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樵社区坑边经济社沿江路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号商铺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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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樵社区坑边经济社沿江路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号商铺出租

(略) (略) 西樵镇 (略) 坑边股份经济合作社西樵社区坑边经济社沿江路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138-148号商铺出租

网上竞投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5日


交易项目名称: (略) (略) 西樵镇 (略) 坑边股份经济合作社西樵社区坑边经济社沿江路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138-148号商铺出租项目

交易编号:nhq-(略)-3111


温馨提示:

1.本项 (略) 上或微信小程序报名。

2.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本项目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以现状为准,本公告提供的项目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权属情况及合法性是否存在未解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需独立做出是否报名参加竞投的判断,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4.交 (略) 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5.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农村集体资产,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 (略) 上竞投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

6.竞投意向人要保护好个人信息,不要出借交易资格,避免信息泄露,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遇到威胁恐吓、 (略) 、利诱劝退等扰乱和破坏集 (略) 场秩序行为时,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保存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交易服务机构、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反映。


(略) (略) 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 (略) (略) 西樵镇 (略) 坑边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定于2024年12月04日 09时4 (略) (略) 西樵镇 (略) 坑边股份经济合作社西樵社区坑边经济社沿江路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138-148号商铺出租项目组织竞投,本 (略) 上竞投方式进行交易,欢迎有意参加竞价的人士咨询 (略) 农村集体“三资” (略) 网站( (略) 农村产权 (略) ,网址:http://**)或“佛山三资”微信小程序进行报名。

一、项目和资产基本情况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西樵社区坑边经济社沿江路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138-148号商铺出租

2.交易类别:出租

3.租赁期限:3年

4.预计租赁起止时间:2025-01-01至2027-12-31

5.免租期:无

6.交易底价:(略) 元/宗/月(大写:(略)万(略)仟(略)佰(略)(略)(略)元整)(不含税)

7.交易保证金:(略)(大写:(略)(略)(略)万元整)

8.合同履约保证金:(略)(大写:(略)(略)(略)万元整)

9.租金递增方式:无

10.租金收取方式:按季

1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 12时00分

12.优先权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 12时00分

13.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 12时00分

14.预计竞投时长:30分钟

15.竞投开始时间:2024年12月04日 09时45分

16.预计竞投结束时间:2024年12月04日 10时15分(不包括延时)

17.延时周期:3分钟/次(最多延时999次)

18.每次最低加价幅度:(略)/宗/月

19.每次最高加价幅度(最低加价幅度的10倍):(略)/宗/月

20.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1.交易规则:详见《 (略) 农村 (略) 上竞投交易通则(试行)》

22.税费承担特别说明:(略)方承担税费

23.资产交付方式:按资产现状交付

24.交易重要情况说明:(1)租赁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按照相关消防、环保、安全生产等政策要求,必须一并签订《消防、环保及安全生产协议书》,以明确租赁双方的消防、环保、安全生产责任。(2)出租方收取的租金等费用均为不含税价,出租方依法开具发票,因出租行为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3)竞得人需在合同签订时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等相关款项,若在合同签订时竞得人拒绝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等相关款项的,视为竞得人拒绝签订合同。(4)原租户合同到期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资产预计2025年1月1日交付。(5)具体租赁开始时间以实际合同约定为准,但租赁结束时间为2027年12月31日止。(6)具体要求详见合同样本。

(二)资产信息

资产1信息

1.资产名称: (略) 坑边经 (略) 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138号商铺

2.资产编号:(略)J(略)

3.资产类型:房屋建筑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略) 西樵镇 (略) (略) 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河滨公园对面

6.资产建筑面积:76.73平方米

7.资产占地面积:0.00平方米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1.瑕疵情况: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经营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承租人不得随意改变地上建筑物现状,不得以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为由对租赁合同的效力和履行提出任何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要求项目权属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承租人对该建筑物进行改建或拆除,须经项目权属方书面同意,未经同意而对建筑物进行改建的,项目权属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4.承租人须依法依规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并经批准后,才能对地上建筑物进行建设并负责全部费用,因承租人未履行上述要求而造成项目恢复不了原状的,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承租人须恪守租赁合同约定,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使用、经营风险,并承诺不得以该建筑物的任何瑕疵与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报建等存在的问题)为由不履行租赁合同或意图否定租赁合同的效力。 6.承租人须充分了解该建筑物的瑕疵并评估风险,并自行评估及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承租人参与竞租即确认充分了解该建筑物的相关情况及瑕疵、风险等,无条件放弃就该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要求项目权属方及其相关主体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全部权利。 (详见瑕疵披露告知书)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1.瑕疵情况: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经营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该项目目前出租状态,原租户为潜在优先权人。

资产2信息

1.资产名称: (略) 坑边经 (略) 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139号商铺

2.资产编号:(略)J(略)

3.资产类型:房屋建筑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略) 西樵镇 (略) (略) 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河滨公园对面

6.资产建筑面积:45.68平方米

7.资产占地面积:0.00平方米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1.瑕疵情况: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经营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承租人不得随意改变地上建筑物现状,不得以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为由对租赁合同的效力和履行提出任何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要求项目权属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承租人对该建筑物进行改建或拆除,须经项目权属方书面同意,未经同意而对建筑物进行改建的,项目权属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4.承租人须依法依规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并经批准后,才能对地上建筑物进行建设并负责全部费用,因承租人未履行上述要求而造成项目恢复不了原状的,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承租人须恪守租赁合同约定,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使用、经营风险,并承诺不得以该建筑物的任何瑕疵与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报建等存在的问题)为由不履行租赁合同或意图否定租赁合同的效力。 6.承租人须充分了解该建筑物的瑕疵并评估风险,并自行评估及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承租人参与竞租即确认充分了解该建筑物的相关情况及瑕疵、风险等,无条件放弃就该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要求项目权属方及其相关主体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全部权利。 (详见瑕疵披露告知书)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1.瑕疵情况: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经营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该项目目前出租状态,原租户为潜在优先权人。

