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梅城镇总府街山江汇轩04号商铺租赁权
建德市梅城镇总府街山江汇轩04号商铺租赁权
(建德市梅城镇总府街山江汇轩04号商铺租赁权)项目产权交易公告(第四次) | |||
项目编号 | *-3 | ||
交易项目名称 | 建德市梅城镇总府街山江汇轩04号商铺租赁权(第四次) | ||
产权类型 | 房产租赁权 | 交易方式 | 竞价 |
标的基本情况 | 建德市梅城镇总府街山江汇轩04号商铺租赁权,房屋建筑面积约32.49平方米,租赁期限:5年,具体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3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 ||
租赁年限 | 5年 | 租赁面积 | 约32.49平方米 |
起始价 | *元/年 | 加价规则 | 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 |
竞买人条件 |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人只可单独申请,不可联合申请。 | ||
报名须知 | 有意竞买人须在报名结束时间前在“招必得”平台(http://**)按要求完 (略) 上报名。 | ||
付款方式 | 竞得人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产权人签订合同并付清首年租金,同时缴纳5000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户名: (略) 梅城镇姜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行:建德农商行梅城支行,账号:*)。 | ||
注意事项 | 1、公告之日起至竞价日前,标的以现状进行展示、接受咨询。 2、产权所有人仅提供房产租赁服务,竞得人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竞得人实际经营所需证照能否办理,由竞得人自行到有关部门咨询,产权所有人不承担相应的责任及义务。 3、竞得人制作、安装店招须经城管审核。竞得人在租赁期内,必须遵纪守法,合理使用,并做好以下工作: (1)不得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改变用途。 (2)不得随意翻建房屋或私自搭建其它建筑。 (3)不得存放危险物品,不得随意损坏承租房屋及附属物。 (4)对承租的资产负有检查、维修、通知、配合的义务。 (5)保持租赁场所及周围环境的卫生整洁。 4、租赁期间,竞得人不得擅自转租,否则视作违约,产权所有人有权收回标的并对已收取的租金等不予退还。 5、竞得人需对房屋进行装潢、装修的,须事先向产权所有人报备(装修期:1个月)。装修不得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得影响房屋质量。租赁到期后,可移动且不影响和损害房屋安全的前提下,竞得人投入的装修(饰)和置办的物件可自行拆除。室内装潢固定设施部分竞得人不得擅自拆除或人为破坏,无偿归产权所有人所有。如产权所有人需要可拆卸,竞得人必须将房屋恢复原状交还产权所有人。 6、租赁期内,因竞得人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附属物损坏的,应自行修复或赔偿。因竞得人发生火灾等情况,造成对房屋的损毁及给他人造成损失,其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7、水、电由竞得人自行负责,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装修、维修、水电、人工、物业费等)、债权债务、经济纠纷、投诉纠纷等由竞得人负责。 8、竞得人在租赁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不得影响附近单位、居民的工作、生产、生活等。 9、在租赁使用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租赁即自行终止。如遇政策调整、政府城建规划需拆迁或其它原因,导致租赁无法继续履行时,产权所有人提前1个月通知竞得人,竞得人应无条件服从并及时搬迁,交回承租房屋。未满租赁期的已缴剩余款项,按日计算由产权所有人退回竞得人(不计息)。 10、租赁使用期满,竞得人结清应付水电等费用,同时将承租资产完好无损的交回产权所有人,并经验收合格,退回履约保证金(不计息);若竞得人在租赁期间违约,产权所有人有权要求竞得人承担责任并扣除竞得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扣除后仍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竞得人予以补足。 | ||
租赁涨幅 | 前三年的年租金不变;第四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增加3%。 | ||
经营业态定位 | 以餐饮等旅游配套服务为主(从事经营的行业需事 (略) 梅城镇人民政府同意)。 | ||
窗体顶端 是否允许报起始价竞得 窗体底端 | 允许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 ||
竞价结束时间 (延时阶段除外) | 2024年12月4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金额: 5000 元 | ||
户 名: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产权类 | |||
开户行:杭州银行建德支行 | |||
帐 户:*3284-0009 | |||
竞买人预交标的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帐户。保证金只允许用户名和竞买人一致的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人保证金退还一律按照竞买人缴纳竞买保 (略) 径、银行帐号“原路返还”。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竞买人报名时须将保证金交纳凭证上传至系统。联系电话:0571-* | |||
保证金退付 | 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竞得人的竞价保 (略) 径无息退还;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上传合同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 竞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竞得人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的; (二)逾期无故拒签合同的; (三)不履行报价承诺的; (四)提供虚假材料的; (五)发生其他违规或违约情况的。 若前述保证金、赔偿金仍不能弥补产权所有人损失的,产权所有人有权要求竞得人就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 ||
项目组说明 | 当前标项是否属于项目组:否 | ||
产权所有人 | 名称 | (略) 梅城镇姜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联系人及电话 | 吕女士 * | ||
交易机构 | 名称 | (略) (略) 建德分中心 | |
(略) | 名称 | (略) 国有(集体) (略) ( (略) ) | |
联系人及电话 | 0571-*/0571-* | ||
监督部门 | 名称 | (略) 梅城镇人民政府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陈先生 * |
