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浏阳河大道二段98号鑫科明珠新寓10栋903号房屋第二次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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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区浏阳河大道二段98号鑫科明珠新寓10栋903号房屋第二次拍卖

特别提示:本公 (略) 司法拍卖标的物的法律文书, (略) 允许,任何个人、单位和组织不得转载本拍卖公告。 (略) 允许转载、发布“法拍房”信息的或截取部分信息转载、发布的,或用于其他营利性活动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 (略) 场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将相关线索移送职能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打击。

本院未授权任何机构(含法拍公司、中介服务机构等)对司法拍卖标的物出具尽职调查报告,任何机构以对司法拍卖标的物出具尽职调查报告等名义收取高额费用的 (略) 无关。

任何机构(含法拍公司、中介服务机构)宣 (略) 有沟通协调经验均属不实宣传。

法 (略) 专用标志,其他单位不得使用法徽及其图案相类似标志用于商标、商业广告。

公示栏

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 (略) (略) 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上述规定通知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特此公告。

(略) (略) (略)

拍卖公告

(第二次拍卖)

(略) (略) (略) 将于2024年12月16日10时至2024年12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略) (略) (略) (略) 上(网址:http://**, 机构名称: (略) (略)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略) 浏阳河大道二段98号鑫科明珠新寓10栋903号房屋,权证号码:*。房屋用途:办公,产权来源:买受,实物状况:简装,产权面积:54.39平米,分摊面积14.56平米,占用情况:被执行人占用居住。承租情况:无。优先购买权:无。房屋所在楼层:9,户型:2室1厅1卫,是否可以看房:是。

详情可见下载的询价报告及其附件,其他未尽事宜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查看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注:一切以实物为准)

网络询价:*元,保留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特别说明:1.房屋有抵押。2.该房屋不在长沙法拍 (略) 域。3.本次拍卖约定房屋过户时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由买卖双方根据相关税法规定各自承担,买受人取得完税证明后三个工 (略) 自行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退税。4.房屋所欠缴的水电、物管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5.房屋依现状拍卖,对于房屋质量问题不予涉及,房屋的瑕疵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负责,本次拍卖不含房屋内可移动的家具家电等室内物品。6.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等,以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为准,如与实际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7.房屋相关学位、户口、落户问题不在执行范围,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若因该问题导致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在10日内全部交清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9.网络拍卖相关手续较为复杂,权证办理时间相对较长。10.本院已将本次司法拍卖辅助工 (略) (略) ,除公告中公布的辅助机构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外,未委托其他中介机构,其他中介机构冒用均违法。任何其他中介机构隐瞒法拍事实,与其客户签订的中介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为避免产生超出正常司法拍卖的支出,竞买人请勿通过中介或其他机构参与竞拍。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3个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略) 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办理交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自公告日起接受咨询(9:30-16:30时);

2、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 (略) (略) ,咨询电话:* 肖先生。

3、看样时间暂定:2024年12月12号(下午14时-16时),如需看样,请提前短信报名确认(短信报名格式:姓名+标的物名称),按照报名人数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本次拍卖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户手续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相关费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2月 (略) 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 (略) 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 (略) 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 (略) 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 (略) (略)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12月27日17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略) ,开户银行: (略) 开福支行,账号:8000 3216 5320 *,银行联行号:*(注: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标的名称及本案执行案号(2024)湘0105执恢1288号;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支付宝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 (略) 通知后仍不按期支付拍卖款或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 (略) 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略) (略) 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肖先生

监督电话:0731-*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网址: http://**

此公告在“ (略) ”、“ (略) (略) ”上发布。

(略) (略) (略)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特别提示:本公 (略) 司法拍卖标的物的法律文书, (略) 允许,任何个人、单位和组织不得转载本拍卖公告。 (略) 允许转载、发布“法拍房”信息的或截取部分信息转载、发布的,或用于其他营利性活动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 (略) 场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将相关线索移送职能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打击。

本院未授权任何机构(含法拍公司、中介服务机构等)对司法拍卖标的物出具尽职调查报告,任何机构以对司法拍卖标的物出具尽职调查报告等名义收取高额费用的 (略) 无关。

任何机构(含法拍公司、中介服务机构)宣 (略) 有沟通协调经验均属不实宣传。

法 (略) 专用标志,其他单位不得使用法徽及其图案相类似标志用于商标、商业广告。

公示栏

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 (略) (略) 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上述规定通知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特此公告。

(略) (略) (略)

拍卖公告

(第二次拍卖)

(略) (略) (略) 将于2024年12月16日10时至2024年12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略) (略) (略) (略) 上(网址:http://**, 机构名称: (略) (略)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略) 浏阳河大道二段98号鑫科明珠新寓10栋903号房屋,权证号码:*。房屋用途:办公,产权来源:买受,实物状况:简装,产权面积:54.39平米,分摊面积14.56平米,占用情况:被执行人占用居住。承租情况:无。优先购买权:无。房屋所在楼层:9,户型:2室1厅1卫,是否可以看房:是。

详情可见下载的询价报告及其附件,其他未尽事宜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查看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注:一切以实物为准)

网络询价:*元,保留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特别说明:1.房屋有抵押。2.该房屋不在长沙法拍 (略) 域。3.本次拍卖约定房屋过户时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由买卖双方根据相关税法规定各自承担,买受人取得完税证明后三个工 (略) 自行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退税。4.房屋所欠缴的水电、物管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5.房屋依现状拍卖,对于房屋质量问题不予涉及,房屋的瑕疵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负责,本次拍卖不含房屋内可移动的家具家电等室内物品。6.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等,以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为准,如与实际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7.房屋相关学位、户口、落户问题不在执行范围,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若因该问题导致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在10日内全部交清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9.网络拍卖相关手续较为复杂,权证办理时间相对较长。10.本院已将本次司法拍卖辅助工 (略) (略) ,除公告中公布的辅助机构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外,未委托其他中介机构,其他中介机构冒用均违法。任何其他中介机构隐瞒法拍事实,与其客户签订的中介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为避免产生超出正常司法拍卖的支出,竞买人请勿通过中介或其他机构参与竞拍。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3个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略) 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办理交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自公告日起接受咨询(9:30-16:30时);

2、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 (略) (略) ,咨询电话:* 肖先生。

3、看样时间暂定:2024年12月12号(下午14时-16时),如需看样,请提前短信报名确认(短信报名格式:姓名+标的物名称),按照报名人数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本次拍卖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户手续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相关费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2月 (略) 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 (略) 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 (略) 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 (略) 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 (略) (略)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12月27日17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略) ,开户银行: (略) 开福支行,账号:8000 3216 5320 *,银行联行号:*(注: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标的名称及本案执行案号(2024)湘0105执恢1288号;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支付宝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 (略) 通知后仍不按期支付拍卖款或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 (略) 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略) (略) 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肖先生

监督电话:0731-*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网址: http://**

此公告在“ (略) ”、“ (略) (略) ”上发布。

(略) (略) (略)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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