资产3信息

1.资产名称: (略) 坑边经 (略) 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140号商铺

2.资产编号:(略)J(略)

3.资产类型:房屋建筑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略) 西樵镇 (略) (略) 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河滨公园对面

6.资产建筑面积:45.03平方米

7.资产占地面积:0.00平方米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1.瑕疵情况: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经营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承租人不得随意改变地上建筑物现状,不得以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为由对租赁合同的效力和履行提出任何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要求项目权属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承租人对该建筑物进行改建或拆除,须经项目权属方书面同意,未经同意而对建筑物进行改建的,项目权属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4.承租人须依法依规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并经批准后,才能对地上建筑物进行建设并负责全部费用,因承租人未履行上述要求而造成项目恢复不了原状的,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承租人须恪守租赁合同约定,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使用、经营风险,并承诺不得以该建筑物的任何瑕疵与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报建等存在的问题)为由不履行租赁合同或意图否定租赁合同的效力。 6.承租人须充分了解该建筑物的瑕疵并评估风险,并自行评估及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承租人参与竞租即确认充分了解该建筑物的相关情况及瑕疵、风险等,无条件放弃就该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要求项目权属方及其相关主体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全部权利。 (详见瑕疵披露告知书)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1.瑕疵情况: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经营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该项目目前出租状态,原租户为潜在优先权人。

资产4信息

1.资产名称: (略) 坑边经 (略) 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141号商铺

2.资产编号:(略)J(略)

3.资产类型:房屋建筑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略) 西樵镇 (略) (略) 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河滨公园对面

6.资产建筑面积:45.03平方米

7.资产占地面积:0.00平方米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1.瑕疵情况: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经营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承租人不得随意改变地上建筑物现状,不得以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为由对租赁合同的效力和履行提出任何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要求项目权属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承租人对该建筑物进行改建或拆除,须经项目权属方书面同意,未经同意而对建筑物进行改建的,项目权属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4.承租人须依法依规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并经批准后,才能对地上建筑物进行建设并负责全部费用,因承租人未履行上述要求而造成项目恢复不了原状的,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承租人须恪守租赁合同约定,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使用、经营风险,并承诺不得以该建筑物的任何瑕疵与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报建等存在的问题)为由不履行租赁合同或意图否定租赁合同的效力。 6.承租人须充分了解该建筑物的瑕疵并评估风险,并自行评估及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承租人参与竞租即确认充分了解该建筑物的相关情况及瑕疵、风险等,无条件放弃就该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要求项目权属方及其相关主体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全部权利。 (详见瑕疵披露告知书)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1.瑕疵情况: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经营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该项目目前出租状态,原租户为潜在优先权人。

资产5信息

1.资产名称: (略) 坑边经 (略) 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142号商铺

2.资产编号:(略)J(略)

3.资产类型:房屋建筑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略) 西樵镇 (略) (略) 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河滨公园对面

6.资产建筑面积:45.68平方米

7.资产占地面积:0.00平方米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1.瑕疵情况: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经营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承租人不得随意改变地上建筑物现状,不得以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为由对租赁合同的效力和履行提出任何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要求项目权属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承租人对该建筑物进行改建或拆除,须经项目权属方书面同意,未经同意而对建筑物进行改建的,项目权属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4.承租人须依法依规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并经批准后,才能对地上建筑物进行建设并负责全部费用,因承租人未履行上述要求而造成项目恢复不了原状的,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承租人须恪守租赁合同约定,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使用、经营风险,并承诺不得以该建筑物的任何瑕疵与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报建等存在的问题)为由不履行租赁合同或意图否定租赁合同的效力。 6.承租人须充分了解该建筑物的瑕疵并评估风险,并自行评估及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承租人参与竞租即确认充分了解该建筑物的相关情况及瑕疵、风险等,无条件放弃就该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要求项目权属方及其相关主体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全部权利。 (详见瑕疵披露告知书)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1.瑕疵情况: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经营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该项目目前出租状态,原租户为潜在优先权人。

资产6信息

1.资产名称: (略) 坑边经 (略) 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143号商铺

2.资产编号:(略)J(略)

3.资产类型:房屋建筑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略) 西樵镇 (略) (略) 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河滨公园对面

6.资产建筑面积:41.81平方米

7.资产占地面积:0.00平方米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1.瑕疵情况: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经营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承租人不得随意改变地上建筑物现状,不得以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为由对租赁合同的效力和履行提出任何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要求项目权属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承租人对该建筑物进行改建或拆除,须经项目权属方书面同意,未经同意而对建筑物进行改建的,项目权属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4.承租人须依法依规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并经批准后,才能对地上建筑物进行建设并负责全部费用,因承租人未履行上述要求而造成项目恢复不了原状的,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承租人须恪守租赁合同约定,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使用、经营风险,并承诺不得以该建筑物的任何瑕疵与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报建等存在的问题)为由不履行租赁合同或意图否定租赁合同的效力。 6.承租人须充分了解该建筑物的瑕疵并评估风险,并自行评估及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承租人参与竞租即确认充分了解该建筑物的相关情况及瑕疵、风险等,无条件放弃就该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要求项目权属方及其相关主体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全部权利。 (详见瑕疵披露告知书)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1.瑕疵情况: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经营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该项目目前出租状态,原租户为潜在优先权人。

资产7信息

1.资产名称: (略) 坑边经 (略) 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144号商铺

2.资产编号:(略)J(略)

3.资产类型:房屋建筑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略) 西樵镇 (略) (略) 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河滨公园对面

