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公告
宝坻区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第21号令)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字发〔2006〕114号)规定,以下项目用地拟采用协议出让方式出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位置: (略) (略) (略) (略) 交口东南侧 ;土地面积:*.8(*.5);规划用地性质:体育用地 。
二、公示期限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具体时限为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2月24日。
三、申请条件
产业定位:本宗地建设项目为了完 (略) 体育公园内健身步道、健身广场、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公共营地等设施,鼓励进行智慧化建设和改造。将体育公园 (略) 绿地系统的有机部分、改善人民日常生活品质的有效途径、 (略) 品味的重要标志,为群众提供复合功能完备的家门口户外运动载体。
购地主体资格:意向购地主体已经需具有从事房地产开发、文体体育运营业务的资格;需配 (略) 后续产业定位规划调整。
四、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期内,符合购地主体资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均可持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文 (略) 提出申请。
五、确定供地方式
根 (略) 相关规定,经公示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经公示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须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规划和 (略) (略)
联 系 人:阎女士
联系电话:022-*
根据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第21号令)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字发〔2006〕114号)规定,以下项目用地拟采用协议出让方式出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位置: (略) (略) (略) (略) 交口东南侧 ;土地面积:*.8(*.5);规划用地性质:体育用地 。
二、公示期限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具体时限为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2月24日。
三、申请条件
产业定位:本宗地建设项目为了完 (略) 体育公园内健身步道、健身广场、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公共营地等设施,鼓励进行智慧化建设和改造。将体育公园 (略) 绿地系统的有机部分、改善人民日常生活品质的有效途径、 (略) 品味的重要标志,为群众提供复合功能完备的家门口户外运动载体。
购地主体资格:意向购地主体已经需具有从事房地产开发、文体体育运营业务的资格;需配 (略) 后续产业定位规划调整。
四、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期内,符合购地主体资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均可持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文 (略) 提出申请。
五、确定供地方式
根 (略) 相关规定,经公示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经公示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须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规划和 (略) (略)
联 系 人:阎女士
联系电话:022-*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