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京01破184号关于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垡上村1-23号1层房产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变压器一台的竞买公告-拍卖公告
(略) (略) 青云店镇垡上村1-23号1层房产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变压器一台的竞买公告
北京东益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12月11日10时至2024年12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情况简介
标的物所在地: (略) (略) 青云店镇垡上村
标的物名称: (略) (略) 青云店镇垡上村1-23号1层房产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变压器一台
起拍价:9,#,保证金:1,#,增价幅度:#(或整倍数)。
特殊情况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 (略) (略) 青云店镇垡上村1-23号房产和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利证号:京房权证兴股字第#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京兴国用(2000)出字第318号,含自建房,具体以财产现状为准,特别说明:房地用途为工业。)及变压器一台。其中房产土地第三次拍卖起拍价为:9,#,变压器一台第三次拍卖起拍价为:5,440元,合计起拍价:9,#。
2、2021年10月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 (略) 出具《关于(2021)京0115执恢1423号协助执行情况的告知函》告知: (略) 置财产证载用途均为办公,但经核实原登记档案,该抵押财产的审批用途应为工业,因此需将上述权利证书的用途更正为工业之后,才能为买受人办理过户。且《房屋所有权证》项下部分建筑物已灭失,对于已灭失的建筑物将不再办理过户,买受人最终取得的权利证书所记载的房屋建筑面积将相应减少。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3、本次拍卖地上建筑物共计23幢,其中部分建筑物已倒塌,具体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略) 内 (略) 无证厂房,如标的物产权转让时相关部门要求拆除,拆除工作由买受人自行完成,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房屋的外观、结构、质量、装修(如有)以移交时的房屋现状为准。房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标的物如需修复,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有意参与竞拍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的相关要求,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相关购买资格而导致房屋无法过户的,按 (略) 理,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凡是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6、本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完全部款项之日起的维护管理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库管费、厂区维护费、水、电、物业等等费用)。
7、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重要提示: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建筑物的面积、范围及其他指标以国土、城建(房产)等部门的最终核实为准。竞买人竞拍前应向相关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质量、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或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及拍卖辅助机构对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不做任何保证。
2、本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拍卖标的物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管理人无法查知,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全部风险。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以及提供的图片、视频或其他说明材料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现场实地看样的竞买人将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则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3、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之日止接受咨询(工作时间内),统一安排现场看样。管理人已委托北京 (略) 协助办理咨询、预展事务,有意者请与联系(联系电话:李先生:#,崔女士:#)。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或自行进行调查,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谨慎参拍。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三、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限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拍卖。但须在拍卖开始日的两日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到 (略) 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负责承办本案 (略) 、破产企业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管理人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提供材料或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确认资格及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管理人在正式拍卖日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购买人资格和顺位信息, (略) 技术部门, (略) 系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本次拍卖成交价不含税费及其他费用。本次拍卖交易所涉及买卖双方所涉及的一切税、 (略) 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附加费、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土地出让金、罚款、滞纳金、过户过程中的评估费、测绘费以及建筑物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如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买受人须在相关部门审核确定本 (略) 缴纳或补交的相关税、费金额后3个工作日内(相关税、费包括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土地出让金、罚款、滞纳金等,具体以税务等相关部门实际审核认定为准,管理人提前书面告知),将相应款项交至管理人指定账户, (略) 名义缴纳至相关部门, (略) 为抬头的缴费凭证。如因买受人未及时向管理人缴纳相关款项导致产生滞纳金、罚款的由买受人承担。
八、签署成交文件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三日内(遇节假日顺延) (略) 生成的竞买号及相关身份材料到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本次拍卖要求意向竞买人应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拍卖保证金缴纳至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户 名:北京东益 (略) 管理人;开户行: (略) (略) 支行;账 号:#7718;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管理人确认拍卖保证金到账且签署承诺函后, (略) 出具确认竞买人身份资格的确认文件。竞买人获得竞拍资格。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之内全额无息退还至汇款账户。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部分拍卖成交款。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即竞价成功日,下同)后十五日内缴纳至管理人指定账户:
户 名:北京东益 (略) 管理人;
开户行: (略) (略) 支行;
账 号:8110 7010 1440 2377 718;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未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将拍卖成交全部余款缴入指定账户,以及买受人明示或暗示其悔拍等情形)的,管理人可重新委托拍卖,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特别提示:
1、综合服务费由拍卖辅助机构收取(收取买受人成交价总额的2%)买受人需在成交之后十五日内将综合服务费汇款至北京 (略) 指定账户(户名:北京 (略) ;开户行: (略) 北京崇文门支行;账号:#;以到账时间为准)。
2、 (略) 收取,买受人需支付软件使用费(收取买受人成交价总额的0.5%),买受人需在成交之后十五 (略) 上支付通道直接付款并开具发票,或者线下支付至如下账户(户名: (略) (略) ;账号:##开户行:浦发银行北京北沙滩支行。)
3、上述综合服务费和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 (略) 和拍卖机构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与拍卖机构 (略) 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在缴纳完全部拍卖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身份证明及签署好的拍卖成交文件,自行前往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管理人给予配合。买受人逾期不办理的,应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2、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管理人依法提供相应文件。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如涉及违法、违建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律、 (略) 理。
3、拍卖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其中有关材料的准备和相关部门的审核时限管理人无法明确知悉,买受人不得以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时间过长为由进行悔拍,或者要求管理人及拍卖辅助机构承担任何责任以及赔偿任何损失。
十一、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本《竞买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拍卖标的物详情请咨询管理人。
十三、监督单位: (略) 第一 (略) ;
咨询电话:李先生:#;崔女士:#;
(略) 技术咨询:400-898-5988。
法院监督电话:010-#。
本次拍卖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北京东益 (略) 管理人所有。
