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中医医院食堂公开招租项目
上林县中医医院食堂公开招租项目
报名链接:http://**#/projectDetail/f41f134bb3b8447f9a#e0a2a59.html
资产出租项目公告内容(网站部分)
项目名称 | 上 (略) 食堂公开招租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挂牌价格 | #/年 |
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11月27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12月3日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涉及 |
资产概况 | 本次公开招租标的位于上林县大 (略) 392号上 (略) 大门左侧,食堂大门 (略) ,后门、 (略) 内。 标的详细资料可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查阅。 |
序号 | 标的 名称 | 参考租赁面积 | 参考就餐面积 | 挂牌价格 | 竞租保证金(元) | 租赁 年限 | 竞价加价幅度 (元/年) | 用途 |
1 | 上 (略) 食堂 | 125 | 63 | # | # | 3 | 500.00 | 不得超范围经营,只能经营饭堂服务范围的项目。 |
备注: 1. 食堂仍有原租户在食堂内经营,原租户租期至2024年12月31日截止; 2. 租期三年,采用一年一签的灵活制度; 3. 食堂设置功能齐全,有厨房、餐厅、小包厢、储物间、分发间各1间; 4. 食堂除小包厢的餐桌、椅子、柜子、 (略) 配备,其余大部分用具为承包人自备,食堂水电设施安装到点,无市政燃气管道; 5. 医院现有在职职工220人,每日上班人数约120人;医院开放床位200张, (略) 病人约150人,参照目前营业情况,每日就餐约250人次(三餐); 6. 以上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7. 以上标的权属为出租方,未办理产权证; 8. 查看标的联系人:覃先生,联系方式:#。 |
一、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拟出租所持标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 (略) 置权; 2. 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资产招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资产招租申请与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出租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出租方简况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上 (略) |
住所 | 上林县大 (略) 392号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黄君书 | |
注册资本 | 6454.#元 | |
举办单位 | 上林县 (略) | |
经济类型 | 事业单位 | |
所属行业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B1C#D | |
经营规模 | / | |
资产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上 (略) |
(略) 或其他部门名称 | 上林县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上 (略) | |
批准类型 | 批复 |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上 (略) 食堂外包事项的意见 | |
批准文号 | 上财社〔2024〕38号 | |
批准日期 | 2024年11月22日 |
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年 | |
价格说明 | 年租金 | ||
其他类型 (略) 置方式 | 承租方需在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前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 | ||
租金支付方式 | 承租方需在签订租赁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一年的租金。 | ||
租赁期限 | 3年 | ||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标的成交月租金的100%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2.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在合同签订当日以现金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一年的租金、履约保证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逾期签订合同或者未能足额支付相关款项的,视为放弃承租资格。 | ||
承租方需承诺事项 |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 意向承租方须为从事相关行业的合法存在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注册经营范围须包括餐饮服务; 2. 意向承租方须具备一定的投资能力和财务实力; 3. 意向承租方 (略) 场,有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 4. 意向承租方须有三年以上餐饮服务的经验; 5. 意向承租方须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无不良经营记录; 6. 不接受联合经营体参与竞价; 7.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竞租所需 提交材料 | 一、企业或其他组织: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标的状况确认书;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关于具备一定的投资能力和财务实力、 (略) 场,有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的承诺文件; 6.具有三年以上餐饮服务的经验的证明文件; 7.食品经营许可证; 8.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个体工商户: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营业执照及负责人身份证; 3.标的状况确认书;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关于具备一定的投资能力和财务实力、 (略) 场,有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的承诺文件; 6.具有三年以上餐饮服务的经验的证明文件; 7.食品经营许可证; 8.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1、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的复印件。 竞 (略) 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上述标的均按现状招租,在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前,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与现场管理方联系了解房屋、土地的权证、现状及相关费用。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必须前往现场查看标的现状并签署《标的状况确认书》,在报名时上传《标的状况确认书》。 3.租期三年,采用一年一签的灵活制度,一年合同期满后,经出租方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签约次年合同。 4.在租的且无违约的原承租方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原承租方在报名时必须主张权利,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5.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需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一年的租金; 6.承租方在正式签署租赁合同前要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作为财产保证金和管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存入财政归集户,经营期满由出租 (略) 申请退还承租方(不计利息)。 7.管理要求 (1)出租方由于工作环境特殊,承租方必须保证全年每天无间断提供就餐(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承租方经营期间须向出租方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供应的饭菜品种多样化,营养搭配合理化,价格 (略) 场价格。