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91-95号平方米房产
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91-95号平方米房产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91-95号1342.42平方米房产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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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91-95号1342.42平方米房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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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类别 | 房产 | ||
坐落位置 | 天 (略) (略) 91-95号 | ||
面积 | 1342.42平方米 | 面积说明 | |
出租用途 | 商业 | 特色 | 交通便利,地铁沿线 |
标的占用情况 | 空置 | 权证名称 | |
权证编号 | 免租期限 | 3月 |
标的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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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天津同章房地产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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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4-01-31 | 评估价值 | *元 |
备案/核准机构 | 天津津智国有 (略) | 备案/核准日期 | 2024-07-10 |
出租方名称 | (略) 中环电 (略)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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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略) (略) 16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7XX | ||
是否国资 | 国资/本市国资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企业类型 | (略) (法人独资)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是否涉及资产行为批准 | 是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天津津智国有 (略)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 *MA06DU304A |
批准单位名称 | 天津中环 (略)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批准文件名称 | 中环信 (略) (略) 出 (略) (略) 91-95号房产的批复 | 批准文号 | 津中信产〔2024〕76 号 |
挂牌价 | 713.*万元 | 租赁期限 | 5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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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平均租金 | 150.*万元 | 租赁到期日 | |
价格说明 | 本项目租金总额为713.*万元,租期五年,租金每年涨幅2%或当年CPI(两者取高),第一年免租3个月,第一年租金为*元。第二年租金为146.*元。第二年租金至第五年租金合计为605.*万元(此价格为按照第二年至第五年每年租金涨幅2%预估计算)。如当年CPI高于2%,按实际增长幅度(当年CPI)计算,从第二年至第五年租金超过上述租金价格,承租方需补足差额。 | ||
支付方式 | 季付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 | 否 |
是否进场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交纳金额 | *元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 | ||
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 一、意向承租方需办理有效承租登记手续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消承租申请; 二、以竞价或协议等方式组织本次出租活动,合格意向承租方应按规定参与; 三、如本项目以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则至少有一家合格意向承租方按照规定参与竞价,使本项目能够确定最终承租方; 四、合格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与出租方签署已公示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安全协议书》,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五、遵守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 ||
保 (略) 理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 (略) 的有关规定和 (略) 径原额无息返还。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已公示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安全协议书》并支付交易服务费,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出具本项目交易凭证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和 (略) 径原额返还。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 | 不涉及优先权说明 | 不涉及优先权 |
是否进场结算 | 否 |
基本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及附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本次出租房产范围及现状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出租房产的实地踏勘。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房产出租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2.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意向承租方须按《意向承租方需提供的材料清单》及资格条件里的内容向出租方提供相应资料,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进行尽职调查及资格条件审查,对符合条件并且签署《承诺函》的意向承租方出具《尽职调查确认函》。(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22-*) 3.意向承租方应在办理承租登记前将*元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 (略) 指定银行账户,按照规定时间支付保证金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的意向承租方获得合格意向承租方资格。 4.如征集到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如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方式,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 (略) 络竞价方式,其它未竞价成功的意向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按天津 (略) 的有关规定和程 (略) 径无息返还。 5.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已公示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安全协议书》。并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期限内支付首期租金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6.最终承租方按约定签订已公示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安全协议书》并支付交易服务费,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出具本项目交易凭证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和 (略) 径原额返还。 7.本项目交易在天津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不得以任何方式私自将项目承租权转移或整体转租。 9.交付标准:本项目房产及设备、设施均采取房产现状交付方式开展租赁经营工作。承租方今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出租方或产权交易机构提出赔偿或补偿,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产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出租房产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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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提供3年以内没有任何失信惩戒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出具的公示报告为准); 2.