6.资产建筑面积:46.36平方米

7.资产占地面积:0.00平方米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1.瑕疵情况: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经营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承租人不得随意改变地上建筑物现状,不得以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为由对租赁合同的效力和履行提出任何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要求项目权属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承租人对该建筑物进行改建或拆除,须经项目权属方书面同意,未经同意而对建筑物进行改建的,项目权属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4.承租人须依法依规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并经批准后,才能对地上建筑物进行建设并负责全部费用,因承租人未履行上述要求而造成项目恢复不了原状的,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承租人须恪守租赁合同约定,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使用、经营风险,并承诺不得以该建筑物的任何瑕疵与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报建等存在的问题)为由不履行租赁合同或意图否定租赁合同的效力。 6.承租人须充分了解该建筑物的瑕疵并评估风险,并自行评估及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承租人参与竞租即确认充分了解该建筑物的相关情况及瑕疵、风险等,无条件放弃就该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要求项目权属方及其相关主体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全部权利。 (详见瑕疵披露告知书)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1.瑕疵情况: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经营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该项目目前出租状态,原租户为潜在优先权人。

资产8信息

1.资产名称: (略) 坑边经 (略) 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145号商铺

2.资产编号:(略)J(略)

3.资产类型:房屋建筑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略) 西樵镇 (略) (略) 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河滨公园对面

6.资产建筑面积:44.45平方米

7.资产占地面积:0.00平方米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1.瑕疵情况: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经营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承租人不得随意改变地上建筑物现状,不得以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为由对租赁合同的效力和履行提出任何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要求项目权属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承租人对该建筑物进行改建或拆除,须经项目权属方书面同意,未经同意而对建筑物进行改建的,项目权属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4.承租人须依法依规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并经批准后,才能对地上建筑物进行建设并负责全部费用,因承租人未履行上述要求而造成项目恢复不了原状的,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承租人须恪守租赁合同约定,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使用、经营风险,并承诺不得以该建筑物的任何瑕疵与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报建等存在的问题)为由不履行租赁合同或意图否定租赁合同的效力。 6.承租人须充分了解该建筑物的瑕疵并评估风险,并自行评估及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承租人参与竞租即确认充分了解该建筑物的相关情况及瑕疵、风险等,无条件放弃就该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要求项目权属方及其相关主体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全部权利。 (详见瑕疵披露告知书)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1.瑕疵情况: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经营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该项目目前出租状态,原租户为潜在优先权人。

资产9信息

1.资产名称: (略) 坑边经 (略) 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146号商铺

2.资产编号:(略)J(略)

3.资产类型:房屋建筑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略) 西樵镇 (略) (略) 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河滨公园对面

6.资产建筑面积:44.46平方米

7.资产占地面积:0.00平方米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1.瑕疵情况: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经营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承租人不得随意改变地上建筑物现状,不得以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为由对租赁合同的效力和履行提出任何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要求项目权属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承租人对该建筑物进行改建或拆除,须经项目权属方书面同意,未经同意而对建筑物进行改建的,项目权属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4.承租人须依法依规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并经批准后,才能对地上建筑物进行建设并负责全部费用,因承租人未履行上述要求而造成项目恢复不了原状的,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承租人须恪守租赁合同约定,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使用、经营风险,并承诺不得以该建筑物的任何瑕疵与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报建等存在的问题)为由不履行租赁合同或意图否定租赁合同的效力。 6.承租人须充分了解该建筑物的瑕疵并评估风险,并自行评估及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承租人参与竞租即确认充分了解该建筑物的相关情况及瑕疵、风险等,无条件放弃就该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要求项目权属方及其相关主体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全部权利。 (详见瑕疵披露告知书)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1.瑕疵情况: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经营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该项目目前出租状态,原租户为潜在优先权人。

资产10信息

1.资产名称: (略) 坑边经 (略) 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147号商铺

2.资产编号:(略)J(略)

3.资产类型:房屋建筑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略) 西樵镇 (略) (略) 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河滨公园对面

6.资产建筑面积:45.20平方米

7.资产占地面积:0.00平方米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1.瑕疵情况: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经营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承租人不得随意改变地上建筑物现状,不得以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为由对租赁合同的效力和履行提出任何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要求项目权属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承租人对该建筑物进行改建或拆除,须经项目权属方书面同意,未经同意而对建筑物进行改建的,项目权属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4.承租人须依法依规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并经批准后,才能对地上建筑物进行建设并负责全部费用,因承租人未履行上述要求而造成项目恢复不了原状的,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承租人须恪守租赁合同约定,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使用、经营风险,并承诺不得以该建筑物的任何瑕疵与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报建等存在的问题)为由不履行租赁合同或意图否定租赁合同的效力。 6.承租人须充分了解该建筑物的瑕疵并评估风险,并自行评估及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承租人参与竞租即确认充分了解该建筑物的相关情况及瑕疵、风险等,无条件放弃就该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要求项目权属方及其相关主体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全部权利。 (详见瑕疵披露告知书)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1.瑕疵情况: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经营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该项目目前出租状态,原租户为潜在优先权人。

资产11信息

1.资产名称: (略) 坑边经 (略) 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148号商铺

2.资产编号:(略)J(略)

3.资产类型:房屋建筑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略) 西樵镇 (略) (略) 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河滨公园对面

6.资产建筑面积:74.72平方米

7.资产占地面积:0.00平方米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1.瑕疵情况: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经营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承租人不得随意改变地上建筑物现状,不得以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为由对租赁合同的效力和履行提出任何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要求项目权属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承租人对该建筑物进行改建或拆除,须经项目权属方书面同意,未经同意而对建筑物进行改建的,项目权属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4.承租人须依法依规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并经批准后,才能对地上建筑物进行建设并负责全部费用,因承租人未履行上述要求而造成项目恢复不了原状的,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承租人须恪守租赁合同约定,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使用、经营风险,并承诺不得以该建筑物的任何瑕疵与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报建等存在的问题)为由不履行租赁合同或意图否定租赁合同的效力。 6.承租人须充分了解该建筑物的瑕疵并评估风险,并自行评估及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承租人参与竞租即确认充分了解该建筑物的相关情况及瑕疵、风险等,无条件放弃就该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要求项目权属方及其相关主体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全部权利。 (详见瑕疵披露告知书)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1.瑕疵情况: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经营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该项目目前出租状态,原租户为潜在优先权人。

