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人民法院关于郧西县城关镇天河金街后街3区3#206A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郧 (略)
关于拍卖郧西县城关镇天河金街 (略) 3#205、3#206A、3#206B、3#306A、3#306B、3#307、3#308A、3#308B、3#309A、3#309B、3#310A、3#310B共计12间商铺的公告
湖北省郧 (略) 将于2024年12月12日8时至2024年12月13日8时止(延时除外)在湖北省郧 (略) (略) (略) 上(机构名称:湖北省郧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
权利人 | 位置 | 房号 | 用途 | 面积/㎡ | 评估价/元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加价幅度/元 |
湖北 (略) | 郧西县城关镇天河金街 (略) | 3#205 | 商业 | 35.39 | # | # | # | 1398 |
3#206A | 商业 | 90.71 | # | # | # | 3584 | ||
3#206B | 商业 | 64.93 | # | # | # | 2565 | ||
3#306A | 商业 | 90.71 | # | # | # | 2987 | ||
3#306B | 商业 | 64.93 | # | # | # | 2138 | ||
3#307 | 商业 | 92.76 | # | # | # | 3054 | ||
3#308A | 商业 | 63.50 | # | # | # | 2090 | ||
3#308B | 商业 | 63.50 | # | # | # | 2090 | ||
3#309A | 商业 | 63.50 | # | # | # | 2090 | ||
3#309B | 商业 | 63.50 | # | # | # | 2090 | ||
3#310A | 商业 | 99.65 | # | # | # | 3281 | ||
3#310B | 商业 | 52.98 | # | # | # | 1745 |
备注:未清场,清场时间待定,交付时间待定。未办证,暂 (略) 签备案、过户。
本次拍卖价格不考虑已投入的装饰装修费用,装修另行计费。3#205、3#206A、3#206B三间商铺正在出租使用中。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其外观、内部结构、内在质量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拍卖标的外观、内部结构、内在质量等不做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拍卖成交后,若涉及标的物内部结构恢复及确认面积分割等,请买受人自行寻找相 (略) 理,恢复结构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符合相应规定。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开始三个工作日前经湖北省郧 (略) 确认并办理委托手续,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略) 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湖北省郧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要求,否则自行承担房产不能过户等相应法律后果。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4年12月11日16时前(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 (略) 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看样时间一般安排在拍卖开始前一至两个工作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现状:标的物以实际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到实地看样及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若限购的,竞买人应该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己承担:未看样和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未知的瑕疵。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有意者请亲自到实地看样,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由相应主体依法承担,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八、本标的如存在超面积部分或其他违章情形,买受人须无条件接受有 (略) 理,费用自付;有关土地政策由买受人自行到有关部门咨询。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2月11日16时前(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略) 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 (略) 提出申请, (略) 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向优先购买权人提供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十一、 (略) (略) 对本拍品进 (略) (略) ,本次拍卖由湖 (略) 提供辅助业务,本院未委托任何 (略) 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及提供任何形式的看样服务,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十二、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 (略) 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湖北省郧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买受人在拍卖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申请银行贷款的在十五个工作日内) (略) 指定账号。
收款单位:郧 (略) 执行款专户
开户银行:湖北郧西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开户行所在地:郧西县城关镇郧西大道74号
账号:#18
开户联行号:#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价款差额的,本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
十五、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 (略) 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十六、本次拍卖由湖 (略) 提供辅助业务。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咨询电话:0719-# #湖 (略)
监督电话:0719-#、0719-#湖北省郧 (略) 政治部(机关党委督察室)
07 联系地址: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郧西大道94号
郧 (略)
2024年11月25日
郧 (略)
关于拍卖郧西县城关镇天河金街 (略) 3#205、3#206A、3#206B、3#306A、3#306B、3#307、3#308A、3#308B、3#309A、3#309B、3#310A、3#310B共计12间商铺的公告
湖北省郧 (略) 将于2024年12月12日8时至2024年12月13日8时止(延时除外)在湖北省郧 (略) (略) (略) 上(机构名称:湖北省郧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
权利人 | 位置 | 房号 | 用途 | 面积/㎡ | 评估价/元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加价幅度/元 |
湖北 (略) | 郧西县城关镇天河金街 (略) | 3#205 | 商业 | 35.39 | # | # | # | 1398 |
3#206A | 商业 | 90.71 | # | # | # | 3584 | ||
3#206B | 商业 | 64.93 | # | # | # | 2565 | ||
3#306A | 商业 | 90.71 | # | # | # | 2987 | ||
3#306B | 商业 | 64.93 | # | # | # | 2138 | ||
3#307 | 商业 | 92.76 | # | # | # | 3054 | ||
3#308A | 商业 | 63.50 | # | # | # | 2090 | ||
3#308B | 商业 | 63.50 | # | # | # | 2090 | ||
3#309A | 商业 | 63.50 | # | # | # | 2090 | ||
3#309B | 商业 | 63.50 | # | # | # | 2090 | ||
3#310A | 商业 | 99.65 | # | # | # | 3281 | ||
3#310B | 商业 | 52.98 | # | # | # | 1745 |
备注:未清场,清场时间待定,交付时间待定。未办证,暂 (略) 签备案、过户。
本次拍卖价格不考虑已投入的装饰装修费用,装修另行计费。3#205、3#206A、3#206B三间商铺正在出租使用中。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其外观、内部结构、内在质量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拍卖标的外观、内部结构、内在质量等不做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拍卖成交后,若涉及标的物内部结构恢复及确认面积分割等,请买受人自行寻找相 (略) 理,恢复结构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符合相应规定。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开始三个工作日前经湖北省郧 (略) 确认并办理委托手续,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略) 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湖北省郧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要求,否则自行承担房产不能过户等相应法律后果。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4年12月11日16时前(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 (略) 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看样时间一般安排在拍卖开始前一至两个工作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现状:标的物以实际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到实地看样及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若限购的,竞买人应该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己承担:未看样和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未知的瑕疵。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有意者请亲自到实地看样,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由相应主体依法承担,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八、本标的如存在超面积部分或其他违章情形,买受人须无条件接受有 (略) 理,费用自付;有关土地政策由买受人自行到有关部门咨询。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2月11日16时前(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略) 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 (略) 提出申请, (略) 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向优先购买权人提供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十一、 (略) (略) 对本拍品进 (略) (略) ,本次拍卖由湖 (略) 提供辅助业务,本院未委托任何 (略) 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及提供任何形式的看样服务,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十二、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 (略) 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湖北省郧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买受人在拍卖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申请银行贷款的在十五个工作日内) (略) 指定账号。
收款单位:郧 (略) 执行款专户
开户银行:湖北郧西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开户行所在地:郧西县城关镇郧西大道74号
账号:#18
开户联行号:#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价款差额的,本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
十五、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 (略) 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十六、本次拍卖由湖 (略) 提供辅助业务。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咨询电话:0719-# #湖 (略)
监督电话:0719-#、0719-#湖北省郧 (略) 政治部(机关党委督察室)
07 联系地址: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郧西大道94号
郧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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