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滨江榴园26幢201、202室商业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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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滨江榴园26幢201、202室商业出租

编号:(略)FQB(略)

(略) (略) 浦口分中心南京浦口 (略) 委托,就其出租浦口区滨江榴园26幢201、202室商业出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述

1.1 出租方: 南京浦口 (略)

1.2 标的名称: 浦口区滨江榴园26幢201、202室商业出租

1.3 挂牌起止日期:

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2月10日

1.4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1.5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2.1 坐落位置: (略) 滨江榴园26幢201、202室

2.2 有无房产证: 无

2.3 建筑面积(㎡): 410.79(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2.4 建筑年代: 2020

2.5 出租用途: 商业

2.6 附属设施: 水电齐全

2.7 招租业态: 详见附件

2.8 其他说明:

(1)楼层:详见附件

(2)装修程度:部分简装

(3)目前租赁状态:部分空置

3.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3.1 租金价格(万元/年): 17.0900

3.2 租期(月): 36个月 (有免租期,详见附件)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详见附件

3.4 租赁押金(万元):三个月成交租金

4. 对承租方的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分支机构。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且在"中国执行 (略) "未被列入限制消费名单。

(3) (略) 管理下的商业资产若存在租金欠缴行为,则不接受报名。

(4)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更改该标的出租业态,不得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须守法经营,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5)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6)意向承租方须接受附件《招租须知》中所列条款。

5. 其他要求:

(1)租金增长方式:每两年在上一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2)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内需自行进行现场勘查和充分了解,确认并知悉房屋现状,未进行实地勘查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对出租标的现状确认,责任自负。

(3)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需进行拆除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6. 其他说明

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7. 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南京浦口 (略)

联系人:沈驭

联系电话: (略)

联系地址: (略) 盛景华庭南苑12幢

8.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南京浦口 (略)

联系人:

联系电话:(略)

附件

编号:(略)FQB(略)

(略) (略) 浦口分中心南京浦口 (略) 委托,就其出租浦口区滨江榴园26幢201、202室商业出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述

1.1 出租方: 南京浦口 (略)

1.2 标的名称: 浦口区滨江榴园26幢201、202室商业出租

1.3 挂牌起止日期:

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2月10日

1.4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1.5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2.1 坐落位置: (略) 滨江榴园26幢201、202室

2.2 有无房产证: 无

2.3 建筑面积(㎡): 410.79(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2.4 建筑年代: 2020

2.5 出租用途: 商业

2.6 附属设施: 水电齐全

2.7 招租业态: 详见附件

2.8 其他说明:

(1)楼层:详见附件

(2)装修程度:部分简装

(3)目前租赁状态:部分空置

3.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3.1 租金价格(万元/年): 17.0900

3.2 租期(月): 36个月 (有免租期,详见附件)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详见附件

3.4 租赁押金(万元):三个月成交租金

4. 对承租方的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分支机构。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且在"中国执行 (略) "未被列入限制消费名单。

(3) (略) 管理下的商业资产若存在租金欠缴行为,则不接受报名。

(4)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更改该标的出租业态,不得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须守法经营,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5)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6)意向承租方须接受附件《招租须知》中所列条款。

5. 其他要求:

(1)租金增长方式:每两年在上一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2)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内需自行进行现场勘查和充分了解,确认并知悉房屋现状,未进行实地勘查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对出租标的现状确认,责任自负。

(3)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需进行拆除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6. 其他说明

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7. 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南京浦口 (略)

联系人:沈驭

联系电话: (略)

联系地址: (略) 盛景华庭南苑12幢

8.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南京浦口 (略)

联系人: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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