二、竞投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属于国家有关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中禁止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符合项目权属人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警示名单;

2.本次交易报名时 (略) 辖内各农村集体(包括农村集体所属企业)的租金(承包款);

3.其他条件:无。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

本项 (略) 上报名,报名入口: (略) 农村集体“三资” (略) 网站( (略) 农村产权 (略) ,网址:http://**)或“佛山三资”微信小程序。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时间和申报优先权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 12时00分至2024年12月02日 12时00分。交易保证金于2024年12月02日 12时00分前转入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为确保系统能及时获取竞投意向人报名等信息,建议竞投意向人 (略) 上报名及交易保证金转账等操作,交易保证金未在指定时间前到账的,将无法成功报名参加竞投。

(三)报名流程

用户注册→审核通过→阅读公告→网上报名、是否申报优先权→获取交易保证金账户→缴纳交易保证金→报名成功→优先权审核通过(优先权人)/优先权审核不通过(普通竞投人)→等待交易。

(四)其他事项

1.同一交易项目一人只能报名一次;

2.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竞投人在竞得项目后应当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确保符合项目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的,如经审查不符合项目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的,或者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应当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4.本交易项目 (略) 上竞投方式竞投,无需到现场进行报名和竞价操作,不适用于委托报名和交易;请竞投人妥善保管和 (略) 农村产权 (略) 网上注册的账户信息,并对其安全使用负责,任何使用账户名和 (略) (略) 上竞投系统的用户,在网 (略) 上竞投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投人本人行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人自行承担,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竞投人代表要求

(一)竞投人是独立法人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二)竞投人是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机构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

(三)竞投人是合伙企业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人;

(四)竞投人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投资人或授权代表人;

(五)竞投人是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者;竞投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竞投人本人。

五、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以现状为准,有意向的竞投人可联系权属方查看资产现状。竞投意向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自行调查了解交易资产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信息,并独立做出是否报名参加竞投的判断。

六、优先权申报要求

主张享有本项目优先权的人员或单位,必须报名参与竞投且在本项目交易报名结束前主动向交易服务机构申报,提交有效证明资料,并经确认后方能在项目竞价中行使优先权,未报名参与交易或逾期不提交相关有效证明资料的,视为放弃对本项目的优先权。

七、交易保证金缴纳要求

(一)竞投意向人选中项目报名后,即可获得缴纳交易保证金账号。各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前必须按照本项目《 (略) 农村 (略) 上竞投交易通则(试行)》的要求,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交易保证金转入专用账号,并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交易保证金未到账,取消报名资格或不能参与竞价。

(二)注意事项

1. (略) 上报名时,必须将交易保证金一次性转入,若分多账号或多次转入,则取消报名资格或不能参与竞价。

2.银行单据上请注明:西樵社区坑边经济社沿江路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138-148号商铺出租+nhq-(略)-3111。

3.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账户转账,本项目只接受以银行渠道转账方式转入交易保证金(包括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不接受现金存款、支付宝和 (略) 转账)。本机构按照交 (略) 理竞投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如需退还竞投人的,则默认不计利息退还竞投人缴纳交易保证金所转出的银行账户,请竞投人确保银行账户能正常使用。退还交易保证金,因跨行或异地转账等原因产生的银行手续费,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

八、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及合同签订

(一)竞投活动结束后,如果项目对竞投人的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得人在竞得项目后应当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竞得人经审查不符合项目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的,或者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应当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二)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竞得人资格或者条件审查通过且未收到提出异议或投诉的,竞得人及项目权属人应在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附件《 (略) 农村 (略) 上竞投交易通则(试行)》的要求确认并签订合同。如收到对交易程序或结果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待异议或投 (略) 理完毕后, (略) 理结果确定是否签订合同,具备签订合同条件的,在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九、系统 (略) 理方式及责任问题

(一)竞投意向人应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妥善保 (略) 账户及密码,账户的注册、登录、竞投等所有交易环节应由竞投意向人本人操作,若委托他人代为操作的,竞投意向人应及时跟进和确认。任何使用竞投意向人登录账户 (略) 的用户, (略) 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投意向人本人的行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本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网上竞投交易过程所涉及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由于竞投意向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后果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

(三)因竞投意向人使用的计算机、手机、平板电脑等终端 (略) 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任何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的,后果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

(四)因网上竞投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 (略) 上竞投活动延期或者改期的,交易服务机构将以包括但不限于公告、电话、短信等形式告知所有竞投人或竞投意向人,交易服务机构不对交易项目延期或改期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五)网上竞投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任何原 (略) 上竞投活动被迫停止的,交易服务机构及时中止、终止或重新另行安排时间组织竞价活动,原报价结果作废,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其他事项详见《 (略) 农村 (略) 上竞投交易通则(试行)》(附件1)

十一、联系方式

项目权属人: (略) (略) 西樵镇 (略) 坑边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谭耀江 联系电话:(略)

地址:西樵镇 (略) 坑边村

交易服务机构: (略) (略) 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罗先生、潘小姐 联系电话:0757-(略)

地址: (略) (略) 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91号海欣阁二楼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

十二、监督

凡发现竞投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757-(略)( (略) (略) (略) )。

(略) (略) 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5日



附件1: (略) 农村 (略) 上竞投交易通则(试行).pdf 预览 下载
附件2:宗地示意图-(略)-1.png 预览 下载
附件3:拟签合同文本-(略)-1.pdf 预览 下载
附件4:瑕疵披露书-(略)-1.pdf 预览 下载
附件5:竞投人承诺书.docx 预览 下载