不准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保证按需供应,主要提供职工就餐、病员就餐、体检就餐、无陪护病房的普食、重大突发事件的餐饮供应等,若经营期间遇突发原因(停电、停水、停气等),出租方需为承租方提供必要协助,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要接受出租方职能管理部门的日常指导和管理。承租方经营后,出租方协助承租方办理相关许可证,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配合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3)承租方自主经营食堂,自负盈亏;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体检等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4)经营期内承租方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破坏房屋结构及改变房屋的用途,更不能利用出租方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经营所需原材料由承租方自行采购,并建台账和三餐饭菜留样; (6)承租方负责生产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服从出租方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 (7)餐厅、操作间、室内、室外等均属于承租方管理范围,承租方保 (略) 域卫生、整洁。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出租方管理规定,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不能与病人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有违反上述要求的情况,出租方有权视情节轻 (略) 理意见; (8)出租方不负责提供食堂值班人员的值班休息室; (9)承租方自行与原承包方协商,做好无缝对接,确保不间断患方和职工提供餐饮服务; (10)承租方须能够和出租方紧密合作,共同推进出租方餐饮服务质量提升。 8.经营要求 (1承租方不允许二次转包或委托他人经营食堂。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给 (略) 罚或诉诸法律; (2)承租方所聘用人员必须向出租方提供其身份证、健康证,报出租方备案; (3)承租方必须明码标价,出租方有权检查、督促承租方饭菜质量、价格、卫生、服务态度等。承租方所购主要材料的购销合同需到 (略) 备案; (4)承租方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目标,无食物中毒事故或食源性疾病传播的发生。确保员工的身心健康,杜绝火灾、煤气爆炸、触电、烫伤、机械伤等伤亡事故的发生,否则所产生的任何后果及导致赔偿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5)承租方在经营期间须向出租方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需按出租方作息时间为病人、职工供应早、中、晚及工作餐、点餐服务,并可根据职工和患者及家属需要兼营小炒,来料加工等业务,每天必 (略) (略) 病人进行订餐和集体送餐服务;需配合出租方开展营养治疗工作;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方会议餐、外来客人的用餐接待工作,费用以成本计价,由出租方承担。承租方不得推诿、讲条件或出现失误; (6) (略) 内病人与医护人员就餐情况下,允许对外经营,杜绝在出租方食堂内酗酒、猜码、喧哗等扰众行为; (7)承租方如受到工商、税务、卫生监督所、 (略) 、公安、环卫等部门罚款的,将由承租方负责,如因出租方原因导致出现的罚款由出租方负责; (8)承租方经营期结束后,如双方未续签,承租方必须完好地移交出租方提供的物资(正常损耗的除外),如损坏按价赔偿,把场所交给出租方,迟 (略) 违约金200元,直至出租方强制搬出; (9)由于出租方形式多样化等因素,出租方对经营环境、就餐人数等不作任何承诺; (10)承租方在经营期间所产生债务赊欠责任自负; (11)承租方对食堂的水电装修及房屋结构等改造,需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费用由承租方自负; (12)承租方须制订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卫 (略) 划分,并悬挂显著位置;认真搞好食堂内部、用餐大厅的环境卫生,食堂所有垃圾应倒在出租方指定的垃圾收集点,食堂工作人员进操作间不准戴首饰、不准涂指#油、必须穿工作服,售饭时必须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13)承租方应在食堂显著地方公布菜谱价格,并接受出租方监督。若承租方供应 (略) 场价格差异较大,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提出相关建议并督促承租方加以整改; (14)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注意维护出租方的财产不受损失,不得将产权属出租方的设备、 (略) 外;承包期内出租方食堂内的固定资产由承租方负责管理使用,维修年检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己承担; (15)承租方按自然月对出租方招待餐、会议餐相关费用进行汇总,与出租方核对无误后,承租方开具发票(仅提供普票)后,出租方将费用款项于20日转账至承租方指定账户; (16)承租方须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意识,能够为病人、家属和医务人员提供卫生、健康、丰富的餐饮服务)。 9.违约责任 (1)承租方若中途停止营业,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承租方不正常营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补偿,不予退还。出租方组织员工代表参加食堂监管,就饭菜质量、价格、卫生情况、服务质量和违约情况反映出租方领导,及时纠正提高服务质量,如果承租方多次违约和拒绝整改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承包期满或解除、终止协议时,承租方应将出租方所有固定资产(设备设施)完好交还出租方(自然损耗自行购置设备除外),否则出租方将从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实际修理费或赔偿费。 (3)在承包期内,若出租方需要提前收回出租方食堂,则应赔偿承租方在出租方食堂的全部经济损失。 (4)如承租方不再继续经营,需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无条件交回经营场地,其前期自购的桌、椅、板凳、厨具、餐具等物 (略) 置。 10.其他约定详见租赁合同(范本),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11.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9楼,联系电话:0771-#。 | ||
保证金详细情况 | 交纳金额 | #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3日17: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1.交纳资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 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4.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交易所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广西联合产 (略) | |
账号 | #7793 |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南宁凤岭支行 | ||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 |||
处置 方法 | 1.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交易所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 (略) 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 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他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
披露附件 |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标的状况确认书 3、租赁合同(范本) 4、承诺书 |
四、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由交易所通知该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 |
五、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韦女士 | 项目咨询联系号码 | 0771-#、#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霍女士 | 项目报名联系号码 | 0771-# | |
交易机构传真 | 0771-# | |||
联系地址 | 1、 (略) (略) (略) 16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南宁金融大厦2楼 2、 (略) (略) 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略) (略) |
