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出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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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出让公示

庆元县自然资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庆土告字〔2024〕13号

经庆元县人民政府批准,庆元县自然资 (略) 决定通过浙江省自然 (略) 以拍卖方式出让庆元县屏都 (略) *-02地块和庆元县屏都 (略) *-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要求:

(一)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地块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拍卖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庆元县屏都 (略) *-02地块

庆元县屏都 (略) *-02地块

*.89

工业用地

≥1.5

≥40%

≤20%

50

345.34

173

*元的整数倍

庆元县屏都 (略) *-02地块

庆元县屏都 (略) *-02地块

3698.86

工业用地

≥1.5

≥40%

≤20%

50

93.22

47

*元的整数倍

注:1.土地面积均以实测为准;2.人防设施建设要求详见《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人防条件书》;3.其他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二)“标准地”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准入

产业

类型

容积率

投资强度(万元/亩)

土地产出(万元/亩)

亩均税收(万元/亩)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庆元县屏都 (略) *-02地块

耐火材料制品制造

≥1.5

≥216

≥261

≥19.95

≥1.8

≥72.4

庆元县屏都 (略) *-02地块

耐火材料制品制造

≥1.5

≥216

≥261

≥19.95

≥1.8

≥72.4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竞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在庆元注册一家具有 (略) 进行开发建设(竞得人为 (略) 的除外),在申请报名时应当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根据出让结果, (略) 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材料与庆元县自然资 (略) 签订补充合同并负责项目开发。

竞得人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前,须与浙江庆元经 (略) 管理委员会签订《庆元县“标准地”投资项目履约合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自然 (略) 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5日16:00至2024年12月16日9:00登录浙江省自然 (略) 按拍卖出让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9:00。

六、网上拍卖主要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浙江省自然 (略) (http://**);

(二)拍卖时间:

1、庆元县屏都 (略) *-02地块:2024年12月16日10:00至最高价产生;

2、庆元县屏都 (略) *-02地块:2024年12月16日10:30至最高价产生。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拍卖 (略) 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二)庆元县自然资 (略) 利用科(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利用窗口)负责接受咨询。

(三)该地块地上、地下管线的迁移、地块范围内围墙构筑等都不作为交地的前置条件。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

(四)本次拍卖不设出让底价。

(五)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由竞买申请人交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交), (略) 上拍卖出让活动。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中相当于总出让价款的20%部分转为定金,其余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预付款。

(七)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 (略) 服务器时间为准。

(八)项目建设涉及地下空间砂石资源,受让人应依法依规做好地下空间砂石资源勘查、综合利用方案编制、开挖、运输、堆放和价值评估等工作,其中项目产生的砂石资源多余量经价值审查后交由相关部门在浙江(丽水) (略) 公开出让。

(九)若上述两宗地块为同一竞得人,两宗地可统一核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标准地”指标。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庆元县濛洲街222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利用窗口

联系电话:0578-*

联 系 人:范先生

庆元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25日

庆元县自然资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庆土告字〔2024〕13号

经庆元县人民政府批准,庆元县自然资 (略) 决定通过浙江省自然 (略) 以拍卖方式出让庆元县屏都 (略) *-02地块和庆元县屏都 (略) *-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要求:

(一)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地块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拍卖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庆元县屏都 (略) *-02地块

庆元县屏都 (略) *-02地块

*.89

工业用地

≥1.5

≥40%

≤20%

50

345.34

173

*元的整数倍

庆元县屏都 (略) *-02地块

庆元县屏都 (略) *-02地块

3698.86

工业用地

≥1.5

≥40%

≤20%

50

93.22

47

*元的整数倍

注:1.土地面积均以实测为准;2.人防设施建设要求详见《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人防条件书》;3.其他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二)“标准地”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准入

产业

类型

容积率

投资强度(万元/亩)

土地产出(万元/亩)

亩均税收(万元/亩)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庆元县屏都 (略) *-02地块

耐火材料制品制造

≥1.5

≥216

≥261

≥19.95

≥1.8

≥72.4

庆元县屏都 (略) *-02地块

耐火材料制品制造

≥1.5

≥216

≥261

≥19.95

≥1.8

≥72.4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竞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在庆元注册一家具有 (略) 进行开发建设(竞得人为 (略) 的除外),在申请报名时应当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根据出让结果, (略) 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材料与庆元县自然资 (略) 签订补充合同并负责项目开发。

竞得人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前,须与浙江庆元经 (略) 管理委员会签订《庆元县“标准地”投资项目履约合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自然 (略) 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5日16:00至2024年12月16日9:00登录浙江省自然 (略) 按拍卖出让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9:00。

六、网上拍卖主要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浙江省自然 (略) (http://**);

(二)拍卖时间:

1、庆元县屏都 (略) *-02地块:2024年12月16日10:00至最高价产生;

2、庆元县屏都 (略) *-02地块:2024年12月16日10:30至最高价产生。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拍卖 (略) 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二)庆元县自然资 (略) 利用科(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利用窗口)负责接受咨询。

(三)该地块地上、地下管线的迁移、地块范围内围墙构筑等都不作为交地的前置条件。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

(四)本次拍卖不设出让底价。

(五)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由竞买申请人交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交), (略) 上拍卖出让活动。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中相当于总出让价款的20%部分转为定金,其余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预付款。

(七)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 (略) 服务器时间为准。

(八)项目建设涉及地下空间砂石资源,受让人应依法依规做好地下空间砂石资源勘查、综合利用方案编制、开挖、运输、堆放和价值评估等工作,其中项目产生的砂石资源多余量经价值审查后交由相关部门在浙江(丽水) (略) 公开出让。

(九)若上述两宗地块为同一竞得人,两宗地可统一核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标准地”指标。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庆元县濛洲街222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利用窗口

联系电话:0578-*

联 系 人:范先生

庆元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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