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社区六街坊房产三号楼厢房商服南17门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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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源社区六街坊房产三号楼厢房商服南17门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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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六街坊房产三号楼厢房商服南17门

房产转让公告

(DGZC-2024-184)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明细表》

序号

房屋 用途

层 数

结构

房屋所有 权证号

建筑 面积 (m2)

产权证载

房屋所有

权人

评估 价值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转让挂 牌底价 (万元)

竞价 阶梯 ( 万 元 )

备注

标的1

商业 服务

1

混合结构

*

37.15

肇源县祥生 (略)

48.6665

7

48.6665

0.1

《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土地证载 使用权人

坐落

编号

面积(m2)

用途

使 用 权 类型

终止 日期

肇源县祥生 (略)

(略) 六街坊房 产三号楼厢房商服 南17门(联通公司 对面)

NOD*

37.15

商服用地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

2032年12月31日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转让方:肇源县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2.交易行为批准方:此次房产转让经肇源县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会议决策,已经肇源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备案。

3.资产评估情况:经黑龙江皓林 (略) 出具的资 产评估报告,正量黑皓林评报字[2024]第060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24 年 1 1 月 1 9日为评估基准日,转让资产评估总价值 48.*元。

4.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5、本次交易项目原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人(原租 户)需按照公告规定的程序进行项目报名、缴纳保证金、 (略) 络竞 价,否则不享受优先购买权。

具体行权规则如下:优先购买人(原承租户)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可 以“跟价”或“加价”,即报价等于或高于最近一次出价(非优先权人报价 只能高于最近一次出价)。如果最终报价相同则原承租户为本项目竞 得人;如原承租户未取得本项目优先购买权,权益方应保证在合同规 定时间内将资产交予竞得人。

现租户若未竞得该标的,应在拍卖成功之日起30天内搬离房屋。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 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

三、交易须知

(一)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 (略) (http://**) 在用户登录页面进行注册(自然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自 然人”;法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竞买人”),并按照操作 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二)验证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可到“黑龙江公共 (略) ” http://**”线上培训中自行学台中选择“缴纳保证金银行” 点击“生成子账 号”,意向竞买人须在 2024 年 12 月 3 日 17 时前将竞买保证 金足额以本人(公司)名下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至 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保证金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缴纳 时间则报名无效)。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资格确 认书》,即可在系统中“我的项目”里选择标的进行报价。

(三)标的自由竞价时间:

2024年124日9时30分至2024年12月6日9时30分;

(四)标的延时竞价时间:

2024年12月6日9时30分

五、报价规则

1.意向竞买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 认书》,勾选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2.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挂牌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为竞价阶梯的整 数倍。

4.意向竞买人须在自由竞价阶段内出1次有效报价,若不出价, 则无法进入延时竞价阶段。

5.意向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6.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 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7.此项目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环节,在自由竞价期间, 如有价格变动,意向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8. 自由竞价环节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竞价环节。如有两个(含 两个)以上的意向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可在延时竞价倒计时开始后,继续出价。

具体规则如下:一个报价周期为300秒倒计时循环。若一个周期 内价格发生变动,则倒计时重新计算,直到某个周期,无人响应报价, 则上一周期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

六、成交结果签订及保证金退还

(一) (略) (略) 在2024年12月13日17时前将 电子版《成交结果确认书》发送到交易双方邮 (略) 。《成交结果 确认书》对交易双方具有法律效力,权益方改变成交结果或竞得人放 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挂牌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 竞买结束后由中心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 (略) 退回;竞得 人的竞买保证金,须权益方向中心申请后, (略) 提交退还 竞买保证金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 (略) 退回。

七、注意事项

(一)意向竞买人须认真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及瑕疵,现场查验 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欠费及相关情况,报名申请一经受理 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 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未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 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二)交易双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价款 (略) 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肇源县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开户行:肇源农商银行

账 号:*314

注: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价款,不能存现金,竞得人为自然 人的,用本人名下银行卡;竞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用其对公账 户进行缴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益方可终止标的的挂牌活动,并通

知竞买人:

1.意向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权益方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3. 因政府、权益方有特殊需求,经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4.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权益方可取消其竞 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在被明确为竞得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与 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2.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3.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五)资产权益方负责资产交接前的保管工作,转让涉及的税费 由 竞 得 人负责承担。

( 六 ) 肇源县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标的有疑问或需现场勘查标的物的,须 在提交竞买申请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资产权益方预约咨询。

联系人:张海明

联系电话(报名审核电话):* 标的物查看地点:肇源县肇源镇

(二) (略) (略) : 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0459-*

(三) (略) 咨询电话:

(略) 技术咨询:*

(略) 业务受理电话:

0451-* 、* 、* 九、质疑相关事项

意向竞买人对挂牌转让标的存在疑问或质疑的,须在公告期起始之日起,一次性向中心提交书面质疑材料,中心通知资 产权益方,资产权益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 意向竞买人提交超过时限的,中心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买 人自行承担。