六、交易须知 |
总则 第一条 广西联合产 (略) (以下简称交易所)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交 (略) 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交易所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以仅仅基于交易所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意向决定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交易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交易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本 (略) (http://**.cn)及第四产权(http://**)为本交易 (略) 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 (略) 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第四条 意向方参与项目交易,须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 (略) 上报名。 第五条 意向方应妥善保 (略) 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用 (略) 上注册 (略) 上报名和参与交易的,均视为意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六条 交易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 (略) 向 (略) 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请各意向方随时 (略) 站信息或查收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若因意向方手机设置问题造成信息被屏蔽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略) 上报名的说明 第七条 交易所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的披露,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交易所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方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权证及相关费用进行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第八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交易所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九条 意 (略) 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一、意向方应在项目公告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手续; 二、完成报名手续包括递交报名材料和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 三、意向 (略) 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让/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等; 四、项目公告对意向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 (略) 上报名时应通过报名系统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交易所概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所有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扫描件或现场提交。 第十条 意向方 (略) 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诺以不低于挂牌底价交易。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交易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交易所将不予受理。项目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二条 项目中止交易的,意向方有权申请退回保证金。经交易所审核同意退回的,视为意向方自愿撤回报名。 若恢复交易的,撤回报名的用户有权重新报名参与交易。 第十三条 项目终结交易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及时、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略) 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 (略) 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广西联合产 (略) 网络竞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取得参与竞价资格。 意向方的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级别的优先竞买代码。 第十六条 网上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意向方请务必在竞价开始前登#竞价系统。 第十七条 竞价过程中若无人出价导致交易失败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十八条 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一旦出价,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并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交易成功后,将按照样本合同及附件的内容与委托方签约。 第十九条 意向方应对自备报价终端的使用性能和安 (略) 络安全自行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 因意向方的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所填写的主体资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资格不能被确认; 二、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不真实、不准确造成无法收到交易所发出的相关事项通知; 三、未及时关注交易所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的; 四、因自备的终端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五、由于意向方自备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第二十一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有权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一、 (略) 网络竞价系统软硬 (略) 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 二、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三、接到委托方或有权部门作出的中止或终结竞价通知的。 第二十二条 中止情形消失,符合恢复竞价条件的,由交易所重新组织竞价。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二十三条 意向方被交易所确认为成交人的,应根据公告要求到交易所或交易所指定地点签署成交文件。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满,仅有一家意向方被确认符合资格条件,在确认资格同时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满,有多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根据交易规则被确认为成交人时,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 成交人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公告要 (略) 置。其他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之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第二十五条 交易所在确定成交人后根据公告要求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第二十六条 交易成功后,交易所按照公告要求及相关约定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七条 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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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租项目公告内容(网站部分)