(略) (略) 西樵镇 (略) 坑边股份经济合作社西樵社区坑边经济社沿江路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138-148号商铺出租

网上竞投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5日


交易项目名称: (略) (略) 西樵镇 (略) 坑边股份经济合作社西樵社区坑边经济社沿江路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138-148号商铺出租项目

交易编号:nhq-(略)-3111


温馨提示:

1.本项 (略) 上或微信小程序报名。

2.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本项目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以现状为准,本公告提供的项目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权属情况及合法性是否存在未解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需独立做出是否报名参加竞投的判断,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4.交 (略) 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5.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农村集体资产,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 (略) 上竞投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

6.竞投意向人要保护好个人信息,不要出借交易资格,避免信息泄露,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遇到威胁恐吓、 (略) 、利诱劝退等扰乱和破坏集 (略) 场秩序行为时,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保存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交易服务机构、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反映。


(略) (略) 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 (略) (略) 西樵镇 (略) 坑边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定于2024年12月04日 09时4 (略) (略) 西樵镇 (略) 坑边股份经济合作社西樵社区坑边经济社沿江路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138-148号商铺出租项目组织竞投,本 (略) 上竞投方式进行交易,欢迎有意参加竞价的人士咨询 (略) 农村集体“三资” (略) 网站( (略) 农村产权 (略) ,网址:http://**)或“佛山三资”微信小程序进行报名。

一、项目和资产基本情况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西樵社区坑边经济社沿江路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138-148号商铺出租

2.交易类别:出租

3.租赁期限:3年

4.预计租赁起止时间:2025-01-01至2027-12-31

5.免租期:无

6.交易底价:(略) 元/宗/月(大写:(略)万(略)仟(略)佰(略)(略)(略)元整)(不含税)

7.交易保证金:(略)(大写:(略)(略)(略)万元整)

8.合同履约保证金:(略)(大写:(略)(略)(略)万元整)

9.租金递增方式:无

10.租金收取方式:按季

1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 12时00分

12.优先权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 12时00分

13.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 12时00分

14.预计竞投时长:30分钟

15.竞投开始时间:2024年12月04日 09时45分

16.预计竞投结束时间:2024年12月04日 10时15分(不包括延时)

17.延时周期:3分钟/次(最多延时999次)

18.每次最低加价幅度:(略)/宗/月

19.每次最高加价幅度(最低加价幅度的10倍):(略)/宗/月

20.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1.交易规则:详见《 (略) 农村 (略) 上竞投交易通则(试行)》

22.税费承担特别说明:(略)方承担税费

23.资产交付方式:按资产现状交付

24.交易重要情况说明:(1)租赁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按照相关消防、环保、安全生产等政策要求,必须一并签订《消防、环保及安全生产协议书》,以明确租赁双方的消防、环保、安全生产责任。(2)出租方收取的租金等费用均为不含税价,出租方依法开具发票,因出租行为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3)竞得人需在合同签订时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等相关款项,若在合同签订时竞得人拒绝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等相关款项的,视为竞得人拒绝签订合同。(4)原租户合同到期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资产预计2025年1月1日交付。(5)具体租赁开始时间以实际合同约定为准,但租赁结束时间为2027年12月31日止。(6)具体要求详见合同样本。

(二)资产信息

资产1信息

1.资产名称: (略) 坑边经 (略) 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138号商铺

2.资产编号:(略)J(略)

3.资产类型:房屋建筑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略) 西樵镇 (略) (略) 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河滨公园对面

6.资产建筑面积:76.73平方米

7.资产占地面积:0.00平方米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1.瑕疵情况: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经营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承租人不得随意改变地上建筑物现状,不得以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为由对租赁合同的效力和履行提出任何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要求项目权属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承租人对该建筑物进行改建或拆除,须经项目权属方书面同意,未经同意而对建筑物进行改建的,项目权属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4.承租人须依法依规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并经批准后,才能对地上建筑物进行建设并负责全部费用,因承租人未履行上述要求而造成项目恢复不了原状的,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承租人须恪守租赁合同约定,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使用、经营风险,并承诺不得以该建筑物的任何瑕疵与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报建等存在的问题)为由不履行租赁合同或意图否定租赁合同的效力。 6.承租人须充分了解该建筑物的瑕疵并评估风险,并自行评估及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承租人参与竞租即确认充分了解该建筑物的相关情况及瑕疵、风险等,无条件放弃就该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要求项目权属方及其相关主体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全部权利。 (详见瑕疵披露告知书)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1.瑕疵情况: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经营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该项目目前出租状态,原租户为潜在优先权人。

资产2信息

1.资产名称: (略) 坑边经 (略) 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139号商铺

2.资产编号:(略)J(略)

3.资产类型:房屋建筑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略) 西樵镇 (略) (略) 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河滨公园对面

6.资产建筑面积:45.68平方米

7.资产占地面积:0.00平方米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1.瑕疵情况: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经营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承租人不得随意改变地上建筑物现状,不得以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为由对租赁合同的效力和履行提出任何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要求项目权属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承租人对该建筑物进行改建或拆除,须经项目权属方书面同意,未经同意而对建筑物进行改建的,项目权属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4.承租人须依法依规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并经批准后,才能对地上建筑物进行建设并负责全部费用,因承租人未履行上述要求而造成项目恢复不了原状的,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承租人须恪守租赁合同约定,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使用、经营风险,并承诺不得以该建筑物的任何瑕疵与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报建等存在的问题)为由不履行租赁合同或意图否定租赁合同的效力。 6.承租人须充分了解该建筑物的瑕疵并评估风险,并自行评估及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承租人参与竞租即确认充分了解该建筑物的相关情况及瑕疵、风险等,无条件放弃就该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要求项目权属方及其相关主体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全部权利。 (详见瑕疵披露告知书)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1.瑕疵情况: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经营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该项目目前出租状态,原租户为潜在优先权人。

