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岛路房产出租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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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岛路房产出租公示

崇明岛路房产出租公示

一、基本情况

(略) (略) 房产位 (略) (略) 146号,所有权 (略) 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管理站,使用权性质为全民,证载面积183.45平方米,实测建筑面积250平方米。 (略) (略) 房产公开招租。

二、出租方案

(一)租金评估情况

根据公司年度成交信息,由山东腾信土地房地产资产 (略)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 (略) (略) 场租金价格进行了初步评估。评估价格如下:

序号

名称

面积(㎡)

年租赁价(元)

备注

1

房屋

183.45

*.5

(二)协议核心条款

1.签订租赁合同时,同步签订《租赁安全协议书》,详细约定安全责任。租赁期间,我方有权对承租方所租用的房产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租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以任何理由规避。

2.租赁期间,承租方应严格执行当地有关部门关于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安全保卫等方面的规定,服从出租方的监督检查,并独立承担因违规违法经营导致的一切责任和后果;若我方因此承担责任的,有权向承租方全部追偿。

3.租赁期间,承租方负责对所租用房产进行维修维护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承租方如需改造装修,承租方不得改变房产结构并须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改造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等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5.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格的10%,合同未到期、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单独提前退租终止合同履行的,不退还已缴纳未到期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6.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承租方实施的装修及固定添附物(包括但不限于:铺设的管线、固定或镶嵌于墙体地面的设施物件等)无偿归我方所有,且不得损坏。如逾期搬离(包括因我方行使留置权*方无法搬离的情形),应按日租金的5倍标准向我方支付占用费至撤出之日止;若逾期超过10日的,我方也有 (略) 理,承租方未撤走之物视为承租方放弃,由我方作为废品清理,由此产生的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7.如因国家建设、政府行为、房屋动迁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以及我方因工作需要须收回场地,我方有权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终止本合同,承租方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搬迁且无权要求我方予以补偿,但剩余租赁期限内的租金,我方应按实无息退还承租方。

(三)租赁期限

根据《集团房屋(土地)出租管理办法》规定,考虑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求,同时鼓励优质客户长租及新兴业态入驻,该场地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拟定为 3 年,租金年递增率 5 %。

(四)出租方式

根据《集团房屋(土地)出租管理办法》规定,经集团党委会董事会研究同意后, (略) 站发布招租公告,采取竞价方式由出价高者竞得承租权。

三、报价说明

1.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磊 *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7日8:00-2024年12月6日18:00

3.报价方式: (略) 798号D105现场一次报价

4.报价时间:2024年12月7日10:00

5.定标及报价说明:现场报价最高者为成交方;报价相同的由首先报价者为成交方;报价低于评估价的报价无效。

6.其余未定事项由联系人负责解释。

租金:首年成交价万元人民币,后二年租金分别按前一年租金的105%收取。租房押金*万元人民币。

五、付款方式:1.*方签订合同时支付当年租金共计成交价元。2.合同期内每年支付一次,第一年租金及押金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以后每年租金在每年租期开始前30日前支付给*方;3.*方在收到第一年租金当日将*方能正常使用房屋的钥匙等交给*方。

崇明岛路房产出租公示

一、基本情况

(略) (略) 房产位 (略) (略) 146号,所有权 (略) 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管理站,使用权性质为全民,证载面积183.45平方米,实测建筑面积250平方米。 (略) (略) 房产公开招租。

二、出租方案

(一)租金评估情况

根据公司年度成交信息,由山东腾信土地房地产资产 (略)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 (略) (略) 场租金价格进行了初步评估。评估价格如下:

序号

名称

面积(㎡)

年租赁价(元)

备注

1

房屋

183.45

*.5

(二)协议核心条款

1.签订租赁合同时,同步签订《租赁安全协议书》,详细约定安全责任。租赁期间,我方有权对承租方所租用的房产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租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以任何理由规避。

2.租赁期间,承租方应严格执行当地有关部门关于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安全保卫等方面的规定,服从出租方的监督检查,并独立承担因违规违法经营导致的一切责任和后果;若我方因此承担责任的,有权向承租方全部追偿。

3.租赁期间,承租方负责对所租用房产进行维修维护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承租方如需改造装修,承租方不得改变房产结构并须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改造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等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5.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格的10%,合同未到期、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单独提前退租终止合同履行的,不退还已缴纳未到期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6.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承租方实施的装修及固定添附物(包括但不限于:铺设的管线、固定或镶嵌于墙体地面的设施物件等)无偿归我方所有,且不得损坏。如逾期搬离(包括因我方行使留置权*方无法搬离的情形),应按日租金的5倍标准向我方支付占用费至撤出之日止;若逾期超过10日的,我方也有 (略) 理,承租方未撤走之物视为承租方放弃,由我方作为废品清理,由此产生的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7.如因国家建设、政府行为、房屋动迁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以及我方因工作需要须收回场地,我方有权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终止本合同,承租方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搬迁且无权要求我方予以补偿,但剩余租赁期限内的租金,我方应按实无息退还承租方。

(三)租赁期限

根据《集团房屋(土地)出租管理办法》规定,考虑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求,同时鼓励优质客户长租及新兴业态入驻,该场地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拟定为 3 年,租金年递增率 5 %。

(四)出租方式

根据《集团房屋(土地)出租管理办法》规定,经集团党委会董事会研究同意后, (略) 站发布招租公告,采取竞价方式由出价高者竞得承租权。

三、报价说明

1.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磊 *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7日8:00-2024年12月6日18:00

3.报价方式: (略) 798号D105现场一次报价

4.报价时间:2024年12月7日10:00

5.定标及报价说明:现场报价最高者为成交方;报价相同的由首先报价者为成交方;报价低于评估价的报价无效。

6.其余未定事项由联系人负责解释。

租金:首年成交价万元人民币,后二年租金分别按前一年租金的105%收取。租房押金*万元人民币。

五、付款方式:1.*方签订合同时支付当年租金共计成交价元。2.合同期内每年支付一次,第一年租金及押金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以后每年租金在每年租期开始前30日前支付给*方;3.*方在收到第一年租金当日将*方能正常使用房屋的钥匙等交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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