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洋镇王家村虚馋水田招租项目网络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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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洋镇王家村虚馋水田招租项目网络竞价公告

为充分合理利用资源,达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步提升,现经宁海县力洋镇文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研究决定,对力洋镇王家村虚馋水田招租项目进行公开竞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标项目概况

1、标的内容:该项目面积为185亩。

2、承包期限:五年。

3、承包底价:1000元/亩·年

4、土地流转使用费:50元/亩,由经济合作社每年另外收取。

5、竞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明标暗投的方式,投标报价为最高价者中标(低于底价视为无效标,如遇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报价相同时,则按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如有效投标人数为1名的,直接定为中标人,不得弃标(中标者若放弃中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以身份证 (略) 证明为准,开标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不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略)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 (略) 通报的失信人、失信单位。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该标的重新竞标。

三、投标保证金

1、帐户名称:宁波 (略)

2、开户银行: (略) 北斗支行

3、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略)万元整

4、银行帐号:(略)04

5、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2 日 16:00 时前实际到账

6、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会议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及签订合同后退回。

注: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

四、报名递交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日起至2024年 12 月 2 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宁波 (略) (宁海 (略) 13号3楼)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①自然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②报名时投标人携带身份证;③如为法人单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五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招标文件资料费为200元,售后不退。

注:如为法人单位报名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报名截止时间前未报名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5、竞标时间:2024年 12 月 3 日 14 时 00 分

6、竞标地点:宁海 (略) 开标室(力洋镇人民政府内)五、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略)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期满且交接完毕后无息退回,如遇承租人在承租期内放弃承租权,视作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回,并重新组织招标。

六、承包款的支付

承包期限为五年,分五期付款(即:一年一期付款),双方签订协议后:

承包款交纳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第一期付款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承包款及当年土地流转使用费,并签订合同(若不按时付款,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竞标)。后续四期承包款及土地流转使用费自第二年开始于每年合同到期前二个月付清下一年度的租金。如逾期支付承包款,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重新竞标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及固定设施,承包人所投入的一切固定设施均由 (略) 置。

七、合同期满后 (略) 置

1、承包人在生产过程中建造的一切不动产基础设施,合同期满后以上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招标人,合同期满后承包人交出承包权时必须保证水田的使用现状,不得破坏。如承包人在承包期将满期间故意破坏不动产基础设施的话,承包人必须按当时破坏的价值进行赔偿或恢复现状。

2、承包人在生产管理过程中因为生产需要争取到的国家资金扶持归承包人所有,但有国家补助的设施在合同期满后归招标人所有,承包人不得破坏。

八、合同签订

签订合同时间: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10日内。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及付款(承包款)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另行对本项目重新竞标。

九、标的勘察时间:招标人不组织安排竞标预备会和踏勘现场。竞标人如需要踏勘现场,招标人将积极配合,其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和竞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公告在镇乡(街道) (略) 、政务(村务)公告栏、宁海县公共资源 (略) (http://**)上发布。有意向的竞标人可自行从我宁海县公共资源 (略)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准备竞标事宜。

十一、其他

1、投标人在投标的同时,应向本项目代理机构提交200元的报名费(不退)。

2、在承包期限内,如遇招标人需要工程建设或上级政府对该水田进行政策性的变动(征用或动用水田),则收回承包权,承包期提前终止,承包人须无条件服从;所造成不能种植的则按上级政府部门相关政策 (略) 理,但承包人仅享有其中当年农作物损失补偿费,其它补偿费归招标人所有。

3、投标人及其他投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控制竞标价格等不正当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自愿接受招标竞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 (略) 理。

4、承包人不得种植多年生作物。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海县力洋镇文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 宁海县力洋镇文正村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略)

招标机构名称:宁波 (略)

办公地址:宁海 (略) 13号3楼

联系人:赵工、徐工

联系电话: 0574-(略)、(略)

为充分合理利用资源,达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步提升,现经宁海县力洋镇文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研究决定,对力洋镇王家村虚馋水田招租项目进行公开竞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标项目概况

1、标的内容:该项目面积为185亩。

2、承包期限:五年。

3、承包底价:1000元/亩·年

4、土地流转使用费:50元/亩,由经济合作社每年另外收取。

5、竞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明标暗投的方式,投标报价为最高价者中标(低于底价视为无效标,如遇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报价相同时,则按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如有效投标人数为1名的,直接定为中标人,不得弃标(中标者若放弃中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以身份证 (略) 证明为准,开标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不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略)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 (略) 通报的失信人、失信单位。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该标的重新竞标。

三、投标保证金

1、帐户名称:宁波 (略)

2、开户银行: (略) 北斗支行

3、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略)万元整

4、银行帐号:(略)04

5、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2 日 16:00 时前实际到账

6、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会议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及签订合同后退回。

注: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

四、报名递交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日起至2024年 12 月 2 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宁波 (略) (宁海 (略) 13号3楼)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①自然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②报名时投标人携带身份证;③如为法人单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五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招标文件资料费为200元,售后不退。

注:如为法人单位报名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报名截止时间前未报名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5、竞标时间:2024年 12 月 3 日 14 时 00 分

6、竞标地点:宁海 (略) 开标室(力洋镇人民政府内)五、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略)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期满且交接完毕后无息退回,如遇承租人在承租期内放弃承租权,视作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回,并重新组织招标。

六、承包款的支付

承包期限为五年,分五期付款(即:一年一期付款),双方签订协议后:

承包款交纳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第一期付款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承包款及当年土地流转使用费,并签订合同(若不按时付款,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竞标)。后续四期承包款及土地流转使用费自第二年开始于每年合同到期前二个月付清下一年度的租金。如逾期支付承包款,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重新竞标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及固定设施,承包人所投入的一切固定设施均由 (略) 置。

七、合同期满后 (略) 置

1、承包人在生产过程中建造的一切不动产基础设施,合同期满后以上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招标人,合同期满后承包人交出承包权时必须保证水田的使用现状,不得破坏。如承包人在承包期将满期间故意破坏不动产基础设施的话,承包人必须按当时破坏的价值进行赔偿或恢复现状。

2、承包人在生产管理过程中因为生产需要争取到的国家资金扶持归承包人所有,但有国家补助的设施在合同期满后归招标人所有,承包人不得破坏。

八、合同签订

签订合同时间: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10日内。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及付款(承包款)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另行对本项目重新竞标。

九、标的勘察时间:招标人不组织安排竞标预备会和踏勘现场。竞标人如需要踏勘现场,招标人将积极配合,其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和竞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公告在镇乡(街道) (略) 、政务(村务)公告栏、宁海县公共资源 (略) (http://**)上发布。有意向的竞标人可自行从我宁海县公共资源 (略)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准备竞标事宜。

十一、其他

1、投标人在投标的同时,应向本项目代理机构提交200元的报名费(不退)。

2、在承包期限内,如遇招标人需要工程建设或上级政府对该水田进行政策性的变动(征用或动用水田),则收回承包权,承包期提前终止,承包人须无条件服从;所造成不能种植的则按上级政府部门相关政策 (略) 理,但承包人仅享有其中当年农作物损失补偿费,其它补偿费归招标人所有。

3、投标人及其他投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控制竞标价格等不正当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自愿接受招标竞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 (略) 理。

4、承包人不得种植多年生作物。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海县力洋镇文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 宁海县力洋镇文正村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略)

招标机构名称:宁波 (略)

办公地址:宁海 (略) 13号3楼

联系人:赵工、徐工

联系电话: 057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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