略)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4)037号 号地块:2024年12月13日 08时30分 至 2024年12月23日 11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相关说明事项 1.有意向竞买者,须登录谷城县公共 (略) “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公共 (略) “ (略) ”,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与竞买,竞买前须认真阅读《 (略)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规则》、《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后,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无异议。 2.有意向竞买者须于2024年12月13日前,按要求申办企业或个人CA证书, (略) 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在谷城县公共 (略) 的“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公共 (略) “土地交易系统”参与竞买时,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合法。 3.本次 (略) 上交易系统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期限截止时(2024年12月23日11:00时整)前10分钟内仍有竞买人报价的,将对挂牌 (略) 上限时竞价(节假日正常接受报价)。 (二)特殊情况说明 1.竞买申请人须自行 (略) 上挂牌出让的宗地,如对宗地现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竞买申请之前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意见。竞买申请一经确认提交,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该宗地现状无异议。 2. 竞得人须在成交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 6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实测面积的多少不影响计算成交价款)。 3.该宗地开工、竣工时间必须按照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内建设,不得私自转让或变相转让,两年后未使用作为闲置土地无偿收回。 (三)其他要求 1.该宗地块将严格落实“用地清单制”改革事项,出让前形成“用地清单和宗地管理意见”,在土地出让时,将“用地清单和宗地管理意见”随土地出让合同一并交付给土地受让单位。用地清单涉及的相关部门在项目后续报建及验收环节,如无必要不得再对清单内事项增加要求。 2.该宗地块为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按照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3+X”模式,“3” 控制性指标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略)元/亩,亩均税收≥(略)元/亩,容积率≥1.0;其“X”控制性指标 (略) 区域性统一评价的技术要求。 3.本次交易活动限制存在失信记录的竞买申请人 (略) 上挂牌出让活动。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前应当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 (略) 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并须做 (略) 上挂牌竞买活动期间无失信记录。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谷城县自然资 (略) 、 (略) 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竞得人是否存在失信记录并下载取证,竞得人存在失信记录的取消其竞得资格,交易结果无效,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4.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下载《成交确认书》等相关竞买资料 (略) 进行成交确认,并与谷城县自然资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内与谷城县自然资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得人逾期或拒绝与谷城县自然资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土地竞得后,竞得人须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略) 、配套建设等必须严格按照《谷城县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谷城条件〔2024〕022号)执行;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环保、消防和防灾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6. (略) 挂成交价款不包含契税和印花税等税费;该宗地块内围墙及垫方等费用由竞得人按规定向其权利人另行支付,由此产生的税费由竞得人承担;出让地块内的埋藏物、管涵、 (略) 及建(构)筑物等设施,由竞得人按规定与其权利人及相关主管部门自行协商解决并执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谷城县城 (略) 18号
联 系 人:任先生 沈先生
联系电话:0710-(略)
开户单位:谷城县自然资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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