项目名称 | 上 (略) 食堂公开招租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挂牌价格 | #/年 |
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11月27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12月3日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涉及 |
资产概况 | 本次公开招租标的位于上林县大 (略) 392号上 (略) 大门左侧,食堂大门 (略) ,后门、 (略) 内。 标的详细资料可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查阅。 |
序号 | 标的 名称 | 参考租赁面积 | 参考就餐面积 | 挂牌价格 | 竞租保证金(元) | 租赁 年限 | 竞价加价幅度 (元/年) | 用途 |
1 | 上 (略) 食堂 | 125 | 63 | # | # | 3 | 500.00 | 不得超范围经营,只能经营饭堂服务范围的项目。 |
备注: 1. 食堂仍有原租户在食堂内经营,原租户租期至2024年12月31日截止; 2. 租期三年,采用一年一签的灵活制度; 3. 食堂设置功能齐全,有厨房、餐厅、小包厢、储物间、分发间各1间; 4. 食堂除小包厢的餐桌、椅子、柜子、 (略) 配备,其余大部分用具为承包人自备,食堂水电设施安装到点,无市政燃气管道; 5. 医院现有在职职工220人,每日上班人数约120人;医院开放床位200张, (略) 病人约150人,参照目前营业情况,每日就餐约250人次(三餐); 6. 以上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7. 以上标的权属为出租方,未办理产权证; 8. 查看标的联系人:覃先生,联系方式:#。 |
一、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拟出租所持标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 (略) 置权; 2. 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资产招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资产招租申请与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出租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出租方简况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上 (略) |
住所 | 上林县大 (略) 392号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黄君书 | |
注册资本 | 6454.#元 | |
举办单位 | 上林县 (略) | |
经济类型 | 事业单位 | |
所属行业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B1C#D | |
经营规模 | / | |
资产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上 (略) |
(略) 或其他部门名称 | 上林县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上 (略) | |
批准类型 | 批复 |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上 (略) 食堂外包事项的意见 | |
批准文号 | 上财社〔2024〕38号 | |
批准日期 | 2024年11月22日 |
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年 | |
价格说明 | 年租金 | ||
其他类型 (略) 置方式 | 承租方需在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前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 | ||
租金支付方式 | 承租方需在签订租赁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一年的租金。 | ||
租赁期限 | 3年 | ||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标的成交月租金的100%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2.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在合同签订当日以现金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一年的租金、履约保证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逾期签订合同或者未能足额支付相关款项的,视为放弃承租资格。 | ||
承租方需承诺事项 |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 意向承租方须为从事相关行业的合法存在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注册经营范围须包括餐饮服务; 2. 意向承租方须具备一定的投资能力和财务实力; 3. 意向承租方 (略) 场,有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 4. 意向承租方须有三年以上餐饮服务的经验; 5. 意向承租方须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无不良经营记录; 6. 不接受联合经营体参与竞价; 7.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竞租所需 提交材料 | 一、企业或其他组织: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标的状况确认书;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关于具备一定的投资能力和财务实力、 (略) 场,有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的承诺文件; 6.具有三年以上餐饮服务的经验的证明文件; 7.食品经营许可证; 8.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个体工商户: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营业执照及负责人身份证; 3.标的状况确认书;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关于具备一定的投资能力和财务实力、 (略) 场,有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的承诺文件; 6.具有三年以上餐饮服务的经验的证明文件; 7.食品经营许可证; 8.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1、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的复印件。 竞 (略) 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上述标的均按现状招租,在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前,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与现场管理方联系了解房屋、土地的权证、现状及相关费用。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必须前往现场查看标的现状并签署《标的状况确认书》,在报名时上传《标的状况确认书》。 3.租期三年,采用一年一签的灵活制度,一年合同期满后,经出租方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签约次年合同。 4.在租的且无违约的原承租方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原承租方在报名时必须主张权利,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5.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需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一年的租金; 6.承租方在正式签署租赁合同前要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作为财产保证金和管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存入财政归集户,经营期满由出租 (略) 申请退还承租方(不计利息)。 7.管理要求 (1)出租方由于工作环境特殊,承租方必须保证全年每天无间断提供就餐(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承租方经营期间须向出租方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供应的饭菜品种多样化,营养搭配合理化,价格 (略) 场价格。