(略) 破产资产公示内容。
北京东益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略) (略) 青云店镇垡上村1-23号1层房产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变压器一台的竞买公告
北京东益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12月11日10时至2024年12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情况简介
标的物所在地: (略) (略) 青云店镇垡上村
标的物名称: (略) (略) 青云店镇垡上村1-23号1层房产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变压器一台
起拍价:9,#,保证金:1,#,增价幅度:#(或整倍数)。
特殊情况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 (略) (略) 青云店镇垡上村1-23号房产和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利证号:京房权证兴股字第#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京兴国用(2000)出字第318号,含自建房,具体以财产现状为准,特别说明:房地用途为工业。)及变压器一台。其中房产土地第三次拍卖起拍价为:9,#,变压器一台第三次拍卖起拍价为:5,440元,合计起拍价:9,#。
2、2021年10月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 (略) 出具《关于(2021)京0115执恢1423号协助执行情况的告知函》告知: (略) 置财产证载用途均为办公,但经核实原登记档案,该抵押财产的审批用途应为工业,因此需将上述权利证书的用途更正为工业之后,才能为买受人办理过户。且《房屋所有权证》项下部分建筑物已灭失,对于已灭失的建筑物将不再办理过户,买受人最终取得的权利证书所记载的房屋建筑面积将相应减少。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3、本次拍卖地上建筑物共计23幢,其中部分建筑物已倒塌,具体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略) 内 (略) 无证厂房,如标的物产权转让时相关部门要求拆除,拆除工作由买受人自行完成,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房屋的外观、结构、质量、装修(如有)以移交时的房屋现状为准。房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标的物如需修复,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有意参与竞拍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的相关要求,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相关购买资格而导致房屋无法过户的,按 (略) 理,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凡是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6、本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完全部款项之日起的维护管理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库管费、厂区维护费、水、电、物业等等费用)。
7、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重要提示: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建筑物的面积、范围及其他指标以国土、城建(房产)等部门的最终核实为准。竞买人竞拍前应向相关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质量、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或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及拍卖辅助机构对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不做任何保证。
2、本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拍卖标的物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管理人无法查知,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全部风险。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以及提供的图片、视频或其他说明材料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现场实地看样的竞买人将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则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3、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之日止接受咨询(工作时间内),统一安排现场看样。管理人已委托北京 (略) 协助办理咨询、预展事务,有意者请与联系(联系电话:李先生:#,崔女士:#)。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或自行进行调查,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谨慎参拍。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三、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限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拍卖。但须在拍卖开始日的两日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到 (略) 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负责承办本案 (略) 、破产企业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管理人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提供材料或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确认资格及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管理人在正式拍卖日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购买人资格和顺位信息, (略) 技术部门, (略) 系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本次拍卖成交价不含税费及其他费用。本次拍卖交易所涉及买卖双方所涉及的一切税、 (略) 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附加费、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土地出让金、罚款、滞纳金、过户过程中的评估费、测绘费以及建筑物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如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买受人须在相关部门审核确定本 (略) 缴纳或补交的相关税、费金额后3个工作日内(相关税、费包括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土地出让金、罚款、滞纳金等,具体以税务等相关部门实际审核认定为准,管理人提前书面告知),将相应款项交至管理人指定账户, (略) 名义缴纳至相关部门, (略) 为抬头的缴费凭证。如因买受人未及时向管理人缴纳相关款项导致产生滞纳金、罚款的由买受人承担。
八、签署成交文件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三日内(遇节假日顺延) (略) 生成的竞买号及相关身份材料到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本次拍卖要求意向竞买人应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拍卖保证金缴纳至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户 名:北京东益 (略) 管理人;开户行: (略) (略) 支行;账 号:#7718;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管理人确认拍卖保证金到账且签署承诺函后, (略) 出具确认竞买人身份资格的确认文件。竞买人获得竞拍资格。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之内全额无息退还至汇款账户。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部分拍卖成交款。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即竞价成功日,下同)后十五日内缴纳至管理人指定账户:
户 名:北京东益 (略) 管理人;
开户行: (略) (略) 支行;
账 号:8110 7010 1440 2377 718;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未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将拍卖成交全部余款缴入指定账户,以及买受人明示或暗示其悔拍等情形)的,管理人可重新委托拍卖,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特别提示:
1、综合服务费由拍卖辅助机构收取(收取买受人成交价总额的2%)买受人需在成交之后十五日内将综合服务费汇款至北京 (略) 指定账户(户名:北京 (略) ;开户行: (略) 北京崇文门支行;账号:#;以到账时间为准)。
2、 (略) 收取,买受人需支付软件使用费(收取买受人成交价总额的0.5%),买受人需在成交之后十五 (略) 上支付通道直接付款并开具发票,或者线下支付至如下账户(户名: (略) (略) ;账号:##开户行:浦发银行北京北沙滩支行。)
3、上述综合服务费和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 (略) 和拍卖机构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与拍卖机构 (略) 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在缴纳完全部拍卖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身份证明及签署好的拍卖成交文件,自行前往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管理人给予配合。买受人逾期不办理的,应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2、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管理人依法提供相应文件。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如涉及违法、违建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律、 (略) 理。
3、拍卖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其中有关材料的准备和相关部门的审核时限管理人无法明确知悉,买受人不得以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时间过长为由进行悔拍,或者要求管理人及拍卖辅助机构承担任何责任以及赔偿任何损失。
十一、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本《竞买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拍卖标的物详情请咨询管理人。
十三、监督单位: (略) 第一 (略) ;
咨询电话:李先生:#;崔女士:#;
(略) 技术咨询:400-898-5988。
法院监督电话:010-#。
本次拍卖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北京东益 (略) 管理人所有。
(略) 破产资产公示内容。
北京东益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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