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权益方提供,公告全部内容经权益方审核确 认。资产权益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 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资产权益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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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六街坊房产三号楼厢房商服南17门

房产转让公告

(DGZC-2024-184)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明细表》

序号

房屋 用途

层 数

结构

房屋所有 权证号

建筑 面积 (m2)

产权证载

房屋所有

权人

评估 价值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转让挂 牌底价 (万元)

竞价 阶梯 ( 万 元 )

备注

标的1

商业 服务

1

混合结构

*

37.15

肇源县祥生 (略)

48.6665

7

48.6665

0.1

《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土地证载 使用权人

坐落

编号

面积(m2)

用途

使 用 权 类型

终止 日期

肇源县祥生 (略)

(略) 六街坊房 产三号楼厢房商服 南17门(联通公司 对面)

NOD*

37.15

商服用地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

2032年12月31日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转让方:肇源县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2.交易行为批准方:此次房产转让经肇源县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会议决策,已经肇源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备案。

3.资产评估情况:经黑龙江皓林 (略) 出具的资 产评估报告,正量黑皓林评报字[2024]第060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24 年 1 1 月 1 9日为评估基准日,转让资产评估总价值 48.*元。

4.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5、本次交易项目原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人(原租 户)需按照公告规定的程序进行项目报名、缴纳保证金、 (略) 络竞 价,否则不享受优先购买权。

具体行权规则如下:优先购买人(原承租户)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可 以“跟价”或“加价”,即报价等于或高于最近一次出价(非优先权人报价 只能高于最近一次出价)。如果最终报价相同则原承租户为本项目竞 得人;如原承租户未取得本项目优先购买权,权益方应保证在合同规 定时间内将资产交予竞得人。

现租户若未竞得该标的,应在拍卖成功之日起30天内搬离房屋。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 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

三、交易须知

(一)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 (略) (http://**) 在用户登录页面进行注册(自然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自 然人”;法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竞买人”),并按照操作 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二)验证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可到“黑龙江公共 (略) ” http://**”线上培训中自行学台中选择“缴纳保证金银行” 点击“生成子账 号”,意向竞买人须在 2024 年 12 月 3 日 17 时前将竞买保证 金足额以本人(公司)名下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至 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保证金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缴纳 时间则报名无效)。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资格确 认书》,即可在系统中“我的项目”里选择标的进行报价。

(三)标的自由竞价时间:

2024年124日9时30分至2024年12月6日9时30分;

(四)标的延时竞价时间:

2024年12月6日9时30分

五、报价规则

1.意向竞买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 认书》,勾选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2.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挂牌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为竞价阶梯的整 数倍。

4.意向竞买人须在自由竞价阶段内出1次有效报价,若不出价, 则无法进入延时竞价阶段。

5.意向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6.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 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7.此项目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环节,在自由竞价期间, 如有价格变动,意向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8. 自由竞价环节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竞价环节。如有两个(含 两个)以上的意向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可在延时竞价倒计时开始后,继续出价。

具体规则如下:一个报价周期为300秒倒计时循环。若一个周期 内价格发生变动,则倒计时重新计算,直到某个周期,无人响应报价, 则上一周期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

六、成交结果签订及保证金退还

(一) (略) (略) 在2024年12月13日17时前将 电子版《成交结果确认书》发送到交易双方邮 (略) 。《成交结果 确认书》对交易双方具有法律效力,权益方改变成交结果或竞得人放 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挂牌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 竞买结束后由中心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 (略) 退回;竞得 人的竞买保证金,须权益方向中心申请后, (略) 提交退还 竞买保证金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 (略) 退回。

七、注意事项

(一)意向竞买人须认真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及瑕疵,现场查验 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欠费及相关情况,报名申请一经受理 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 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未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 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二)交易双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价款 (略) 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肇源县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开户行:肇源农商银行

账 号:*314

注: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价款,不能存现金,竞得人为自然 人的,用本人名下银行卡;竞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用其对公账 户进行缴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益方可终止标的的挂牌活动,并通

知竞买人:

1.意向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权益方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3. 因政府、权益方有特殊需求,经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4.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权益方可取消其竞 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在被明确为竞得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与 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2.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3.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五)资产权益方负责资产交接前的保管工作,转让涉及的税费 由 竞 得 人负责承担。

( 六 ) 肇源县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标的有疑问或需现场勘查标的物的,须 在提交竞买申请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资产权益方预约咨询。

联系人:张海明

联系电话(报名审核电话):* 标的物查看地点:肇源县肇源镇

(二) (略) (略) : 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0459-*

(三) (略) 咨询电话:

(略) 技术咨询:*

(略) 业务受理电话:

0451-* 、* 、* 九、质疑相关事项

意向竞买人对挂牌转让标的存在疑问或质疑的,须在公告期起始之日起,一次性向中心提交书面质疑材料,中心通知资 产权益方,资产权益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 意向竞买人提交超过时限的,中心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买 人自行承担。

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权益方提供,公告全部内容经权益方审核确 认。资产权益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 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资产权益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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