意向承租方被诉文书不能超过10条(以< (略) >公布的文书为准); 3.意向承租方需提交《投资承诺书》:承诺一年半内投资额度不低于*元(出租方可给予3个月免租期)。投资不足部分需意向承租方书面说明,若*方不予同意,则需按照投资比例取消免租期优惠政策。 4.意向承租方承租后的经营活动过程中承诺严格履行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严格遵守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安全协议书》,在租赁期间不得经营如下行业: ①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相关行业; ②娱乐行业包括KTV、酒吧、迪厅、慢摇吧、棋牌室、桌球厅、电子游艺厅、营业性娱乐场所等同类业态; ③服务行业包括足疗按摩、保健按摩、养生馆、修脚店、汗蒸馆、洗浴会所、纹眉刺身等同类业态; (略) 服务包括养老、丧葬服务等同类业态; ⑤成年人性用品商店、废品回收等同类业态。 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视为根本违约,承租人同意出租人有权单方提前终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不退还承租人保证金及预收取尚未到期的租金,上述赔偿不足以弥补出租人实际损失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就不足部分进行赔偿。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评 (略) 场年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季支付,租赁押金为*元。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水电费等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本次评估未考虑免租期、保证金等因素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如未来出租方与承租方就租金内容等采取其他安排方式,本报告评估结论应进行相应调整。报告评估值为含增值税价格,不包含物业费、水电费等。本次评估未考虑实际租赁环节其他税费对委估资产价值的影响。 2.租赁期限自最终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安全协议书》约定日期为起始日。 3.项目公示租赁合同租金为挂牌价格,租赁合同签订租金价格以最终成交价为准。 4.本项目按照评估面积计租,最终承租方对租赁标的房产面积有实测要求,可进行测量,但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最终承租方承担,实测面积与披露面积的误差,并不 (略) 标的物租期内的租金。 5.本项目为历史风貌建筑,承租人在该房地产进行装修改造、经营活动前,须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自行申报、办理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资质,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验收、环评、安评、许可证等(以行政部门要求为准)审批手续,所需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若未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要求违规施工,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承租人装修改造、电力增容、 (略) 及排水下水设施等事宜需事先经过出租方同意,所需费用由最终承租方全部承担,如最终承租方到期搬离,不得对前期变 (略) 、 (略) 升级改造等投入费用向出租方提出任何权利和主张。 7.标的房产须加固及维护,所需费用由最终承租方承担。如最终承租方到期搬离,不得对标的房产加固及维护等投入向出租方提出任何主张。 8.标的房产以现状对外出租,最终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标的房产现状提出任何疑议和主张。 9.项目有关消防手续需由承租方自行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如因消防手续未通过审核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该房产出租合同仍然有效,如解除租赁合同则已交付的租金及所交押金不予退还。 10. 标的房产周边 (略) (略) ,承租方应强化环保意识,避免发生各种扰民及干扰公共秩序等现象。如最终承租方在未来使用过程中与周边四邻产生纠纷由最终承租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1.标的房产为历史风貌建筑,装修、拆改等事宜需按相关部门规定进行。 12.附件内容与上述公示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账户名称 | 天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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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 |
开户银行 |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支付行号 | *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91-95号1342.42平方米房产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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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91-95号1342.42平方米房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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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类别 | 房产 | ||
坐落位置 | 天 (略) (略) 91-95号 | ||
面积 | 1342.42平方米 | 面积说明 | |
出租用途 | 商业 | 特色 | 交通便利,地铁沿线 |
标的占用情况 | 空置 | 权证名称 | |
权证编号 | 免租期限 | 3月 |
标的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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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天津同章房地产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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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4-01-31 | 评估价值 | *元 |
备案/核准机构 | 天津津智国有 (略) | 备案/核准日期 | 2024-07-10 |
出租方名称 | (略) 中环电 (略)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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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略) (略) 16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7XX | ||
是否国资 | 国资/本市国资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企业类型 | (略) (法人独资)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是否涉及资产行为批准 | 是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天津津智国有 (略)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 *MA06DU304A |
批准单位名称 | 天津中环 (略)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批准文件名称 | 中环信 (略) (略) 出 (略) (略) 91-95号房产的批复 | 批准文号 | 津中信产〔2024〕76 号 |
挂牌价 | 713.*万元 | 租赁期限 | 5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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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平均租金 | 150.*万元 | 租赁到期日 | |
价格说明 | 本项目租金总额为713.*万元,租期五年,租金每年涨幅2%或当年CPI(两者取高),第一年免租3个月,第一年租金为*元。第二年租金为146.*元。第二年租金至第五年租金合计为605.*万元(此价格为按照第二年至第五年每年租金涨幅2%预估计算)。如当年CPI高于2%,按实际增长幅度(当年CPI)计算,从第二年至第五年租金超过上述租金价格,承租方需补足差额。 | ||
支付方式 | 季付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 | 否 |
是否进场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交纳金额 | *元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 | ||
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 一、意向承租方需办理有效承租登记手续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消承租申请; 二、以竞价或协议等方式组织本次出租活动,合格意向承租方应按规定参与; 三、如本项目以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则至少有一家合格意向承租方按照规定参与竞价,使本项目能够确定最终承租方; 四、合格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与出租方签署已公示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安全协议书》,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五、遵守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 ||
