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革新路新民八街鹅潭明珠苑C幢201房
海珠区革新路新民八街鹅潭明珠苑C幢201房
3187.00 元/月/总面积
74.127 ㎡
2024-11-26
3 年
一般住宅(非企业公房)
首年每月租金为人民币3187元,并从第3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5%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自2024-11-26至2024-12-09)
房产
广州新 (略)
交通便利,小区管理,电梯房
一、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过往没有涉及任何债务的法律纠纷。
3.本次出租不接受联合承租
二、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
1.意向承租方一经提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出租标的的现状,完全理解并接受出租方发布的本出租标的出租信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和招租项目要求。
2.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消防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文本签署,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若承租方未按上述要求签订租赁合同,视为承租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合同,出租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承租方已经交纳的保证金。
1.意向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交得租赁合同版本、消防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版本的相关文件签署;
2.出租物业按现状交付;
3.物业用途:住宅使用(不得改变使用用途)
4.该物业不得分租、转租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有质量,砖木混合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含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2.该出租标的按现状对外公开招租,承租方需按确定范围的实际需求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3.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和首次租金;
4.承租方须承诺无犯罪记录以及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过往没有涉及任何债务的法律纠纷;
5.意向承租方或其法定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
6.意向承租方凡被列入异常名录的不得参与;
7.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8.意向承租方竞价成功后,必须5个工作日与出租房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过期视作意向 (略) 理;
9.自竞价成交确认之日起,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合同及支付相关费用。
10.月租金未含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承租方负责缴交租赁物 (略) 街道的各项收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 (略) 理费、租赁备案所发生的费用等);水、电费用由承租方负责自行向供水、供电部门缴交。
11.出租标的禁止作为明火经营使用或销售及存放电动车整车、电动车电池等设备使用
海珠区革新路新民八街鹅潭明珠苑C幢201房
3187.00 元/月/总面积
74.127 ㎡
2024-11-26
3 年
一般住宅(非企业公房)
首年每月租金为人民币3187元,并从第3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5%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自2024-11-26至2024-12-09)
房产
广州新 (略)
交通便利,小区管理,电梯房
一、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过往没有涉及任何债务的法律纠纷。
3.本次出租不接受联合承租
二、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
1.意向承租方一经提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出租标的的现状,完全理解并接受出租方发布的本出租标的出租信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和招租项目要求。
2.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消防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文本签署,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若承租方未按上述要求签订租赁合同,视为承租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合同,出租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承租方已经交纳的保证金。
1.意向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交得租赁合同版本、消防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版本的相关文件签署;
2.出租物业按现状交付;
3.物业用途:住宅使用(不得改变使用用途)
4.该物业不得分租、转租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有质量,砖木混合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含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2.该出租标的按现状对外公开招租,承租方需按确定范围的实际需求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3.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和首次租金;
4.承租方须承诺无犯罪记录以及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过往没有涉及任何债务的法律纠纷;
5.意向承租方或其法定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
6.意向承租方凡被列入异常名录的不得参与;
7.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8.意向承租方竞价成功后,必须5个工作日与出租房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过期视作意向 (略) 理;
9.自竞价成交确认之日起,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合同及支付相关费用。
10.月租金未含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承租方负责缴交租赁物 (略) 街道的各项收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 (略) 理费、租赁备案所发生的费用等);水、电费用由承租方负责自行向供水、供电部门缴交。
11.出租标的禁止作为明火经营使用或销售及存放电动车整车、电动车电池等设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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