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怀自然资规告字﹝2024﹞16号
怀宁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怀自然资规告字﹝2024﹞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经县自然资源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九次小组会审议,由怀宁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受怀宁县平山镇大塅村村民委员会委托(土地所有权人平山镇大塅村九龙组、李祠组、徐庄组农民集体委托平山镇大塅村村民委员会),拟出让位于怀宁县平山镇一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序号 | * | |
土地位置 | 位于怀宁县平山镇大塅村 | |
土地用途 | 二类工业用地 | |
土地面积 | 2340.82㎡(3.51亩) | |
规 划 要 求 | 地块出让条件 | 按现状出让 |
容积率 | ≥1.0 | |
建筑密度 | ≥40% | |
绿地率 | ≤15% | |
建筑限高 | ≤24米 | |
出让年限(年) | 50 | |
其他指标 | 具体规划指标 (略) 出具编号为TJ*《关于怀宁县平山镇大塅村PSDD01地块的规划条件》。 | |
起始价 (万元) | 21.31 |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21.31 |
备注: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 (略) 出具编号为TJ*《关于怀宁县平山镇大塅村PSDD01地块的规划条件》执行;以上起始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地块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提供的宗地图为准;地块其他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拖欠土地出让价款者外,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 2024年12月24日前到怀宁县自然资 (略) 领取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人于2024年12月24日16时前到怀宁县自然资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16时(实际到账时间)。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2月25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时间和地点
1.挂牌日期: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6日(节假日正常挂牌)。
挂牌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挂牌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10:00。
3.地点: (略)
七、特别提示
1、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地块出让条件:按现状出让。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县自然资 (略) 书面提出。
3、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4、竞得人须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怀宁县平山镇大塅村村民委员会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
5、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6、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九、联系方式
怀宁县自然资 (略) 联系电话:0556-*
(略) 联系电话: 0556-*
十、竞买保证金帐户
账户名称:怀宁县自然资 (略)
开 户 行: (略) 安庆怀宁支行
帐 号:*002
怀宁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2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经县自然资源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九次小组会审议,由怀宁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受怀宁县平山镇大塅村村民委员会委托(土地所有权人平山镇大塅村九龙组、李祠组、徐庄组农民集体委托平山镇大塅村村民委员会),拟出让位于怀宁县平山镇一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序号 | * | |
土地位置 | 位于怀宁县平山镇大塅村 | |
土地用途 | 二类工业用地 | |
土地面积 | 2340.82㎡(3.51亩) | |
规 划 要 求 | 地块出让条件 | 按现状出让 |
容积率 | ≥1.0 | |
建筑密度 | ≥40% | |
绿地率 | ≤15% | |
建筑限高 | ≤24米 | |
出让年限(年) | 50 | |
其他指标 | 具体规划指标 (略) 出具编号为TJ*《关于怀宁县平山镇大塅村PSDD01地块的规划条件》。 | |
起始价 (万元) | 21.31 |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21.31 |
备注: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 (略) 出具编号为TJ*《关于怀宁县平山镇大塅村PSDD01地块的规划条件》执行;以上起始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地块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提供的宗地图为准;地块其他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拖欠土地出让价款者外,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 2024年12月24日前到怀宁县自然资 (略) 领取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人于2024年12月24日16时前到怀宁县自然资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16时(实际到账时间)。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2月25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时间和地点
1.挂牌日期: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6日(节假日正常挂牌)。
挂牌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挂牌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10:00。
3.地点: (略)
七、特别提示
1、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地块出让条件:按现状出让。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县自然资 (略) 书面提出。
3、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4、竞得人须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怀宁县平山镇大塅村村民委员会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
5、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6、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九、联系方式
怀宁县自然资 (略) 联系电话:0556-*
(略) 联系电话: 0556-*
十、竞买保证金帐户
账户名称:怀宁县自然资 (略)
开 户 行: (略) 安庆怀宁支行
帐 号:*002
怀宁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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