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出让公示
庆元县自然资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庆土告字〔2024〕13号
经庆元县人民政府批准,庆元县自然资 (略) 决定通过浙江省自然 (略) 以拍卖方式出让庆元县屏都 (略) *-02地块和庆元县屏都 (略) *-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要求:
(一)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拍卖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庆元县屏都 (略) *-02地块 | 庆元县屏都 (略) *-02地块 | *.89 | 工业用地 | ≥1.5 | ≥40% | ≤20% | 50 | 345.34 | 173 | *元的整数倍 |
庆元县屏都 (略) *-02地块 | 庆元县屏都 (略) *-02地块 | 3698.86 | 工业用地 | ≥1.5 | ≥40% | ≤20% | 50 | 93.22 | 47 | *元的整数倍 |
注:1.土地面积均以实测为准;2.人防设施建设要求详见《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人防条件书》;3.其他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二)“标准地”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 准入 产业 类型 | 容积率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土地产出(万元/亩) | 亩均税收(万元/亩) |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
庆元县屏都 (略) *-02地块 | 耐火材料制品制造 | ≥1.5 | ≥216 | ≥261 | ≥19.95 | ≥1.8 | ≥72.4 |
庆元县屏都 (略) *-02地块 | 耐火材料制品制造 | ≥1.5 | ≥216 | ≥261 | ≥19.95 | ≥1.8 | ≥72.4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竞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在庆元注册一家具有 (略) 进行开发建设(竞得人为 (略) 的除外),在申请报名时应当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根据出让结果, (略) 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材料与庆元县自然资 (略) 签订补充合同并负责项目开发。
竞得人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前,须与浙江庆元经 (略) 管理委员会签订《庆元县“标准地”投资项目履约合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自然 (略) 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5日16:00至2024年12月16日9:00登录浙江省自然 (略) 按拍卖出让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9:00。
六、网上拍卖主要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浙江省自然 (略) (http://**);
(二)拍卖时间:
1、庆元县屏都 (略) *-02地块:2024年12月16日10:00至最高价产生;
2、庆元县屏都 (略) *-02地块:2024年12月16日10:30至最高价产生。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拍卖 (略) 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二)庆元县自然资 (略) 利用科(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利用窗口)负责接受咨询。
(三)该地块地上、地下管线的迁移、地块范围内围墙构筑等都不作为交地的前置条件。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
(四)本次拍卖不设出让底价。
(五)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由竞买申请人交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交), (略) 上拍卖出让活动。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中相当于总出让价款的20%部分转为定金,其余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预付款。
(七)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 (略) 服务器时间为准。
(八)项目建设涉及地下空间砂石资源,受让人应依法依规做好地下空间砂石资源勘查、综合利用方案编制、开挖、运输、堆放和价值评估等工作,其中项目产生的砂石资源多余量经价值审查后交由相关部门在浙江(丽水) (略) 公开出让。
(九)若上述两宗地块为同一竞得人,两宗地可统一核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标准地”指标。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庆元县濛洲街222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利用窗口
联系电话:0578-*
联 系 人:范先生
庆元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25日
庆元县自然资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庆土告字〔2024〕13号
经庆元县人民政府批准,庆元县自然资 (略) 决定通过浙江省自然 (略) 以拍卖方式出让庆元县屏都 (略) *-02地块和庆元县屏都 (略) *-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要求:
(一)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拍卖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庆元县屏都 (略) *-02地块 | 庆元县屏都 (略) *-02地块 | *.89 | 工业用地 | ≥1.5 | ≥40% | ≤20% | 50 | 345.34 | 173 | *元的整数倍 |
庆元县屏都 (略) *-02地块 | 庆元县屏都 (略) *-02地块 | 3698.86 | 工业用地 | ≥1.5 | ≥40% | ≤20% | 50 | 93.22 | 47 | *元的整数倍 |
注:1.土地面积均以实测为准;2.人防设施建设要求详见《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人防条件书》;3.其他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二)“标准地”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 准入 产业 类型 | 容积率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土地产出(万元/亩) | 亩均税收(万元/亩) |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
庆元县屏都 (略) *-02地块 | 耐火材料制品制造 | ≥1.5 | ≥216 | ≥261 | ≥19.95 | ≥1.8 | ≥72.4 |
庆元县屏都 (略) *-02地块 | 耐火材料制品制造 | ≥1.5 | ≥216 | ≥261 | ≥19.95 | ≥1.8 | ≥72.4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竞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在庆元注册一家具有 (略) 进行开发建设(竞得人为 (略) 的除外),在申请报名时应当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根据出让结果, (略) 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材料与庆元县自然资 (略) 签订补充合同并负责项目开发。
竞得人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前,须与浙江庆元经 (略) 管理委员会签订《庆元县“标准地”投资项目履约合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自然 (略) 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5日16:00至2024年12月16日9:00登录浙江省自然 (略) 按拍卖出让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9:00。
六、网上拍卖主要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浙江省自然 (略) (http://**);
(二)拍卖时间:
1、庆元县屏都 (略) *-02地块:2024年12月16日10:00至最高价产生;
2、庆元县屏都 (略) *-02地块:2024年12月16日10:30至最高价产生。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拍卖 (略) 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二)庆元县自然资 (略) 利用科(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利用窗口)负责接受咨询。
(三)该地块地上、地下管线的迁移、地块范围内围墙构筑等都不作为交地的前置条件。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
(四)本次拍卖不设出让底价。
(五)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由竞买申请人交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交), (略) 上拍卖出让活动。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中相当于总出让价款的20%部分转为定金,其余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预付款。
(七)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 (略) 服务器时间为准。
(八)项目建设涉及地下空间砂石资源,受让人应依法依规做好地下空间砂石资源勘查、综合利用方案编制、开挖、运输、堆放和价值评估等工作,其中项目产生的砂石资源多余量经价值审查后交由相关部门在浙江(丽水) (略) 公开出让。
(九)若上述两宗地块为同一竞得人,两宗地可统一核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标准地”指标。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庆元县濛洲街222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利用窗口
联系电话:0578-*
联 系 人:范先生
庆元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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