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鼎安全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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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鼎安全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存货

关于拍卖河南中鼎安全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存货的公告

我司受河南中鼎 (略) 管理人委托将于2024年12月3日10时至2024年12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买受人应在亲自了解和查验的基础上,独立判断该权属变更权利人为买受人的手续如何办理,并自行承担无法变更权利人的风险。买受人不得以该标的无法变更权利人或存在其他障碍为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次拍卖的任何义务。

特别提示:

1.本标的物为存货整体拍卖,按现状交付。

2.拍卖保留价和成交价为不含税价。拍卖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我司可配合买受人办理标的物的过户或交付手续),该标的物所产生的相关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3.竞买人竞拍前应向税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非我司原因导致不能过户或相关手续无法完善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我司不保证标的物能办理过户手续。

4.标的物状况以标的物现状为准,我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拍卖标的物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我司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情况为准。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全部风险。

5.我司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以及提供的图片、视频或其他说明材料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现场实地看样的竞买人将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则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二、拍卖标的物情况介绍

标的物名称:河南中鼎安全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存货。

起拍价: (略).95元;

评估价:(略).99元;

保证金:(略).00元;

增价幅度:5000元或其整数倍。

河南中鼎安全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存货分为原材料、产成品、在成品。

1、原材料情况:

原材料共计62项:主要包括多参数传感器(7个量)、瓦斯抽放监测主机、电焊机、空气瓶、全棉工装、矿用隔爆型混流通风机、一氧化碳催化剂、氧气瓶、标牌、电缆、温度传感器、底座等,更多资产详情请见上传的附件《资产清单》(仅供参考)。

2、产成品共计5项,按现状交付,详情请见下表:

序号

名称

规格
型号

计量
单位

实际数量

1

二氧化碳洗涤器进口

进口

52.00

2

16人软舱

16人

11.00

3

二氧化碳吸收剂进口

进口

(略)

4

36人软舱

36人

5.00

5

过渡站壳体(进口)

进口

2.00

3、在成品共计6项,按现状交付,详情请见下表:

序号

名称及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实际数量

1

钻机

2.00

2

透底通讯

1.00

3

透底通讯

1.00

4

过渡站国产2号

1.00

5

钢舱

3.00

6

高楼逃生

1.00

三、咨询时间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预展事务,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之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请与魏先生联系(联系电话:(略))。本标的统一安排现场看样,意向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或自行进行调查,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谨慎参拍。

为维护实地看样现场的正常秩序,现场看样时应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现场看样人员不服从指挥,扰乱现场秩序的,会被请出看样场地。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我司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 (略) 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

如有竞买者行使优先购买权,按以下2、3、 (略) 理。

2.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五个工作日前向我司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 (略) 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我司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我司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本次及后续各轮次拍卖活动均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竞买人应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1日将保证金转入委托人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本次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汇款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户名:河南中鼎 (略) 清算组

开户行:河南新密农村 (略)

账号:0051 4011 2000 0210 0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我司可向悔拍人追索。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拍卖环节及拍卖成交后,相关税、费的缴纳均由买受人自行完成。买受人付清全款后,我司仅开具收据,如需发票的,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请,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对拍卖标的做详细了解(实物资产以现场存在的数量和实际状态为准),并充分估算拍卖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如果拍卖后发生非因我司的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或权证的情况,我司不承担责任。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相关政府部门(税务、不动产登记等)进行咨询、了解,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公共事业及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及拍卖标的所有欠费也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到相关部门自行咨询。

2.本标的物存在2%的综合服务费及0.15%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依据该订单支付相关费用。

3.如买受人在竞买成功后,届时交付拍品可能涉及的运输费、人工费等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同我司和管理人无关。

九、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在尾款支付后15日内前往标的物 (略) 内办理交割手续。

未按照前述期限内办理交割手续的,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损失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场地费、保管费、标的物损毁或灭失等)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若超出前述期限内未办理交割手续视为悔拍,此期间买受人悔拍,除扣除竞价保证金外另从竞价尾款中扣取相应的库管费用。

2.拍卖成交后,由河南中鼎 (略) 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无特殊情况, (略) 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我司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对于已经公示披露的权利瑕疵及风险,竞买人仍参与竞买则视为对本标的物权利瑕疵及风险的确认,责任自负。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 (略) 将在我司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4.竞买过程中及竞买后严格按照本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履行相应义务。如竞买人不严格履行或存在违约的,我司有权要求竞买人继续履行,或者对竞买标的进行重新拍卖等,竞买人完全知悉且无任何异议。

十一、我司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未在拍卖成交后按规定时间内将拍卖成交全部余款缴入指定账户,以及买受人明示或暗示其悔拍等情形)的,我司可重新委托拍卖,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此而增加产生的场地费、保管费等),均由原买受人承担,我司直接从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剩余部分将纳入破产财产范围,依法定程序进行清偿;保证金数额不足的,我司有权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我司有权提起诉讼。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本《竞买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我司咨询;拍卖标的物详情请咨询我司。

十四、本标的物披露的公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拍卖价格错误、公示日期、账户信息、瑕疵披露等其他信息如有误的,我司有权在竞价结束后、交付资产前做 (略) 理,竞买人参与拍卖中所涉及缴纳的拍卖费用(软件服务费、综合服务费、拍卖保证金、拍卖尾款)我司将无计息全额退还至竞买人账户。参与本标的物竞价行为的竞买人即默认上述条款。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破产案件监督单位: (略) (略) 。

咨询看样:魏先生(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公司咨询。

(略)