保 (略) 理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 (略) 的有关规定和 (略) 径原额无息返还。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已公示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安全协议书》并支付交易服务费,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出具本项目交易凭证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和 (略) 径原额返还。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 | 不涉及优先权说明 | 不涉及优先权 |
是否进场结算 | 否 |
基本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及附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本次出租房产范围及现状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出租房产的实地踏勘。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房产出租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2.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意向承租方须按《意向承租方需提供的材料清单》及资格条件里的内容向出租方提供相应资料,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进行尽职调查及资格条件审查,对符合条件并且签署《承诺函》的意向承租方出具《尽职调查确认函》。(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22-*) 3.意向承租方应在办理承租登记前将*元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 (略) 指定银行账户,按照规定时间支付保证金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的意向承租方获得合格意向承租方资格。 4.如征集到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如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方式,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 (略) 络竞价方式,其它未竞价成功的意向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按天津 (略) 的有关规定和程 (略) 径无息返还。 5.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已公示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安全协议书》。并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期限内支付首期租金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6.最终承租方按约定签订已公示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安全协议书》并支付交易服务费,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出具本项目交易凭证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和 (略) 径原额返还。 7.本项目交易在天津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不得以任何方式私自将项目承租权转移或整体转租。 9.交付标准:本项目房产及设备、设施均采取房产现状交付方式开展租赁经营工作。承租方今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出租方或产权交易机构提出赔偿或补偿,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产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出租房产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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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提供3年以内没有任何失信惩戒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出具的公示报告为准); 2.意向承租方被诉文书不能超过10条(以< (略) >公布的文书为准); 3.意向承租方需提交《投资承诺书》:承诺一年半内投资额度不低于*元(出租方可给予3个月免租期)。投资不足部分需意向承租方书面说明,若*方不予同意,则需按照投资比例取消免租期优惠政策。 4.意向承租方承租后的经营活动过程中承诺严格履行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严格遵守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安全协议书》,在租赁期间不得经营如下行业: ①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相关行业; ②娱乐行业包括KTV、酒吧、迪厅、慢摇吧、棋牌室、桌球厅、电子游艺厅、营业性娱乐场所等同类业态; ③服务行业包括足疗按摩、保健按摩、养生馆、修脚店、汗蒸馆、洗浴会所、纹眉刺身等同类业态; (略) 服务包括养老、丧葬服务等同类业态; ⑤成年人性用品商店、废品回收等同类业态。 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视为根本违约,承租人同意出租人有权单方提前终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不退还承租人保证金及预收取尚未到期的租金,上述赔偿不足以弥补出租人实际损失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就不足部分进行赔偿。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评 (略) 场年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季支付,租赁押金为*元。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水电费等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本次评估未考虑免租期、保证金等因素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如未来出租方与承租方就租金内容等采取其他安排方式,本报告评估结论应进行相应调整。报告评估值为含增值税价格,不包含物业费、水电费等。本次评估未考虑实际租赁环节其他税费对委估资产价值的影响。 2.租赁期限自最终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安全协议书》约定日期为起始日。 3.项目公示租赁合同租金为挂牌价格,租赁合同签订租金价格以最终成交价为准。 4.本项目按照评估面积计租,最终承租方对租赁标的房产面积有实测要求,可进行测量,但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最终承租方承担,实测面积与披露面积的误差,并不 (略) 标的物租期内的租金。 5.本项目为历史风貌建筑,承租人在该房地产进行装修改造、经营活动前,须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自行申报、办理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资质,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验收、环评、安评、许可证等(以行政部门要求为准)审批手续,所需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若未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要求违规施工,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承租人装修改造、电力增容、 (略) 及排水下水设施等事宜需事先经过出租方同意,所需费用由最终承租方全部承担,如最终承租方到期搬离,不得对前期变 (略) 、 (略) 升级改造等投入费用向出租方提出任何权利和主张。 7.标的房产须加固及维护,所需费用由最终承租方承担。如最终承租方到期搬离,不得对标的房产加固及维护等投入向出租方提出任何主张。 8.标的房产以现状对外出租,最终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标的房产现状提出任何疑议和主张。 9.项目有关消防手续需由承租方自行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如因消防手续未通过审核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该房产出租合同仍然有效,如解除租赁合同则已交付的租金及所交押金不予退还。 10. 标的房产周边 (略) (略) ,承租方应强化环保意识,避免发生各种扰民及干扰公共秩序等现象。如最终承租方在未来使用过程中与周边四邻产生纠纷由最终承租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1.标的房产为历史风貌建筑,装修、拆改等事宜需按相关部门规定进行。 12.附件内容与上述公示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账户名称 | 天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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