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泉镇临滕高速七标段剩余土夹石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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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泉镇临滕高速七标段剩余土夹石处置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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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水泉镇临滕高速七标段剩余土夹石处置

转让方:山东山亭 (略)

转让底价:#元

保证金:#元

挂牌日期:2024-11-22至202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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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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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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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标的为土夹石,位 (略) 水泉镇杨庄,土夹石数量约#吨,挂牌单价9元/吨,挂牌底价#元,标的计量方式以吨为标准。
2、转让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意向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一经报名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水泉镇政府作为监管第三方负责现场装车,装车费用按照#/吨计算,合计#元,该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时,受让方必须一次性把装车费用预付给水泉镇政府(监管方)。因运输、环保等事项产生的各种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期间所有安全、环保等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需对上述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后,方可报名。
4、标的查看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632-#。
5、其他重大事项山东昊佳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鲁昊(资评)字(2024)第ZZ-0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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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与转让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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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缴纳全额交易价款、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需转入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货量以挂牌标的数量为标准,以实际称重进行最终结算货物。过磅后出现的一切问题、纠纷等转让方概不负责。
2、受让方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环保相关要求,主动获知转让方现场所有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不得以不知情等理由规避转让方现场管理要求,否则一切责任、损失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3、发货期限,资产交接后30天内清运完毕(因信访、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受让方应严格按照公告约定发货期限发货,如受让方因单方面原因导致标的物外运停滞,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同等数额的违约金,可由转让方直接从货款中扣除,并可解除该资产交易合同。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成交后受让方如出现违约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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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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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砂石买卖资质;达到环保要求。
2.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报名;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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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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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632-#

联系地址: (略) 邻里中心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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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水泉镇临滕高速七标段剩余土夹石处置

转让方:山东山亭 (略)

转让底价:#元

保证金:#元

挂牌日期:2024-11-22至202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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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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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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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标的为土夹石,位 (略) 水泉镇杨庄,土夹石数量约#吨,挂牌单价9元/吨,挂牌底价#元,标的计量方式以吨为标准。
2、转让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意向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一经报名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水泉镇政府作为监管第三方负责现场装车,装车费用按照#/吨计算,合计#元,该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时,受让方必须一次性把装车费用预付给水泉镇政府(监管方)。因运输、环保等事项产生的各种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期间所有安全、环保等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需对上述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后,方可报名。
4、标的查看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632-#。
5、其他重大事项山东昊佳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鲁昊(资评)字(2024)第ZZ-0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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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与转让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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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缴纳全额交易价款、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需转入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货量以挂牌标的数量为标准,以实际称重进行最终结算货物。过磅后出现的一切问题、纠纷等转让方概不负责。
2、受让方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环保相关要求,主动获知转让方现场所有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不得以不知情等理由规避转让方现场管理要求,否则一切责任、损失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3、发货期限,资产交接后30天内清运完毕(因信访、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受让方应严格按照公告约定发货期限发货,如受让方因单方面原因导致标的物外运停滞,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同等数额的违约金,可由转让方直接从货款中扣除,并可解除该资产交易合同。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成交后受让方如出现违约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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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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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砂石买卖资质;达到环保要求。
2.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报名;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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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632-#

联系地址: (略) 邻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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