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信移动科技有限公司5.42%股权-挂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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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信移动科技有限公司5.42%股权-挂牌披露

项目编号 G*SH*
项目名称 中 (略) 5.42%股权
转让方名称 东方 (略)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中国 (略)
转让比例 5.42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20
挂牌日期 2024-11-27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 1、标的公司近期拟启动股份制改制, (略) (略) 。如标的公司在本次产权交易交割前完成股改, (略) 5.42%注册资本在 (略) 的股份数,股改事项不影响转让标的价值。 2、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 (略) 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3、标的企业股东中 (略) (略) 拟对外转让中 (略) 2.3834%股权,具体以实际发生情况为准。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不得采用信托或隐托方式受让。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到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交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本项目如涉及到对产权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体),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其他股东在竞价专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 (略) 理,本公告另有约定的除外。(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时:①在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20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时: (略) 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略) 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 (略) 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4. 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原则上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支付至上海联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需同意上海联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信息披露的所有内容及其所涉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且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6.意向受让方需在递交受让申请时提供以下书面承诺: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直接/间接持有标的企业股份的情形; (2)以自有资金受让本次转让的股权,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出资; (3)承诺自身非 (略) 场竞争者; (4)承诺成功受让后为标的企业的业务发展提供助力; 7.确认受让方后,受让方应当与转让方协商交易细节,本次交易的签约和交割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前提。
项目编号 G*SH*
项目名称 中 (略) 5.42%股权
转让方名称 东方 (略)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中国 (略)
转让比例 5.42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20
挂牌日期 2024-11-27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 1、标的公司近期拟启动股份制改制, (略) (略) 。如标的公司在本次产权交易交割前完成股改, (略) 5.42%注册资本在 (略) 的股份数,股改事项不影响转让标的价值。 2、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 (略) 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3、标的企业股东中 (略) (略) 拟对外转让中 (略) 2.3834%股权,具体以实际发生情况为准。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不得采用信托或隐托方式受让。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到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交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本项目如涉及到对产权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体),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其他股东在竞价专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 (略) 理,本公告另有约定的除外。(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时:①在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20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时: (略) 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略) 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 (略) 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4. 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原则上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支付至上海联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需同意上海联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信息披露的所有内容及其所涉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且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6.意向受让方需在递交受让申请时提供以下书面承诺: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直接/间接持有标的企业股份的情形; (2)以自有资金受让本次转让的股权,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出资; (3)承诺自身非 (略) 场竞争者; (4)承诺成功受让后为标的企业的业务发展提供助力; 7.确认受让方后,受让方应当与转让方协商交易细节,本次交易的签约和交割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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