资产3信息

1.资产名称: (略) 坑边经 (略) 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140号商铺

2.资产编号:(略)J(略)

3.资产类型:房屋建筑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略) 西樵镇 (略) (略) 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河滨公园对面

6.资产建筑面积:45.03平方米

7.资产占地面积:0.00平方米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1.瑕疵情况: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经营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承租人不得随意改变地上建筑物现状,不得以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为由对租赁合同的效力和履行提出任何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要求项目权属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承租人对该建筑物进行改建或拆除,须经项目权属方书面同意,未经同意而对建筑物进行改建的,项目权属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4.承租人须依法依规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并经批准后,才能对地上建筑物进行建设并负责全部费用,因承租人未履行上述要求而造成项目恢复不了原状的,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承租人须恪守租赁合同约定,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使用、经营风险,并承诺不得以该建筑物的任何瑕疵与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报建等存在的问题)为由不履行租赁合同或意图否定租赁合同的效力。 6.承租人须充分了解该建筑物的瑕疵并评估风险,并自行评估及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承租人参与竞租即确认充分了解该建筑物的相关情况及瑕疵、风险等,无条件放弃就该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要求项目权属方及其相关主体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全部权利。 (详见瑕疵披露告知书)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1.瑕疵情况: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经营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该项目目前出租状态,原租户为潜在优先权人。

资产4信息

1.资产名称: (略) 坑边经 (略) 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141号商铺

2.资产编号:(略)J(略)

3.资产类型:房屋建筑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略) 西樵镇 (略) (略) 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河滨公园对面

6.资产建筑面积:45.03平方米

7.资产占地面积:0.00平方米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1.瑕疵情况: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经营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承租人不得随意改变地上建筑物现状,不得以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为由对租赁合同的效力和履行提出任何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要求项目权属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承租人对该建筑物进行改建或拆除,须经项目权属方书面同意,未经同意而对建筑物进行改建的,项目权属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4.承租人须依法依规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并经批准后,才能对地上建筑物进行建设并负责全部费用,因承租人未履行上述要求而造成项目恢复不了原状的,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承租人须恪守租赁合同约定,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使用、经营风险,并承诺不得以该建筑物的任何瑕疵与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报建等存在的问题)为由不履行租赁合同或意图否定租赁合同的效力。 6.承租人须充分了解该建筑物的瑕疵并评估风险,并自行评估及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承租人参与竞租即确认充分了解该建筑物的相关情况及瑕疵、风险等,无条件放弃就该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要求项目权属方及其相关主体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全部权利。 (详见瑕疵披露告知书)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1.瑕疵情况: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经营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该项目目前出租状态,原租户为潜在优先权人。

资产5信息

1.资产名称: (略) 坑边经 (略) 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142号商铺

2.资产编号:(略)J(略)

3.资产类型:房屋建筑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略) 西樵镇 (略) (略) 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河滨公园对面

6.资产建筑面积:45.68平方米

7.资产占地面积:0.00平方米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1.瑕疵情况: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经营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承租人不得随意改变地上建筑物现状,不得以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为由对租赁合同的效力和履行提出任何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要求项目权属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承租人对该建筑物进行改建或拆除,须经项目权属方书面同意,未经同意而对建筑物进行改建的,项目权属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4.承租人须依法依规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并经批准后,才能对地上建筑物进行建设并负责全部费用,因承租人未履行上述要求而造成项目恢复不了原状的,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承租人须恪守租赁合同约定,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使用、经营风险,并承诺不得以该建筑物的任何瑕疵与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报建等存在的问题)为由不履行租赁合同或意图否定租赁合同的效力。 6.承租人须充分了解该建筑物的瑕疵并评估风险,并自行评估及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承租人参与竞租即确认充分了解该建筑物的相关情况及瑕疵、风险等,无条件放弃就该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要求项目权属方及其相关主体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全部权利。 (详见瑕疵披露告知书)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1.瑕疵情况: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经营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该项目目前出租状态,原租户为潜在优先权人。

资产6信息

1.资产名称: (略) 坑边经 (略) 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143号商铺

2.资产编号:(略)J(略)

3.资产类型:房屋建筑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略) 西樵镇 (略) (略) 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河滨公园对面

6.资产建筑面积:41.81平方米

7.资产占地面积:0.00平方米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1.瑕疵情况: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经营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承租人不得随意改变地上建筑物现状,不得以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为由对租赁合同的效力和履行提出任何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要求项目权属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承租人对该建筑物进行改建或拆除,须经项目权属方书面同意,未经同意而对建筑物进行改建的,项目权属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4.承租人须依法依规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并经批准后,才能对地上建筑物进行建设并负责全部费用,因承租人未履行上述要求而造成项目恢复不了原状的,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承租人须恪守租赁合同约定,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使用、经营风险,并承诺不得以该建筑物的任何瑕疵与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报建等存在的问题)为由不履行租赁合同或意图否定租赁合同的效力。 6.承租人须充分了解该建筑物的瑕疵并评估风险,并自行评估及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承租人参与竞租即确认充分了解该建筑物的相关情况及瑕疵、风险等,无条件放弃就该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要求项目权属方及其相关主体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全部权利。 (详见瑕疵披露告知书)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1.瑕疵情况: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经营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该项目目前出租状态,原租户为潜在优先权人。

资产7信息

1.资产名称: (略) 坑边经 (略) 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144号商铺

2.资产编号:(略)J(略)

3.资产类型:房屋建筑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略) 西樵镇 (略) (略) 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河滨公园对面