不准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保证按需供应,主要提供职工就餐、病员就餐、体检就餐、无陪护病房的普食、重大突发事件的餐饮供应等,若经营期间遇突发原因(停电、停水、停气等),出租方需为承租方提供必要协助,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要接受出租方职能管理部门的日常指导和管理。承租方经营后,出租方协助承租方办理相关许可证,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配合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3)承租方自主经营食堂,自负盈亏;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体检等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4)经营期内承租方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破坏房屋结构及改变房屋的用途,更不能利用出租方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经营所需原材料由承租方自行采购,并建台账和三餐饭菜留样; (6)承租方负责生产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服从出租方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 (7)餐厅、操作间、室内、室外等均属于承租方管理范围,承租方保 (略) 域卫生、整洁。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出租方管理规定,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不能与病人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有违反上述要求的情况,出租方有权视情节轻 (略) 理意见; (8)出租方不负责提供食堂值班人员的值班休息室; (9)承租方自行与原承包方协商,做好无缝对接,确保不间断患方和职工提供餐饮服务; (10)承租方须能够和出租方紧密合作,共同推进出租方餐饮服务质量提升。 8.经营要求 (1承租方不允许二次转包或委托他人经营食堂。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给 (略) 罚或诉诸法律; (2)承租方所聘用人员必须向出租方提供其身份证、健康证,报出租方备案; (3)承租方必须明码标价,出租方有权检查、督促承租方饭菜质量、价格、卫生、服务态度等。承租方所购主要材料的购销合同需到 (略) 备案; (4)承租方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目标,无食物中毒事故或食源性疾病传播的发生。确保员工的身心健康,杜绝火灾、煤气爆炸、触电、烫伤、机械伤等伤亡事故的发生,否则所产生的任何后果及导致赔偿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5)承租方在经营期间须向出租方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需按出租方作息时间为病人、职工供应早、中、晚及工作餐、点餐服务,并可根据职工和患者及家属需要兼营小炒,来料加工等业务,每天必 (略) (略) 病人进行订餐和集体送餐服务;需配合出租方开展营养治疗工作;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方会议餐、外来客人的用餐接待工作,费用以成本计价,由出租方承担。承租方不得推诿、讲条件或出现失误; (6) (略) 内病人与医护人员就餐情况下,允许对外经营,杜绝在出租方食堂内酗酒、猜码、喧哗等扰众行为; (7)承租方如受到工商、税务、卫生监督所、 (略) 、公安、环卫等部门罚款的,将由承租方负责,如因出租方原因导致出现的罚款由出租方负责; (8)承租方经营期结束后,如双方未续签,承租方必须完好地移交出租方提供的物资(正常损耗的除外),如损坏按价赔偿,把场所交给出租方,迟 (略) 违约金200元,直至出租方强制搬出; (9)由于出租方形式多样化等因素,出租方对经营环境、就餐人数等不作任何承诺; (10)承租方在经营期间所产生债务赊欠责任自负; (11)承租方对食堂的水电装修及房屋结构等改造,需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费用由承租方自负; (12)承租方须制订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卫 (略) 划分,并悬挂显著位置;认真搞好食堂内部、用餐大厅的环境卫生,食堂所有垃圾应倒在出租方指定的垃圾收集点,食堂工作人员进操作间不准戴首饰、不准涂指#油、必须穿工作服,售饭时必须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13)承租方应在食堂显著地方公布菜谱价格,并接受出租方监督。若承租方供应 (略) 场价格差异较大,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提出相关建议并督促承租方加以整改; (14)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注意维护出租方的财产不受损失,不得将产权属出租方的设备、 (略) 外;承包期内出租方食堂内的固定资产由承租方负责管理使用,维修年检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己承担; (15)承租方按自然月对出租方招待餐、会议餐相关费用进行汇总,与出租方核对无误后,承租方开具发票(仅提供普票)后,出租方将费用款项于20日转账至承租方指定账户; (16)承租方须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意识,能够为病人、家属和医务人员提供卫生、健康、丰富的餐饮服务)。 9.违约责任 (1)承租方若中途停止营业,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承租方不正常营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补偿,不予退还。出租方组织员工代表参加食堂监管,就饭菜质量、价格、卫生情况、服务质量和违约情况反映出租方领导,及时纠正提高服务质量,如果承租方多次违约和拒绝整改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承包期满或解除、终止协议时,承租方应将出租方所有固定资产(设备设施)完好交还出租方(自然损耗自行购置设备除外),否则出租方将从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实际修理费或赔偿费。 (3)在承包期内,若出租方需要提前收回出租方食堂,则应赔偿承租方在出租方食堂的全部经济损失。 (4)如承租方不再继续经营,需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无条件交回经营场地,其前期自购的桌、椅、板凳、厨具、餐具等物 (略) 置。 10.其他约定详见租赁合同(范本),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11.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9楼,联系电话:0771-#。 | ||
保证金详细情况 | 交纳金额 | #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3日17: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1.交纳资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 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4.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交易所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广西联合产 (略) | |
账号 | #7793 |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南宁凤岭支行 | ||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 |||
处置 方法 | 1.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交易所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 (略) 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 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他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
披露附件 |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标的状况确认书 3、租赁合同(范本) 4、承诺书 |
四、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由交易所通知该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 |
五、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韦女士 | 项目咨询联系号码 | 0771-#、#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霍女士 | 项目报名联系号码 | 0771-# | |
交易机构传真 | 0771-# | |||
联系地址 | 1、 (略) (略) (略) 16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南宁金融大厦2楼 2、 (略) (略) 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略) (略) |
