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良乡蓝鑫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30%股权
北京良乡蓝鑫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30%股权
项目名称: | 北京良乡蓝鑫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30%股权 | 项目编号: | S*D* |
---|---|---|---|
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略) 水务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 ||
转让比例: | 30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略) (略) (略)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1672.*元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4-11-26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是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 2、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在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应当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先用于补偿北京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相关方,扣除款项不足以补偿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以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交易条件要求的。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 (1)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标的企业全部尽职调查,充分了解标的企业现状,并依据前述内容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承担全部相关风险,不以任何理由拒绝受让。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终止推进项目成交工作、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逾期支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转让方有权扣除本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转让。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内容详见北交所相关备查文件 | ||
在 (略) 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2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良乡蓝鑫 (略) | ||
---|---|---|---|---|
注册地(住所):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0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47N | (略) 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46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3) |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 | 净利润(上年度): | *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 | |
审计机构: | 北京精与诚会计 (略) | |||||
本年度 2024-7-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 | 利润总额: | 417.15 | 净利润: | 431.75 | |
资产总额: | * | 负债总额: | 724.2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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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兴哲 | 2 | |||||
王茂青 | 2 | |||||
(略) (略) (略) 水务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 30 | |||||
陈圣玉 | 1 | |||||
袁喆 | 2 | |||||
李文娟 | 2 | |||||
吴润兰 | 2 | |||||
李枫 | 44 | |||||
其他股东 | 10 | |||||
霍瑞航 | 2 | |||||
陈辉 | 3 |
项目名称: | 北京良乡蓝鑫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30%股权 | 项目编号: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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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略) 水务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 ||
转让比例: | 30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略) (略) (略)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1672.*元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4-11-26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是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 2、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在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应当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先用于补偿北京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相关方,扣除款项不足以补偿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以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交易条件要求的。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 (1)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标的企业全部尽职调查,充分了解标的企业现状,并依据前述内容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承担全部相关风险,不以任何理由拒绝受让。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终止推进项目成交工作、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逾期支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转让方有权扣除本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转让。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内容详见北交所相关备查文件 | ||
在 (略) 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2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良乡蓝鑫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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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0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47N | (略) 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46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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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上年度): | *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 | 净利润(上年度): | *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 | |
审计机构: | 北京精与诚会计 (略) | |||||
本年度 2024-7-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 | 利润总额: | 417.15 | 净利润: | 431.75 | |
资产总额: | * | 负债总额: | 724.2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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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兴哲 | 2 | |||||
王茂青 | 2 | |||||
(略) (略) (略) 水务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 30 | |||||
陈圣玉 | 1 | |||||
袁喆 | 2 | |||||
李文娟 | 2 | |||||
吴润兰 | 2 | |||||
李枫 | 44 | |||||
其他股东 | 10 | |||||
霍瑞航 | 2 | |||||
陈辉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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