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临邛镇滨江路下段169号-2层1311号车位变卖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临邛镇滨江路下段169号-2层1311号车位变卖的公告

(略) (略)

公 告

(2024)川01执恢38号之四

本院定于2024年12月13日10时起至2025年02月11日10时止(变卖) (略) (略) 公开变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财产:

财产

位于 (略) (略) 临 (略) 下段169号“蜀涛·英伦半岛”的车位

(具体标的名称详见公告标题及标的物介绍)

财产所在位置

(略) (略) 临 (略) 下段169号

所有权人及执行案号

被执行人,(2024)川01执恢38号

不动产权权证书号

该拍卖标的尚未办理产权登记证书。

建筑面积(㎡)

产权登记面积详见调查表,实际面积请实地查验。

用途

车位

权利性质

出让

财产现控制占有情况

1.拍卖标的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蓉预售字第#号)等报规报建文件。相关情况详见四川省龙达房地产 (略) 出具的【川龙达(2023)评字第#号】评估报告,本院已张贴腾退公告。

2.实地勘验时,该标的已完成建修,后续竣工验收及权属登记、权证办理存在延期风险。相关办证风险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情况,由买受人承担。

备注

1. 标的物以现状交付,请买受人认真阅读四川省龙达房地产 (略) 出具的【川龙达(2023)评字第#号】评估报告,务必实地看样,谨慎参拍!

2. 本次拍卖中个别标准车位为无障碍车位,在此特别提醒买受人务必实地看样,自行核实车位现状,谨慎参拍!

3. 标的物尚未取得产权证书。本次评估勘验参考了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负一层负二层平面图,本院以现状交付,请买受人务必实地看样,谨慎参拍!

4. 实地勘验时,该标的已完成建修。后续竣工验收及权属登记、权证办理存在延期风险。相关办证风险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情况,由买受人承担。

5. 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1.本院已委托四川省龙达房地产 (略) 对上述对象进行评估,形成的【川龙达(2023)评字第#号】作为公告附件,拍卖财产信息表根据评估报告填写,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2.变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财产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财产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依法追偿。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1 (略) 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依法行使追偿权。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将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3. 本次 (略) 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变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变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变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变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二、变卖流程:

1、本次变卖期限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2、竞买人报名需要先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即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变卖。

(略) 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一)负责执 (略)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意向竞买人均可报名交费取得竞买资格。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2024年12月0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变卖服务热线:#。

五、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十五 (略) 指定账户。本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 (略) (略) 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 (略) 成都新华支行;账号:623 281 380 0003 390 930)。款项交付后应 (略) ,并在缴款后七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 (略) ( (略) (略) 109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在诉讼服务大厅10号窗口开具变卖款收款收据。

六、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不及时办理的,因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七、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变卖( (略) 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 (略) 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变卖秩序的买受人, (略) 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 (略) 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 (略) (略) 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 (略) 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 (略) 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九、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咨询或看样预约:本院已委托四川点 (略) (略) (原名:四川 (略) (略) )在拍卖期间组织看样工作,咨询电话:#、#。看样时间统一安排,咨询请于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淘宝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028-#(此电话只接受投诉,不接受咨询, (略) 及平台不合规行为,对案件流程、信息不做解释。咨询请打公告上的咨询、看样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略) 109号

(略) (略)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暂无修改记录
,四川, (略) , (略) ,成都

(略) (略)

公 告

(2024)川01执恢38号之四

本院定于2024年12月13日10时起至2025年02月11日10时止(变卖) (略) (略) 公开变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财产:

财产

位于 (略) (略) 临 (略) 下段169号“蜀涛·英伦半岛”的车位

(具体标的名称详见公告标题及标的物介绍)

财产所在位置

(略) (略) 临 (略) 下段169号

所有权人及执行案号

被执行人,(2024)川01执恢38号

不动产权权证书号

该拍卖标的尚未办理产权登记证书。

建筑面积(㎡)

产权登记面积详见调查表,实际面积请实地查验。

用途

车位

权利性质

出让

财产现控制占有情况

1.拍卖标的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蓉预售字第#号)等报规报建文件。相关情况详见四川省龙达房地产 (略) 出具的【川龙达(2023)评字第#号】评估报告,本院已张贴腾退公告。

2.实地勘验时,该标的已完成建修,后续竣工验收及权属登记、权证办理存在延期风险。相关办证风险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情况,由买受人承担。

备注

1. 标的物以现状交付,请买受人认真阅读四川省龙达房地产 (略) 出具的【川龙达(2023)评字第#号】评估报告,务必实地看样,谨慎参拍!

2. 本次拍卖中个别标准车位为无障碍车位,在此特别提醒买受人务必实地看样,自行核实车位现状,谨慎参拍!

3. 标的物尚未取得产权证书。本次评估勘验参考了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负一层负二层平面图,本院以现状交付,请买受人务必实地看样,谨慎参拍!

4. 实地勘验时,该标的已完成建修。后续竣工验收及权属登记、权证办理存在延期风险。相关办证风险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情况,由买受人承担。

5. 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1.本院已委托四川省龙达房地产 (略) 对上述对象进行评估,形成的【川龙达(2023)评字第#号】作为公告附件,拍卖财产信息表根据评估报告填写,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2.变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财产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财产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依法追偿。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1 (略) 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依法行使追偿权。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将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3. 本次 (略) 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变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变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变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变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二、变卖流程:

1、本次变卖期限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2、竞买人报名需要先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即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变卖。

(略) 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一)负责执 (略)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意向竞买人均可报名交费取得竞买资格。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2024年12月0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变卖服务热线:#。

五、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十五 (略) 指定账户。本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 (略) (略) 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 (略) 成都新华支行;账号:623 281 380 0003 390 930)。款项交付后应 (略) ,并在缴款后七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 (略) ( (略) (略) 109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在诉讼服务大厅10号窗口开具变卖款收款收据。

六、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不及时办理的,因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七、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变卖( (略) 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 (略) 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变卖秩序的买受人, (略) 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 (略) 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 (略) (略) 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 (略) 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 (略) 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九、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咨询或看样预约:本院已委托四川点 (略) (略) (原名:四川 (略) (略) )在拍卖期间组织看样工作,咨询电话:#、#。看样时间统一安排,咨询请于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淘宝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028-#(此电话只接受投诉,不接受咨询, (略) 及平台不合规行为,对案件流程、信息不做解释。咨询请打公告上的咨询、看样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略) 109号

(略) (略)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暂无修改记录
,四川, (略) , (略) ,成都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