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齐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3台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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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齐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3台车辆

项目编号:GR2024SH*
转让底价: 2.*万元
标的 (略) : 上海 (略)
资产类别: 机动车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11-28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12-04
交易机构
业务负责人:陶冶 联系电话:021-*-384、*
转让方承诺
资产公告信息
标的基本信息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3台车辆
资产类别 机动车 车牌号 沪GJ6269
车辆品牌 别克商务车 发动机号 *
数量 1
资产类别 机动车 车牌号 沪FS2352
车辆品牌 凯美瑞轿车 发动机号 C*
数量 1
资产类别 机动车 车牌号 沪FS2381
车辆品牌 凯美瑞轿车 发动机号 C*
数量 1
标的基本信息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本次评估结论包含增值税
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价格含税价 2、本项目若产生竞价,以3辆车合计转让价格为竞价底价,本项目包含的3辆车按照对应的占比分配竞价后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 3、本次转让标的为车辆,不含牌照。 4、本次标的车辆车检期限已到期。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齐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 (略) (略) 836号-838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略) 或主管部门名称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单位名称 山东发展 (略)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截止日前支付交易保证金0.*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物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物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 (略) 理。(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 (略) 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略) 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 (略) 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须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5.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车辆过户退牌费及其他需补缴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如成交后车辆年检保险已过期,由受让方承担验车保险等相关费用。 6.本次转让标的仅限车辆本身,本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转让方不保证标的的完整性及品质。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同意按照标的物现状接收标的资产,并自行组织运输事宜。 7.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8.本项目无论协议成交或竞价成交,受让方需按成交金额的1%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手续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0.*万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5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展示时间 公告期内
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 周鸣
联系电话 *
,上海
项目编号:GR2024SH*
转让底价: 2.*万元
标的 (略) : 上海 (略)
资产类别: 机动车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11-28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12-04
交易机构
业务负责人:陶冶 联系电话:021-*-384、*
转让方承诺
资产公告信息
标的基本信息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3台车辆
资产类别 机动车 车牌号 沪GJ6269
车辆品牌 别克商务车 发动机号 *
数量 1
资产类别 机动车 车牌号 沪FS2352
车辆品牌 凯美瑞轿车 发动机号 C*
数量 1
资产类别 机动车 车牌号 沪FS2381
车辆品牌 凯美瑞轿车 发动机号 C*
数量 1
标的基本信息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本次评估结论包含增值税
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价格含税价 2、本项目若产生竞价,以3辆车合计转让价格为竞价底价,本项目包含的3辆车按照对应的占比分配竞价后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 3、本次转让标的为车辆,不含牌照。 4、本次标的车辆车检期限已到期。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齐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 (略) (略) 836号-838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略) 或主管部门名称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单位名称 山东发展 (略)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截止日前支付交易保证金0.*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物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物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 (略) 理。(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 (略) 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略) 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 (略) 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须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5.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车辆过户退牌费及其他需补缴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如成交后车辆年检保险已过期,由受让方承担验车保险等相关费用。 6.本次转让标的仅限车辆本身,本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转让方不保证标的的完整性及品质。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同意按照标的物现状接收标的资产,并自行组织运输事宜。 7.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8.本项目无论协议成交或竞价成交,受让方需按成交金额的1%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手续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0.*万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5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展示时间 公告期内
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 周鸣
联系电话 *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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