瀛洲路43号万科澜悦花园C-13#106单元房产招租
瀛洲路43号万科澜悦花园C-13#106单元房产招租
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30号阳光城悠澜郡(一区)1-5#105单元、 (略) (略) (略) 43号万科澜悦花园C-13#106单元房产分别招租
项目简介: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略) (略) (略) 30号阳光城悠澜郡(一区)1-5#105单元、 (略) (略) (略) 43号万科澜悦花园C-13#106单元房产分别招租,租赁期限4年。月租金挂牌价及竞价保证金等见下表,租金按月结算,租赁履约保证金为2个月租金。
序号 | 标 的 | 面积(㎡) | 月租金挂牌价(元)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1 | (略) (略) (略) 30号阳光城悠澜郡(一区)1-5#105单元 | 约87.78 | 1800 | 0.8 |
2 | (略) (略) (略) 43号万科澜悦花园C-13#106单元 | 约60.74 | 1650 | 0.9 |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以上租赁标的装修情况良好;产权证尚未办理;标的1楼层总数:24层(无架空1层,不含地下一层),所在楼层:1层。标的2楼层总数:23层(无架空1层,不含地下一层),所在楼层:1层。租赁标的竞价遵循“价高者得”。
三、租赁用途:仅用于住宅使用。
四、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资信良好【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 (略) 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 (略) (http://**)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机关单位、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犯罪记录、无失信记录的自然人,限制中介或房地产相关企业参与竞租。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为行政机关单位、企业的租赁期间需向出租方提供住宿人员名单及关系证明;承租方为个人的,需提交住宿承诺书。承租方租赁期间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行为。
2、承租期间所发生的水、电、燃气、电信、宽带、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因住宿产生的费用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或借用他人使用。
4、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5、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6、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7、租赁合同可一年一签或一签多年。
8、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七、公告期限: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2月11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2025年6月30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17:00。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
联系人:陈女士、林女士、吴女士;
地址: (略) (略) 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30号阳光城悠澜郡(一区)1-5#105单元、 (略) (略) (略) 43号万科澜悦花园C-13#106单元房产分别招租
项目简介: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略) (略) (略) 30号阳光城悠澜郡(一区)1-5#105单元、 (略) (略) (略) 43号万科澜悦花园C-13#106单元房产分别招租,租赁期限4年。月租金挂牌价及竞价保证金等见下表,租金按月结算,租赁履约保证金为2个月租金。
序号 | 标 的 | 面积(㎡) | 月租金挂牌价(元)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1 | (略) (略) (略) 30号阳光城悠澜郡(一区)1-5#105单元 | 约87.78 | 1800 | 0.8 |
2 | (略) (略) (略) 43号万科澜悦花园C-13#106单元 | 约60.74 | 1650 | 0.9 |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以上租赁标的装修情况良好;产权证尚未办理;标的1楼层总数:24层(无架空1层,不含地下一层),所在楼层:1层。标的2楼层总数:23层(无架空1层,不含地下一层),所在楼层:1层。租赁标的竞价遵循“价高者得”。
三、租赁用途:仅用于住宅使用。
四、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资信良好【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 (略) 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 (略) (http://**)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机关单位、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犯罪记录、无失信记录的自然人,限制中介或房地产相关企业参与竞租。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为行政机关单位、企业的租赁期间需向出租方提供住宿人员名单及关系证明;承租方为个人的,需提交住宿承诺书。承租方租赁期间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行为。
2、承租期间所发生的水、电、燃气、电信、宽带、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因住宿产生的费用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或借用他人使用。
4、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5、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6、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7、租赁合同可一年一签或一签多年。
8、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七、公告期限: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2月11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2025年6月30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17:00。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
联系人:陈女士、林女士、吴女士;
地址: (略) (略) 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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