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北环工业园区徐良路2号增1号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加工配送一号楼二层A区
天津市静海区北环工业园区徐良路2号增1号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加工配送一号楼二层A区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天津市静海区北环工业园区徐良路2号增1号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加工配送一号楼二层A区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标的名称 | 天津市静海区北环工业园区徐良路2号增1号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加工配送一号楼二层A区 | ||
---|---|---|---|
标的类别 | 房产 | ||
坐落位置 | 天 (略) 北环 (略) (略) 2号增1号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 | ||
面积 | 1732.2平方米 | 面积说明 | |
出租用途 | 工业、其他 | 特色 | 繁华商圈,名企入住,交通便利,创业首选,可注册办公 |
标的占用情况 | 占用 | 占用情况 | 原租赁期满,原租户配合腾房 |
权证名称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证编号 | 津(2018) (略) 不动产权第(略)号 |
免租期限 | 无 |
标的附件 |
---|
出租方名称 | 天津海吉 (略) |
---|
挂牌价 | 34.(略)元 | 租赁期限 | 1年 |
---|---|---|---|
年平均租金 | 34.(略)元 | 租赁到期日 | |
价格说明 | 租赁期限租金合计 34.51 万元,租赁期限1年,租赁期限自最终双方签订《档位租赁协议》约定日期为起始日。 | ||
支付方式 | 其他:年付,承租方于摘牌后七日内一次性缴纳全部租金,并缴纳经营管理保证金(略)元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 | 否 |
是否进场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交纳金额 | (略)元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 | ||
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 1、意向承租方办理有效承租登记手续且交纳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销承租申请; 2、以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综合评议、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组织竞价,意向承租方应按规定参与竞价活动; 3、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 4、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档位租赁协议》。 5、遵守项目公告、竞价实施办法、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 ||
保 (略) 理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按照天津 (略) 的有关规定和 (略) 径原额返还。 3、意向承租方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并签署《档位租赁协议》后,天津产权在确认出租方收到全部租金后将承租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原额返还。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 | 不涉及优先权说明 | 不涉及优先权 |
是否进场结算 | 否 |
基本条件 | 一、本次出租标的为天津市静海区北环工业园区徐良路2号增1号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加工配送一号楼二层A区。出租标的所涉及资产具体情况均以展示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必须到现场对资产现状进行充分了解,移交时均以现场踏勘时实物资产现状为准。 二、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进行现场尽职调查与踏勘时,须提前电话预约,联系人:宋贺年,联系电话:(略) 。现场尽职调查与踏勘由出租方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时应遵守出租方的相关规定。踏勘时意向承租方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出租方要求的其他要件,现场踏勘完成后向出租方提供承诺书原件,经出租方审核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后,由出租方向其出具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函》。 三、意向承租方向天津 (略) (以下简称天津产权)递交承租申请,办理承租登记即表示已对标的现状查验完毕并接受,自愿承担本标的以现状出租的一切交易风险,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本次出租标的所涉及的资产与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承租方不得就由此数量或者状态与展示时不一致所产生的损失和风险,或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情况方面的瑕疵等为由向出租方及天津产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四、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承租。意向承租方在天津产权办理承租登记时须签署并提交已公示的《承诺书》及出租方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函》。 五、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 信息披露期间,意向承租方完成在天津产权的承租登记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为合格意向承租方,方能取得本次竞买资格。 六、信息披露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方式成交,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合格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并与出租方签署《档位租赁协议》并缴纳首年度租金以及交易费用后,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 (略) 径原额无息返还。 七、最终承租方须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出租方签署《档位租赁协议》,并按要求支付租金及经营保证金。 八、最终承租方支付交易费用和全部租金后,天津产权出具本项目交易凭证。 九、如非出租方原因,合格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情形,出租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扣留该合格意向承租方所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竞价保证金或已由交易保证金、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款项,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且出租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意向承租方办理有效承租登记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又单方撤销承租申请或以其自身行为表明终止本次交易的; (2)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时,不参与竞拍的,或参与竞拍但均不出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承租方的; (3)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拍的; (4)最终承租方未在天津产权通知期限内与出租方签署《档位租赁协议》; (5)最终承租方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6)最终承租方有违反承诺书中相关承诺行为的; (7)在交易过程中产生其他违法、违规、违约情形的。 十、本项目转、承租双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双方各自承担。 |
---|---|
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从事农产品及相关行业;租赁用途仅限于办公、展示、食品安全检测等使用。 2、意向承租方企业须成立时间2年以上; 3、意向承租方经济状况、信用良好、无债务纠纷; |
其他披露内容 | 本次出租标的为天津市静海区北环工业园区徐良路2号增1号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加工配送一号楼二层A区,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资产实际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其对出租资产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出租结果及租赁价格。 |
账户名称 | 天津 (略) |
---|---|
银行账号 | (略) |
