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新都花园小区地下室负二层部分车位使用权公开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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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新都花园小区地下室负二层部分车位使用权公开出让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义 (略) 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L24-124)义乌新都花园小区地下室负二层部分车位使用权公开出让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其他

    受委托,向社会公开出让其所属新都 (略) 地下室负二层50个车位的使用权,共计1个标的。详情请查询《出让清单》。本次出让标的以实地现状为准。

    其他披露内容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间以本公告为准)。 1、自由竞价:2024年11月26日上午8:00开始。 2、限时竞价:2024年12月3日上午9:00结束自由竞价,自动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限时竞价中只要有竞价人报价,系统即会重新进入限时竞价时间周期。 二、 1、按照有关规定,车位无法办理权证登记手续,但享有与所购房屋土地同等年限的使用权。若国家法律政策对车位使用权年限做出具体规定,竞得人所享有的车位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 (略) 理。 2、车位交付后, (略) 负责车位的物业管理。竞得人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位管理制度,且缴纳相应管理费用。 3、车位作为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做他用,不得任意改变该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 4、本次标的物一切按现状为准,成交后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及费用均由竞买人自行负责(除该标的主体结构自身质量问题外)。出让方对出让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应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充分注意风险。交易所提供的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如相关资料发生变化,则以政府部门核定认可的文件为准,资料不足部分由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查询并取得。竞买人在出让前必须仔细审查出让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5、竞得人竞买保证金(不计息)首先用于抵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抵交易所交易服务费后若有多余,则多余部分用于抵成交款。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的情形,按照本文件规定执行。 6、合同签订:竞得人在竞得后五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注册地 (略) 福田街道诚信大道369号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7H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222.50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须在成交后7个自然日内向交易所交纳成交款及应支付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特别事项约定》)等。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4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4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审核通过后,获得竞价资格,进入竞价大厅参与报价。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竞得人。 
    联系人姓名 毛女士
    联系人电话 0579-#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本次公开出让面向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5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6: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L24-124)车位使用权出让清单.xls新都花园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样本).doc
    材料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楼女士 电话 0579-#
    传真 邮箱
    地址 (略) (略) 505号 网址
    转让方 联系人 毛女士 电话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义 (略) 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L24-124)义乌新都花园小区地下室负二层部分车位使用权公开出让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其他

    受委托,向社会公开出让其所属新都 (略) 地下室负二层50个车位的使用权,共计1个标的。详情请查询《出让清单》。本次出让标的以实地现状为准。

    其他披露内容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间以本公告为准)。 1、自由竞价:2024年11月26日上午8:00开始。 2、限时竞价:2024年12月3日上午9:00结束自由竞价,自动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限时竞价中只要有竞价人报价,系统即会重新进入限时竞价时间周期。 二、 1、按照有关规定,车位无法办理权证登记手续,但享有与所购房屋土地同等年限的使用权。若国家法律政策对车位使用权年限做出具体规定,竞得人所享有的车位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 (略) 理。 2、车位交付后, (略) 负责车位的物业管理。竞得人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位管理制度,且缴纳相应管理费用。 3、车位作为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做他用,不得任意改变该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 4、本次标的物一切按现状为准,成交后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及费用均由竞买人自行负责(除该标的主体结构自身质量问题外)。出让方对出让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应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充分注意风险。交易所提供的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如相关资料发生变化,则以政府部门核定认可的文件为准,资料不足部分由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查询并取得。竞买人在出让前必须仔细审查出让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5、竞得人竞买保证金(不计息)首先用于抵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抵交易所交易服务费后若有多余,则多余部分用于抵成交款。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的情形,按照本文件规定执行。 6、合同签订:竞得人在竞得后五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注册地 (略) 福田街道诚信大道369号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7H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222.50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须在成交后7个自然日内向交易所交纳成交款及应支付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特别事项约定》)等。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4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4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审核通过后,获得竞价资格,进入竞价大厅参与报价。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竞得人。 
    联系人姓名 毛女士
    联系人电话 0579-#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本次公开出让面向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5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6: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L24-124)车位使用权出让清单.xls新都花园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样本).doc
    材料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楼女士 电话 0579-#
    传真 邮箱
    地址 (略) (略) 505号 网址
    转让方 联系人 毛女士 电话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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