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乡四惠桥南侧甲一号伊莎文化广场主楼A座三层A01至A03,A05至A10室平方米房屋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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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乡四惠桥南侧甲一号伊莎文化广场主楼A座三层A01至A03,A05至A10室平方米房屋出租


(略) (略) 南磨房乡四惠桥南侧#一号伊莎文化广场主楼A座三层A01至A03,A05至A10室1378.36平方米房屋出租

交易项目编号:S#D#


发布时间:2024-11-27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D#
项目编码
2024-CY/04-0338
挂牌金额
#.6
挂牌日期
2024-11-27
截止日期
2024-12-03
基本信息
项目编码:2024-CY/04-0338标的名称: (略) (略) 南磨房乡四惠桥南侧#一号伊莎文化广场主楼A座三层A01至A03,A05至A10室1378.36平方米房屋出租
细分类别:商办综合用房坐落(地址): (略) (略) 南磨房乡四惠桥南侧#一号
不动产权证证号:建筑面积(平方米):1378.36
房屋使用现状:空置房屋用途:办公
附属设施:

权属信息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方式:出租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拟出让期限(年):一年
拟出让用途:办公

评估情况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挂牌日期( (略) ):2024-11-20
截止日期( (略) ):2024-11-26挂牌总金额(元):#.6
披露方式:北京农村产 (略) 站 http://**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延长信息发布延牌周期(工作日):5
延牌次数: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其他方式描述: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交纳期限(工作日):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交纳方式:电汇处置方法: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处置方法说明: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其他: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6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分期支付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1.租金为人民币4元/日/平方米(租金按建筑面积计,不含物业管理费),无递增。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上付款,先付押金。 2.无免租期。 3.履约保证金为#元整,保证受让方履行合同,需提前交纳,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租赁期间,受让方实际使用产生的水、电、供暖、通讯、消防等费用,由受让方按照 (略) 有关收费标准自行承担,物业费由受让方按照合同约定缴纳,本租金不包含上述费用。 5.项目在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挂牌日期不作为合同 起租日期。具体起租日期以出让方房屋实际交付为准,双方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6.未经出让方书面同意并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地上、地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设备。受让方在不改变建筑物主体结构的情况下,可以自行对建筑物进行装修、装饰。 7.在租赁期内,如遇征地、占地、拆违或其他原因拆除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受让方要积极配合拆除工作,且不享受拆迁补偿。 8.在租赁期内,受让方不得在租赁物四至范围内进行 违法建设;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不得擅自转包租或擅 自采取联营、合作等形式变相转包转租;不得将集体经营性用房担保贷款或借款,或作抵押帮助贷款或借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1、受让 (略) (略) 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元,成立时间须2月以上; 2、受让方在报名前须取得出让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受让的先决条件, 一并提交农交所; 3、受让方在中国执行 (略) 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中涉 (略) 罚、黑名单信息中无不良记录。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1.该标的出租业态及用途为办公。 2.该标的所占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规划用途为城镇建设用地,在创建基本 (略) 的违法图斑内,在南磨房乡减量地块范围。 3.项目四至为:南至水南庄,北至通惠河南岸,西至东四环四惠桥,东至高碑店。 4.该项目标的出租建筑面积共计1378.36平方米,位于主楼三层, 5.该标的尚未取得规划意见书,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尚未 办理不动产权利证书,不具备消防验收手续,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出租标的相关手续状态并接受因此产生的风险。 6.受让方未来纳税纳统地点 (略) ,提交受让材料时不在的须承诺在六个月内迁 (略) (略) ;如为自然人,则须承诺在六个月内 (略) 。 7.该项目挂牌及交易后,若非原承租方或使用方成功受让,由出让方于30天内负责清退现有承租方并保证房屋交割至新受让方,如因此产生纠纷或损失,由出让方全部承担。 8.该房屋为现状出租,需受让方自行修缮维护,出让方不再进行任何投入;如有需要,受让方需自行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9.如遇国家征地、拆迁等不可抗力,出让方和受让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0.意向受让方递交本项目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 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11.受让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让方和农交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4)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