6.资产建筑面积:46.36平方米

7.资产占地面积:0.00平方米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1.瑕疵情况: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经营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承租人不得随意改变地上建筑物现状,不得以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为由对租赁合同的效力和履行提出任何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要求项目权属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承租人对该建筑物进行改建或拆除,须经项目权属方书面同意,未经同意而对建筑物进行改建的,项目权属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4.承租人须依法依规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并经批准后,才能对地上建筑物进行建设并负责全部费用,因承租人未履行上述要求而造成项目恢复不了原状的,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承租人须恪守租赁合同约定,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使用、经营风险,并承诺不得以该建筑物的任何瑕疵与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报建等存在的问题)为由不履行租赁合同或意图否定租赁合同的效力。 6.承租人须充分了解该建筑物的瑕疵并评估风险,并自行评估及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承租人参与竞租即确认充分了解该建筑物的相关情况及瑕疵、风险等,无条件放弃就该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要求项目权属方及其相关主体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全部权利。 (详见瑕疵披露告知书)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1.瑕疵情况: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经营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该项目目前出租状态,原租户为潜在优先权人。

资产8信息

1.资产名称: (略) 坑边经 (略) 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145号商铺

2.资产编号:(略)J(略)

3.资产类型:房屋建筑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略) 西樵镇 (略) (略) 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河滨公园对面

6.资产建筑面积:44.45平方米

7.资产占地面积:0.00平方米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1.瑕疵情况: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经营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承租人不得随意改变地上建筑物现状,不得以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为由对租赁合同的效力和履行提出任何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要求项目权属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承租人对该建筑物进行改建或拆除,须经项目权属方书面同意,未经同意而对建筑物进行改建的,项目权属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4.承租人须依法依规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并经批准后,才能对地上建筑物进行建设并负责全部费用,因承租人未履行上述要求而造成项目恢复不了原状的,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承租人须恪守租赁合同约定,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使用、经营风险,并承诺不得以该建筑物的任何瑕疵与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报建等存在的问题)为由不履行租赁合同或意图否定租赁合同的效力。 6.承租人须充分了解该建筑物的瑕疵并评估风险,并自行评估及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承租人参与竞租即确认充分了解该建筑物的相关情况及瑕疵、风险等,无条件放弃就该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要求项目权属方及其相关主体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全部权利。 (详见瑕疵披露告知书)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1.瑕疵情况: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经营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该项目目前出租状态,原租户为潜在优先权人。

资产9信息

1.资产名称: (略) 坑边经 (略) 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146号商铺

2.资产编号:(略)J(略)

3.资产类型:房屋建筑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略) 西樵镇 (略) (略) 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河滨公园对面

6.资产建筑面积:44.46平方米

7.资产占地面积:0.00平方米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1.瑕疵情况: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经营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承租人不得随意改变地上建筑物现状,不得以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为由对租赁合同的效力和履行提出任何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要求项目权属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承租人对该建筑物进行改建或拆除,须经项目权属方书面同意,未经同意而对建筑物进行改建的,项目权属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4.承租人须依法依规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并经批准后,才能对地上建筑物进行建设并负责全部费用,因承租人未履行上述要求而造成项目恢复不了原状的,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承租人须恪守租赁合同约定,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使用、经营风险,并承诺不得以该建筑物的任何瑕疵与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报建等存在的问题)为由不履行租赁合同或意图否定租赁合同的效力。 6.承租人须充分了解该建筑物的瑕疵并评估风险,并自行评估及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承租人参与竞租即确认充分了解该建筑物的相关情况及瑕疵、风险等,无条件放弃就该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要求项目权属方及其相关主体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全部权利。 (详见瑕疵披露告知书)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1.瑕疵情况: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经营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该项目目前出租状态,原租户为潜在优先权人。

资产10信息

1.资产名称: (略) 坑边经 (略) 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147号商铺

2.资产编号:(略)J(略)

3.资产类型:房屋建筑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略) 西樵镇 (略) (略) 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河滨公园对面

6.资产建筑面积:45.20平方米

7.资产占地面积:0.00平方米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1.瑕疵情况: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经营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承租人不得随意改变地上建筑物现状,不得以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为由对租赁合同的效力和履行提出任何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要求项目权属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承租人对该建筑物进行改建或拆除,须经项目权属方书面同意,未经同意而对建筑物进行改建的,项目权属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4.承租人须依法依规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并经批准后,才能对地上建筑物进行建设并负责全部费用,因承租人未履行上述要求而造成项目恢复不了原状的,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承租人须恪守租赁合同约定,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使用、经营风险,并承诺不得以该建筑物的任何瑕疵与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报建等存在的问题)为由不履行租赁合同或意图否定租赁合同的效力。 6.承租人须充分了解该建筑物的瑕疵并评估风险,并自行评估及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承租人参与竞租即确认充分了解该建筑物的相关情况及瑕疵、风险等,无条件放弃就该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要求项目权属方及其相关主体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全部权利。 (详见瑕疵披露告知书)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1.瑕疵情况: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经营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该项目目前出租状态,原租户为潜在优先权人。

资产11信息

1.资产名称: (略) 坑边经 (略) 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148号商铺

2.资产编号:(略)J(略)

3.资产类型:房屋建筑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略) 西樵镇 (略) (略) 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河滨公园对面

6.资产建筑面积:74.72平方米

7.资产占地面积:0.00平方米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1.瑕疵情况: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经营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承租人不得随意改变地上建筑物现状,不得以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为由对租赁合同的效力和履行提出任何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要求项目权属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承租人对该建筑物进行改建或拆除,须经项目权属方书面同意,未经同意而对建筑物进行改建的,项目权属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4.承租人须依法依规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并经批准后,才能对地上建筑物进行建设并负责全部费用,因承租人未履行上述要求而造成项目恢复不了原状的,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承租人须恪守租赁合同约定,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使用、经营风险,并承诺不得以该建筑物的任何瑕疵与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报建等存在的问题)为由不履行租赁合同或意图否定租赁合同的效力。 6.承租人须充分了解该建筑物的瑕疵并评估风险,并自行评估及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承租人参与竞租即确认充分了解该建筑物的相关情况及瑕疵、风险等,无条件放弃就该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要求项目权属方及其相关主体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全部权利。 (详见瑕疵披露告知书)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1.瑕疵情况: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经营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该项目目前出租状态,原租户为潜在优先权人。