(建德市梅城镇总府街山江汇轩04号商铺租赁权)项目产权交易公告(第四次) | |||
项目编号 | *-3 | ||
交易项目名称 | 建德市梅城镇总府街山江汇轩04号商铺租赁权(第四次) | ||
产权类型 | 房产租赁权 | 交易方式 | 竞价 |
标的基本情况 | 建德市梅城镇总府街山江汇轩04号商铺租赁权,房屋建筑面积约32.49平方米,租赁期限:5年,具体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3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 ||
租赁年限 | 5年 | 租赁面积 | 约32.49平方米 |
起始价 | *元/年 | 加价规则 | 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 |
竞买人条件 |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人只可单独申请,不可联合申请。 | ||
报名须知 | 有意竞买人须在报名结束时间前在“招必得”平台(http://**)按要求完 (略) 上报名。 | ||
付款方式 | 竞得人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产权人签订合同并付清首年租金,同时缴纳5000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户名: (略) 梅城镇姜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行:建德农商行梅城支行,账号:*)。 | ||
注意事项 | 1、公告之日起至竞价日前,标的以现状进行展示、接受咨询。 2、产权所有人仅提供房产租赁服务,竞得人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竞得人实际经营所需证照能否办理,由竞得人自行到有关部门咨询,产权所有人不承担相应的责任及义务。 3、竞得人制作、安装店招须经城管审核。竞得人在租赁期内,必须遵纪守法,合理使用,并做好以下工作: (1)不得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改变用途。 (2)不得随意翻建房屋或私自搭建其它建筑。 (3)不得存放危险物品,不得随意损坏承租房屋及附属物。 (4)对承租的资产负有检查、维修、通知、配合的义务。 (5)保持租赁场所及周围环境的卫生整洁。 4、租赁期间,竞得人不得擅自转租,否则视作违约,产权所有人有权收回标的并对已收取的租金等不予退还。 5、竞得人需对房屋进行装潢、装修的,须事先向产权所有人报备(装修期:1个月)。装修不得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得影响房屋质量。租赁到期后,可移动且不影响和损害房屋安全的前提下,竞得人投入的装修(饰)和置办的物件可自行拆除。室内装潢固定设施部分竞得人不得擅自拆除或人为破坏,无偿归产权所有人所有。如产权所有人需要可拆卸,竞得人必须将房屋恢复原状交还产权所有人。 6、租赁期内,因竞得人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附属物损坏的,应自行修复或赔偿。因竞得人发生火灾等情况,造成对房屋的损毁及给他人造成损失,其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7、水、电由竞得人自行负责,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装修、维修、水电、人工、物业费等)、债权债务、经济纠纷、投诉纠纷等由竞得人负责。 8、竞得人在租赁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不得影响附近单位、居民的工作、生产、生活等。 9、在租赁使用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租赁即自行终止。如遇政策调整、政府城建规划需拆迁或其它原因,导致租赁无法继续履行时,产权所有人提前1个月通知竞得人,竞得人应无条件服从并及时搬迁,交回承租房屋。未满租赁期的已缴剩余款项,按日计算由产权所有人退回竞得人(不计息)。 10、租赁使用期满,竞得人结清应付水电等费用,同时将承租资产完好无损的交回产权所有人,并经验收合格,退回履约保证金(不计息);若竞得人在租赁期间违约,产权所有人有权要求竞得人承担责任并扣除竞得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扣除后仍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竞得人予以补足。 | ||
租赁涨幅 | 前三年的年租金不变;第四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增加3%。 | ||
经营业态定位 | 以餐饮等旅游配套服务为主(从事经营的行业需事 (略) 梅城镇人民政府同意)。 | ||
窗体顶端 是否允许报起始价竞得 窗体底端 | 允许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 ||
竞价结束时间 (延时阶段除外) | 2024年12月4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金额: 5000 元 | ||
户 名: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产权类 | |||
开户行:杭州银行建德支行 | |||
帐 户:*3284-0009 | |||
竞买人预交标的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帐户。保证金只允许用户名和竞买人一致的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人保证金退还一律按照竞买人缴纳竞买保 (略) 径、银行帐号“原路返还”。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竞买人报名时须将保证金交纳凭证上传至系统。联系电话:0571-* | |||
保证金退付 | 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竞得人的竞价保 (略) 径无息退还;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上传合同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 竞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竞得人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的; (二)逾期无故拒签合同的; (三)不履行报价承诺的; (四)提供虚假材料的; (五)发生其他违规或违约情况的。 若前述保证金、赔偿金仍不能弥补产权所有人损失的,产权所有人有权要求竞得人就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 ||
项目组说明 | 当前标项是否属于项目组:否 | ||
产权所有人 | 名称 | (略) 梅城镇姜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联系人及电话 | 吕女士 * | ||
交易机构 | 名称 | (略) (略) 建德分中心 | |
(略) | 名称 | (略) 国有(集体) (略) ( (略) ) | |
联系人及电话 | 0571-*/0571-* | ||
监督部门 | 名称 | (略) 梅城镇人民政府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陈先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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