交易服务会员使用情况
交易服务会员编码:交易服务会员:
经办人:电话:

专业服务会员使用情况
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博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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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D#
项目编码
2024-CY/04-0338
挂牌金额
#.6
挂牌日期
2024-11-27
截止日期
2024-12-03
基本信息
项目编码:2024-CY/04-0338标的名称: (略) (略) 南磨房乡四惠桥南侧#一号伊莎文化广场主楼A座三层A01至A03,A05至A10室1378.36平方米房屋出租
细分类别:商办综合用房坐落(地址): (略) (略) 南磨房乡四惠桥南侧#一号
不动产权证证号:建筑面积(平方米):1378.36
房屋使用现状:空置房屋用途:办公
附属设施:

权属信息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方式:出租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拟出让期限(年):一年
拟出让用途:办公

评估情况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挂牌日期( (略) ):2024-11-20
截止日期( (略) ):2024-11-26挂牌总金额(元):#.6
披露方式:北京农村产 (略) 站 http://**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延长信息发布延牌周期(工作日):5
延牌次数: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其他方式描述: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交纳期限(工作日):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交纳方式:电汇处置方法: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处置方法说明: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其他: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6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分期支付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1.租金为人民币4元/日/平方米(租金按建筑面积计,不含物业管理费),无递增。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上付款,先付押金。 2.无免租期。 3.履约保证金为#元整,保证受让方履行合同,需提前交纳,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租赁期间,受让方实际使用产生的水、电、供暖、通讯、消防等费用,由受让方按照 (略) 有关收费标准自行承担,物业费由受让方按照合同约定缴纳,本租金不包含上述费用。 5.项目在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挂牌日期不作为合同 起租日期。具体起租日期以出让方房屋实际交付为准,双方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6.未经出让方书面同意并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地上、地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设备。受让方在不改变建筑物主体结构的情况下,可以自行对建筑物进行装修、装饰。 7.在租赁期内,如遇征地、占地、拆违或其他原因拆除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受让方要积极配合拆除工作,且不享受拆迁补偿。 8.在租赁期内,受让方不得在租赁物四至范围内进行 违法建设;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不得擅自转包租或擅 自采取联营、合作等形式变相转包转租;不得将集体经营性用房担保贷款或借款,或作抵押帮助贷款或借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1、受让 (略) (略) 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元,成立时间须2月以上; 2、受让方在报名前须取得出让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受让的先决条件, 一并提交农交所; 3、受让方在中国执行 (略) 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中涉 (略) 罚、黑名单信息中无不良记录。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1.该标的出租业态及用途为办公。 2.该标的所占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规划用途为城镇建设用地,在创建基本 (略) 的违法图斑内,在南磨房乡减量地块范围。 3.项目四至为:南至水南庄,北至通惠河南岸,西至东四环四惠桥,东至高碑店。 4.该项目标的出租建筑面积共计1378.36平方米,位于主楼三层, 5.该标的尚未取得规划意见书,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尚未 办理不动产权利证书,不具备消防验收手续,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出租标的相关手续状态并接受因此产生的风险。 6.受让方未来纳税纳统地点 (略) ,提交受让材料时不在的须承诺在六个月内迁 (略) (略) ;如为自然人,则须承诺在六个月内 (略) 。 7.该项目挂牌及交易后,若非原承租方或使用方成功受让,由出让方于30天内负责清退现有承租方并保证房屋交割至新受让方,如因此产生纠纷或损失,由出让方全部承担。 8.该房屋为现状出租,需受让方自行修缮维护,出让方不再进行任何投入;如有需要,受让方需自行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9.如遇国家征地、拆迁等不可抗力,出让方和受让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0.意向受让方递交本项目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 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11.受让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让方和农交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4)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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