二、竞投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属于国家有关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中禁止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符合项目权属人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警示名单;

2.本次交易报名时 (略) 辖内各农村集体(包括农村集体所属企业)的租金(承包款);

3.其他条件:无。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

本项 (略) 上报名,报名入口: (略) 农村集体“三资” (略) 网站( (略) 农村产权 (略) ,网址:http://**)或“佛山三资”微信小程序。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时间和申报优先权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 12时00分至2024年12月02日 12时00分。交易保证金于2024年12月02日 12时00分前转入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为确保系统能及时获取竞投意向人报名等信息,建议竞投意向人 (略) 上报名及交易保证金转账等操作,交易保证金未在指定时间前到账的,将无法成功报名参加竞投。

(三)报名流程

用户注册→审核通过→阅读公告→网上报名、是否申报优先权→获取交易保证金账户→缴纳交易保证金→报名成功→优先权审核通过(优先权人)/优先权审核不通过(普通竞投人)→等待交易。

(四)其他事项

1.同一交易项目一人只能报名一次;

2.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竞投人在竞得项目后应当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确保符合项目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的,如经审查不符合项目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的,或者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应当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4.本交易项目 (略) 上竞投方式竞投,无需到现场进行报名和竞价操作,不适用于委托报名和交易;请竞投人妥善保管和 (略) 农村产权 (略) 网上注册的账户信息,并对其安全使用负责,任何使用账户名和 (略) (略) 上竞投系统的用户,在网 (略) 上竞投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投人本人行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人自行承担,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竞投人代表要求

(一)竞投人是独立法人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二)竞投人是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机构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

(三)竞投人是合伙企业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人;

(四)竞投人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投资人或授权代表人;

(五)竞投人是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者;竞投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竞投人本人。

五、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以现状为准,有意向的竞投人可联系权属方查看资产现状。竞投意向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自行调查了解交易资产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信息,并独立做出是否报名参加竞投的判断。

六、优先权申报要求

主张享有本项目优先权的人员或单位,必须报名参与竞投且在本项目交易报名结束前主动向交易服务机构申报,提交有效证明资料,并经确认后方能在项目竞价中行使优先权,未报名参与交易或逾期不提交相关有效证明资料的,视为放弃对本项目的优先权。

七、交易保证金缴纳要求

(一)竞投意向人选中项目报名后,即可获得缴纳交易保证金账号。各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前必须按照本项目《 (略) 农村 (略) 上竞投交易通则(试行)》的要求,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交易保证金转入专用账号,并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交易保证金未到账,取消报名资格或不能参与竞价。

(二)注意事项

1. (略) 上报名时,必须将交易保证金一次性转入,若分多账号或多次转入,则取消报名资格或不能参与竞价。

2.银行单据上请注明:西樵社区坑边经济社沿江路1号汇泉花园公寓楼138-148号商铺出租+nhq-(略)-3111。

3.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账户转账,本项目只接受以银行渠道转账方式转入交易保证金(包括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不接受现金存款、支付宝和 (略) 转账)。本机构按照交 (略) 理竞投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如需退还竞投人的,则默认不计利息退还竞投人缴纳交易保证金所转出的银行账户,请竞投人确保银行账户能正常使用。退还交易保证金,因跨行或异地转账等原因产生的银行手续费,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

八、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及合同签订

(一)竞投活动结束后,如果项目对竞投人的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得人在竞得项目后应当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竞得人经审查不符合项目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的,或者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应当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二)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竞得人资格或者条件审查通过且未收到提出异议或投诉的,竞得人及项目权属人应在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附件《 (略) 农村 (略) 上竞投交易通则(试行)》的要求确认并签订合同。如收到对交易程序或结果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待异议或投 (略) 理完毕后, (略) 理结果确定是否签订合同,具备签订合同条件的,在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九、系统 (略) 理方式及责任问题

(一)竞投意向人应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妥善保 (略) 账户及密码,账户的注册、登录、竞投等所有交易环节应由竞投意向人本人操作,若委托他人代为操作的,竞投意向人应及时跟进和确认。任何使用竞投意向人登录账户 (略) 的用户, (略) 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投意向人本人的行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本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网上竞投交易过程所涉及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由于竞投意向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后果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

(三)因竞投意向人使用的计算机、手机、平板电脑等终端 (略) 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任何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的,后果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

(四)因网上竞投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 (略) 上竞投活动延期或者改期的,交易服务机构将以包括但不限于公告、电话、短信等形式告知所有竞投人或竞投意向人,交易服务机构不对交易项目延期或改期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五)网上竞投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任何原 (略) 上竞投活动被迫停止的,交易服务机构及时中止、终止或重新另行安排时间组织竞价活动,原报价结果作废,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其他事项详见《 (略) 农村 (略) 上竞投交易通则(试行)》(附件1)

十一、联系方式

项目权属人: (略) (略) 西樵镇 (略) 坑边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谭耀江 联系电话:(略)

地址:西樵镇 (略) 坑边村

交易服务机构: (略) (略) 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罗先生、潘小姐 联系电话:0757-(略)

地址: (略) (略) 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91号海欣阁二楼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

十二、监督

凡发现竞投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757-(略)( (略) (略) (略) )。

(略) (略) 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5日



附件1: (略) 农村 (略) 上竞投交易通则(试行).pdf 预览 下载
附件2:宗地示意图-(略)-1.png 预览 下载
附件3:拟签合同文本-(略)-1.pdf 预览 下载
附件4:瑕疵披露书-(略)-1.pdf 预览 下载
附件5:竞投人承诺书.docx 预览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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