六、交易须知 |
总则 第一条 广西联合产 (略) (以下简称交易所)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交 (略) 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交易所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以仅仅基于交易所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意向决定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交易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交易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本 (略) (http://**.cn)及第四产权(http://**)为本交易 (略) 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 (略) 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第四条 意向方参与项目交易,须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 (略) 上报名。 第五条 意向方应妥善保 (略) 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用 (略) 上注册 (略) 上报名和参与交易的,均视为意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六条 交易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 (略) 向 (略) 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请各意向方随时 (略) 站信息或查收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若因意向方手机设置问题造成信息被屏蔽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略) 上报名的说明 第七条 交易所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的披露,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交易所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方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权证及相关费用进行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第八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交易所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九条 意 (略) 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一、意向方应在项目公告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手续; 二、完成报名手续包括递交报名材料和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 三、意向 (略) 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让/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等; 四、项目公告对意向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 (略) 上报名时应通过报名系统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交易所概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所有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扫描件或现场提交。 第十条 意向方 (略) 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诺以不低于挂牌底价交易。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交易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交易所将不予受理。项目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二条 项目中止交易的,意向方有权申请退回保证金。经交易所审核同意退回的,视为意向方自愿撤回报名。 若恢复交易的,撤回报名的用户有权重新报名参与交易。 第十三条 项目终结交易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及时、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略) 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 (略) 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广西联合产 (略) 网络竞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取得参与竞价资格。 意向方的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级别的优先竞买代码。 第十六条 网上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意向方请务必在竞价开始前登#竞价系统。 第十七条 竞价过程中若无人出价导致交易失败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十八条 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一旦出价,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并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交易成功后,将按照样本合同及附件的内容与委托方签约。 第十九条 意向方应对自备报价终端的使用性能和安 (略) 络安全自行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 因意向方的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所填写的主体资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资格不能被确认; 二、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不真实、不准确造成无法收到交易所发出的相关事项通知; 三、未及时关注交易所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的; 四、因自备的终端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五、由于意向方自备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第二十一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有权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一、 (略) 网络竞价系统软硬 (略) 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 二、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三、接到委托方或有权部门作出的中止或终结竞价通知的。 第二十二条 中止情形消失,符合恢复竞价条件的,由交易所重新组织竞价。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二十三条 意向方被交易所确认为成交人的,应根据公告要求到交易所或交易所指定地点签署成交文件。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满,仅有一家意向方被确认符合资格条件,在确认资格同时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满,有多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根据交易规则被确认为成交人时,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 成交人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公告要 (略) 置。其他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之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第二十五条 交易所在确定成交人后根据公告要求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第二十六条 交易成功后,交易所按照公告要求及相关约定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七条 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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