2024年11月26日

,河南

关于拍卖河南中鼎安全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存货的公告

我司受河南中鼎 (略) 管理人委托将于2024年12月3日10时至2024年12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买受人应在亲自了解和查验的基础上,独立判断该权属变更权利人为买受人的手续如何办理,并自行承担无法变更权利人的风险。买受人不得以该标的无法变更权利人或存在其他障碍为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次拍卖的任何义务。

特别提示:

1.本标的物为存货整体拍卖,按现状交付。

2.拍卖保留价和成交价为不含税价。拍卖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我司可配合买受人办理标的物的过户或交付手续),该标的物所产生的相关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3.竞买人竞拍前应向税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非我司原因导致不能过户或相关手续无法完善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我司不保证标的物能办理过户手续。

4.标的物状况以标的物现状为准,我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拍卖标的物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我司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情况为准。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全部风险。

5.我司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以及提供的图片、视频或其他说明材料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现场实地看样的竞买人将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则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二、拍卖标的物情况介绍

标的物名称:河南中鼎安全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存货。

起拍价: (略).95元;

评估价:(略).99元;

保证金:(略).00元;

增价幅度:5000元或其整数倍。

河南中鼎安全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存货分为原材料、产成品、在成品。

1、原材料情况:

原材料共计62项:主要包括多参数传感器(7个量)、瓦斯抽放监测主机、电焊机、空气瓶、全棉工装、矿用隔爆型混流通风机、一氧化碳催化剂、氧气瓶、标牌、电缆、温度传感器、底座等,更多资产详情请见上传的附件《资产清单》(仅供参考)。

2、产成品共计5项,按现状交付,详情请见下表:

序号

名称

规格
型号

计量
单位

实际数量

1

二氧化碳洗涤器进口

进口

52.00

2

16人软舱

16人

11.00

3

二氧化碳吸收剂进口

进口

(略)

4

36人软舱

36人

5.00

5

过渡站壳体(进口)

进口

2.00

3、在成品共计6项,按现状交付,详情请见下表:

序号

名称及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实际数量

1

钻机

2.00

2

透底通讯

1.00

3

透底通讯

1.00

4

过渡站国产2号

1.00

5

钢舱

3.00

6

高楼逃生

1.00

三、咨询时间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预展事务,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之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请与魏先生联系(联系电话:(略))。本标的统一安排现场看样,意向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或自行进行调查,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谨慎参拍。

为维护实地看样现场的正常秩序,现场看样时应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现场看样人员不服从指挥,扰乱现场秩序的,会被请出看样场地。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我司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 (略) 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

如有竞买者行使优先购买权,按以下2、3、 (略) 理。

2.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五个工作日前向我司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 (略) 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我司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我司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本次及后续各轮次拍卖活动均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竞买人应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1日将保证金转入委托人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本次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汇款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户名:河南中鼎 (略) 清算组

开户行:河南新密农村 (略)

账号:0051 4011 2000 0210 0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我司可向悔拍人追索。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拍卖环节及拍卖成交后,相关税、费的缴纳均由买受人自行完成。买受人付清全款后,我司仅开具收据,如需发票的,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请,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对拍卖标的做详细了解(实物资产以现场存在的数量和实际状态为准),并充分估算拍卖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如果拍卖后发生非因我司的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或权证的情况,我司不承担责任。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相关政府部门(税务、不动产登记等)进行咨询、了解,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公共事业及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及拍卖标的所有欠费也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到相关部门自行咨询。

2.本标的物存在2%的综合服务费及0.15%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依据该订单支付相关费用。

3.如买受人在竞买成功后,届时交付拍品可能涉及的运输费、人工费等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同我司和管理人无关。

九、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在尾款支付后15日内前往标的物 (略) 内办理交割手续。

未按照前述期限内办理交割手续的,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损失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场地费、保管费、标的物损毁或灭失等)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若超出前述期限内未办理交割手续视为悔拍,此期间买受人悔拍,除扣除竞价保证金外另从竞价尾款中扣取相应的库管费用。

2.拍卖成交后,由河南中鼎 (略) 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无特殊情况, (略) 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我司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对于已经公示披露的权利瑕疵及风险,竞买人仍参与竞买则视为对本标的物权利瑕疵及风险的确认,责任自负。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 (略) 将在我司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4.竞买过程中及竞买后严格按照本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履行相应义务。如竞买人不严格履行或存在违约的,我司有权要求竞买人继续履行,或者对竞买标的进行重新拍卖等,竞买人完全知悉且无任何异议。

十一、我司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未在拍卖成交后按规定时间内将拍卖成交全部余款缴入指定账户,以及买受人明示或暗示其悔拍等情形)的,我司可重新委托拍卖,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此而增加产生的场地费、保管费等),均由原买受人承担,我司直接从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剩余部分将纳入破产财产范围,依法定程序进行清偿;保证金数额不足的,我司有权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我司有权提起诉讼。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本《竞买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我司咨询;拍卖标的物详情请咨询我司。

十四、本标的物披露的公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拍卖价格错误、公示日期、账户信息、瑕疵披露等其他信息如有误的,我司有权在竞价结束后、交付资产前做 (略) 理,竞买人参与拍卖中所涉及缴纳的拍卖费用(软件服务费、综合服务费、拍卖保证金、拍卖尾款)我司将无计息全额退还至竞买人账户。参与本标的物竞价行为的竞买人即默认上述条款。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破产案件监督单位: (略) (略) 。

咨询看样:魏先生(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公司咨询。

(略)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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