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盛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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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盛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建盛 (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11-26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12-2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上海新 (略)  | 受托机构联系人:李营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业务联系人:王炜 联系电话:*-241 | 业务负责人:王炜 联系电话:*-241
转让方承诺
项目基本情况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附件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项目基本情况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成立时间 1996-09-27
注册地(地址) (略) (略) (略) 1号
经营范围 系统内物业管理,建筑材料,建筑五金,机电设备及配件,汽车配件,文化办公用品,(附设招待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万元) 200.*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其他 经营规模 小型
法定代表人 程韶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369
职工人数(人) 13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 (略) (略) 分行工会委员会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工会常务委员会决议
决议文件名称 (略) 分行工会自办经济实体股权转让方案的批复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 (略) 工会委员会
批准日期 2024-11-11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A*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 持股比例(%)
1 中国 (略) (略) 分行工会委员会 100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一年
审计报告(万元)
年度 2023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121.* 净利润 -122.*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513.* 审计机构 上海安倍信 (略)
最近一期
财务报表(万元)
报表日期 2024-09-30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9.* 净利润 -9.*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331.*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无不良经营记录。在向上海联交所递交举牌申请的同时需提供银行出具的时点为本产权转让信息发布期内不低于挂牌转让价格的存款证明(若为多家银行开户需提供同一天的银行存款证明)。 3、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联合方式举牌受让。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1、2023年10月27日,标的企业收到编号为“(浦)人社执法(2023)责改字第3112号”的《 (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标的企业调整劳务派遣用工数量降至10%以下。2024年1月25日,标的 (略)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出具《整改报告》,2024年2月4日,收到编号为“*”的《人社行政执法检查情况反馈表》。2024年10月12日,标的 (略)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执法大队提交《关于劳务派遣用工整改进展情况的汇报及进一步优化整改方案的说明》。截至2024年10月31日,标的企业共有员工551名,其中签署劳动合同员工13名,劳务派遣员工538名,标的企业将逐步推进用工整改的各项工作。具体详见上海联交所备查文件。 2、标的企业与中国 (略) (略) 分行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委托服务协议》、《委托服务框架协议》,期限均为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具体详见上海联交所备查文件。 3、本项目若产生竞价采用“权重报价”方式,权重报价权重分值如下:投标报价50分,综合实力及管理经验30分,员工安置方案20分。 4、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来源为评估基准日审计报告。
附件
查看附件
附件
序号 名称
1 评估报告之特别事项说明.pdf
2 保密承诺函.pdf
,上海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建盛 (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11-26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12-2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上海新 (略)  | 受托机构联系人:李营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业务联系人:王炜 联系电话:*-241 | 业务负责人:王炜 联系电话:*-241
转让方承诺
项目基本情况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附件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项目基本情况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成立时间 1996-09-27
注册地(地址) (略) (略) (略) 1号
经营范围 系统内物业管理,建筑材料,建筑五金,机电设备及配件,汽车配件,文化办公用品,(附设招待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万元) 200.*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其他 经营规模 小型
法定代表人 程韶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369
职工人数(人) 13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 (略) (略) 分行工会委员会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工会常务委员会决议
决议文件名称 (略) 分行工会自办经济实体股权转让方案的批复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 (略) 工会委员会
批准日期 2024-11-11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A*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 持股比例(%)
1 中国 (略) (略) 分行工会委员会 100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一年
审计报告(万元)
年度 2023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121.* 净利润 -122.*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513.* 审计机构 上海安倍信 (略)
最近一期
财务报表(万元)
报表日期 2024-09-30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9.* 净利润 -9.*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331.*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无不良经营记录。在向上海联交所递交举牌申请的同时需提供银行出具的时点为本产权转让信息发布期内不低于挂牌转让价格的存款证明(若为多家银行开户需提供同一天的银行存款证明)。 3、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联合方式举牌受让。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1、2023年10月27日,标的企业收到编号为“(浦)人社执法(2023)责改字第3112号”的《 (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标的企业调整劳务派遣用工数量降至10%以下。2024年1月25日,标的 (略)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出具《整改报告》,2024年2月4日,收到编号为“*”的《人社行政执法检查情况反馈表》。2024年10月12日,标的 (略)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执法大队提交《关于劳务派遣用工整改进展情况的汇报及进一步优化整改方案的说明》。截至2024年10月31日,标的企业共有员工551名,其中签署劳动合同员工13名,劳务派遣员工538名,标的企业将逐步推进用工整改的各项工作。具体详见上海联交所备查文件。 2、标的企业与中国 (略) (略) 分行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委托服务协议》、《委托服务框架协议》,期限均为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具体详见上海联交所备查文件。 3、本项目若产生竞价采用“权重报价”方式,权重报价权重分值如下:投标报价50分,综合实力及管理经验30分,员工安置方案20分。 4、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来源为评估基准日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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