开户银行 |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支付行号 | (略) |
其他 |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天津市静海区北环工业园区徐良路2号增1号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加工配送一号楼二层A区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标的名称 | 天津市静海区北环工业园区徐良路2号增1号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加工配送一号楼二层A区 | ||
---|---|---|---|
标的类别 | 房产 | ||
坐落位置 | 天 (略) 北环 (略) (略) 2号增1号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 | ||
面积 | 1732.2平方米 | 面积说明 | |
出租用途 | 工业、其他 | 特色 | 繁华商圈,名企入住,交通便利,创业首选,可注册办公 |
标的占用情况 | 占用 | 占用情况 | 原租赁期满,原租户配合腾房 |
权证名称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证编号 | 津(2018) (略) 不动产权第(略)号 |
免租期限 | 无 |
标的附件 |
---|
出租方名称 | 天津海吉 (略) |
---|
挂牌价 | 34.(略)元 | 租赁期限 | 1年 |
---|---|---|---|
年平均租金 | 34.(略)元 | 租赁到期日 | |
价格说明 | 租赁期限租金合计 34.51 万元,租赁期限1年,租赁期限自最终双方签订《档位租赁协议》约定日期为起始日。 | ||
支付方式 | 其他:年付,承租方于摘牌后七日内一次性缴纳全部租金,并缴纳经营管理保证金(略)元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 | 否 |
是否进场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交纳金额 | (略)元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 | ||
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 1、意向承租方办理有效承租登记手续且交纳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销承租申请; 2、以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综合评议、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组织竞价,意向承租方应按规定参与竞价活动; 3、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 4、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档位租赁协议》。 5、遵守项目公告、竞价实施办法、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 ||
保 (略) 理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按照天津 (略) 的有关规定和 (略) 径原额返还。 3、意向承租方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并签署《档位租赁协议》后,天津产权在确认出租方收到全部租金后将承租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原额返还。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 | 不涉及优先权说明 | 不涉及优先权 |
是否进场结算 | 否 |
基本条件 | 一、本次出租标的为天津市静海区北环工业园区徐良路2号增1号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加工配送一号楼二层A区。出租标的所涉及资产具体情况均以展示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必须到现场对资产现状进行充分了解,移交时均以现场踏勘时实物资产现状为准。 二、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进行现场尽职调查与踏勘时,须提前电话预约,联系人:宋贺年,联系电话:(略) 。现场尽职调查与踏勘由出租方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时应遵守出租方的相关规定。踏勘时意向承租方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出租方要求的其他要件,现场踏勘完成后向出租方提供承诺书原件,经出租方审核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后,由出租方向其出具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函》。 三、意向承租方向天津 (略) (以下简称天津产权)递交承租申请,办理承租登记即表示已对标的现状查验完毕并接受,自愿承担本标的以现状出租的一切交易风险,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本次出租标的所涉及的资产与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承租方不得就由此数量或者状态与展示时不一致所产生的损失和风险,或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情况方面的瑕疵等为由向出租方及天津产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四、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承租。意向承租方在天津产权办理承租登记时须签署并提交已公示的《承诺书》及出租方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函》。 五、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 信息披露期间,意向承租方完成在天津产权的承租登记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为合格意向承租方,方能取得本次竞买资格。 六、信息披露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方式成交,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合格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并与出租方签署《档位租赁协议》并缴纳首年度租金以及交易费用后,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 (略) 径原额无息返还。 七、最终承租方须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出租方签署《档位租赁协议》,并按要求支付租金及经营保证金。 八、最终承租方支付交易费用和全部租金后,天津产权出具本项目交易凭证。 九、如非出租方原因,合格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情形,出租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扣留该合格意向承租方所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竞价保证金或已由交易保证金、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款项,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且出租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意向承租方办理有效承租登记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又单方撤销承租申请或以其自身行为表明终止本次交易的; (2)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时,不参与竞拍的,或参与竞拍但均不出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承租方的; (3)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拍的; (4)最终承租方未在天津产权通知期限内与出租方签署《档位租赁协议》; (5)最终承租方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6)最终承租方有违反承诺书中相关承诺行为的; (7)在交易过程中产生其他违法、违规、违约情形的。 十、本项目转、承租双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双方各自承担。 |
---|---|
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从事农产品及相关行业;租赁用途仅限于办公、展示、食品安全检测等使用。 2、意向承租方企业须成立时间2年以上; 3、意向承租方经济状况、信用良好、无债务纠纷; |
其他披露内容 | 本次出租标的为天津市静海区北环工业园区徐良路2号增1号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加工配送一号楼二层A区,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资产实际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其对出租资产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出租结果及租赁价格。 |
账户名称 | 天津 (略) |
---|---|
银行账号 | (略) |
开户银行 |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支付行号 | (略) |
其他 |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