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营科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宁自资规挂告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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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营科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宁自资规挂告字号

出让公告
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营科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宁自资规挂告字[2024]17号)
宁自资规挂告字[2024]17号 2024年11月27日
经宁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宁阳县自然资 (略) 经营科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3-GJI 宗地总面积: (略)平方米 宗地坐落: 县城兴隆街以北、洸河学校以东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2.000 建筑密度(%): ≤25.000
绿化率(%): 35.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 (略)
投资强度: 保证金: (略)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略)BA0026
起始价: 9704.(略)元 加价幅度: (略)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17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网上交易文件》限制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得的,地块不做分割,土地使用权人为出让合同的受让方,不能按联合竞买申请人各自出资比例分割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2、联合竞买各方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并明确联合申请人中的一方实施竞买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网上报价、竞价,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各项内容须与在交易系统上申购时提交的内容一致)。竞买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 (略) 上竞买申 (略) 选项,并按系统提示在申请书中注明相关条款(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 3、竞买人自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16日于工作 (略) (略) 宁阳分中心产权交易科( (略) 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咨询办理CA数字证书(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联系人:林晗 联系电话:0538-(略) 4、竞买人应按要求及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当以申请人的身份缴纳;竞买保证金以宗地为单位逐宗缴纳,每笔竞买保证金只对应一块竞买宗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7日 至 2024年12月16日 到 (略) (略) 宁阳分中心产权交易科( (略) 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17日 至 2024年12月26日 到 (略) (略) 宁阳分中心产权交易科( (略) 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30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略) 宁阳分中心产权交易科( (略) 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3-GJI 号地块:2024年12月17日 08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30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略) 上交 (略) 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2、 (略) 上交易规定的币种为人民币。 3、竞买人需按规定缴纳成交价款等相关税费。 4、竞买人如对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交易活动开始前向宁阳县自然资 (略) (略) (略) 宁阳分中心咨询。 5、本次公告如有变更或补充,以宁阳县自然资 (略) (略) (略) 宁阳分中心发布的更正说明或补充公告为准。 联系人:宁阳县自然资 (略) 尹亮 联系电话:0538-(略) 联 系 人: (略) (略) 宁阳分中心 林晗 联系电话:0538-(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219号
联 系 人:尹亮
联系电话:0538-(略)
开户单位:宁阳县自然资 (略)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宁阳县自然资 (略) 经营科
,宁阳县
出让公告
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营科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宁自资规挂告字[2024]17号)
宁自资规挂告字[2024]17号 2024年11月27日
经宁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宁阳县自然资 (略) 经营科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3-GJI 宗地总面积: (略)平方米 宗地坐落: 县城兴隆街以北、洸河学校以东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2.000 建筑密度(%): ≤25.000
绿化率(%): 35.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 (略)
投资强度: 保证金: (略)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略)BA0026
起始价: 9704.(略)元 加价幅度: (略)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17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网上交易文件》限制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得的,地块不做分割,土地使用权人为出让合同的受让方,不能按联合竞买申请人各自出资比例分割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2、联合竞买各方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并明确联合申请人中的一方实施竞买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网上报价、竞价,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各项内容须与在交易系统上申购时提交的内容一致)。竞买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 (略) 上竞买申 (略) 选项,并按系统提示在申请书中注明相关条款(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 3、竞买人自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16日于工作 (略) (略) 宁阳分中心产权交易科( (略) 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咨询办理CA数字证书(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联系人:林晗 联系电话:0538-(略) 4、竞买人应按要求及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当以申请人的身份缴纳;竞买保证金以宗地为单位逐宗缴纳,每笔竞买保证金只对应一块竞买宗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7日 至 2024年12月16日 到 (略) (略) 宁阳分中心产权交易科( (略) 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17日 至 2024年12月26日 到 (略) (略) 宁阳分中心产权交易科( (略) 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30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略) 宁阳分中心产权交易科( (略) 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3-GJI 号地块:2024年12月17日 08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30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略) 上交 (略) 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2、 (略) 上交易规定的币种为人民币。 3、竞买人需按规定缴纳成交价款等相关税费。 4、竞买人如对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交易活动开始前向宁阳县自然资 (略) (略) (略) 宁阳分中心咨询。 5、本次公告如有变更或补充,以宁阳县自然资 (略) (略) (略) 宁阳分中心发布的更正说明或补充公告为准。 联系人:宁阳县自然资 (略) 尹亮 联系电话:0538-(略) 联 系 人: (略) (略) 宁阳分中心 林晗 联系电话:0538-(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219号
联 系 人:尹亮
联系电话:0538-(略)
开户单位:宁阳县自然资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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