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西侧秋泽园商业房产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西侧秋泽园商业房产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西侧秋泽园13-1-402商业房产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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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西侧秋泽园13-1-402商业房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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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类别 | 房产 | ||
坐落位置 | 天 (略) (略) 西侧秋泽园13-1-402 | ||
面积 | 591.67平方米 | 面积说明 | |
出租用途 | 商业 | 特色 | |
标的占用情况 | 空置 | 权证名称 | 不动产权证 |
权证编号 | 津(2021)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免租期限 | 6月 |
免租期限描述 | 根据承租人实际情况及计划承租等情况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承租免租期。 |
标的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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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天津津智国有 (略) | ||
---|---|---|---|
注册地址 | (略) (略) 嘉江道 (略) 交口双迎大厦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MA06DU304A | ||
是否国资 | 国资/本市国资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企业类型 | (略) | 联系人 | 王峰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略) (略) 7号鑫银大厦2603室 |
邮箱 | *@*jjzzb.com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是否涉及资产行为批准 | 否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挂牌价 | 35.#万元 | 租赁期限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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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平均租金 | 35.#万元 | 租赁到期日 | |
价格说明 | 租金单价为 #/天/㎡。租赁期限不低于一年,租赁年限上限为五年,租金在租期第四年初调整一次,上浮幅度不低于调整周期内的CPI之和 | ||
支付方式 | 季付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 | 否 |
是否进场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交纳金额 | 0.#元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 | ||
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 1、意向出租方办理有效承租登记手续且交纳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销承租申请; 2、以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综合评议、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组织竞价,意向承租方应按规定参与竞价活动; 3、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 4、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出租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5、遵守项目公告、竞价实施办法、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 ||
保 (略) 理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按照天津 (略) 的有关规定和 (略) 径原额返还。 3、最终承租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等额租金。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 | 不涉及优先权说明 | 不涉及优先权 |
是否进场结算 | 否 |
基本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及附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本次出租房产范围及现状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出租房产的实地踏勘。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房产出租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二、意向承租方办理摘牌手续前需现场看样并就本次出租房产后期使用用途征得出租方同意,办理承租登记时需向天津产权提供出租方盖章确认的《现场看样及资格确认函》,意向承租方须提前联系出租方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不予接待。(联系人:王峰 联系电话:#)。 三、意向承租方应在办理承租登记前将0.#元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 (略) 指定银行账户,按照规定交易支付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获得合格意向承租方资格。 四、如征集到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租金,如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方式,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等额租金,其它意向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按天津 (略) 的有关规定和程 (略) 径无息返还。 五、最终承租方应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出租方商定并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六、租赁双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双方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到账后,天津产权出具本项目出租凭证。 七、本项目交易各方在天津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各方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九、最终承租方须同意天津产权在出具本项目出租凭证后将交易保证金划转至出租方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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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登记前须就房产后期使用用途征得出租方同意。 |
其他披露内容 | 1、租赁期限不低于一年,租赁年限上限为五年,租金在租期第四年初调整一次,上浮幅度不低于调整周期内的CPI之和。 2、项目评估值为含增值税价格,不包含物业费、水电费。在拟发生的房屋租赁行为中,出租方承担房屋维修费(二次装修除外)、保险费,承租方承担房屋使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采暖费、通讯费及其他或有费用等。 |
账户名称 | 天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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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 |
开户银行 |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支付行号 | #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西侧秋泽园13-1-402商业房产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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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西侧秋泽园13-1-402商业房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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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类别 | 房产 | ||
坐落位置 | 天 (略) (略) 西侧秋泽园13-1-402 | ||
面积 | 591.67平方米 | 面积说明 | |
出租用途 | 商业 | 特色 | |
标的占用情况 | 空置 | 权证名称 | 不动产权证 |
权证编号 | 津(2021)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免租期限 | 6月 |
免租期限描述 | 根据承租人实际情况及计划承租等情况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承租免租期。 |
标的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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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天津津智国有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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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略) (略) 嘉江道 (略) 交口双迎大厦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MA06DU304A | ||
是否国资 | 国资/本市国资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企业类型 | (略) | 联系人 | 王峰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略) (略) 7号鑫银大厦2603室 |
邮箱 | *@*jjzzb.com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是否涉及资产行为批准 | 否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挂牌价 | 35.#万元 | 租赁期限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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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平均租金 | 35.#万元 | 租赁到期日 | |
价格说明 | 租金单价为 #/天/㎡。租赁期限不低于一年,租赁年限上限为五年,租金在租期第四年初调整一次,上浮幅度不低于调整周期内的CPI之和 | ||
支付方式 | 季付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 | 否 |
是否进场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交纳金额 | 0.#元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 | ||
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 1、意向出租方办理有效承租登记手续且交纳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销承租申请; 2、以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综合评议、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组织竞价,意向承租方应按规定参与竞价活动; 3、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 4、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出租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5、遵守项目公告、竞价实施办法、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 ||
保 (略) 理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按照天津 (略) 的有关规定和 (略) 径原额返还。 3、最终承租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等额租金。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 | 不涉及优先权说明 | 不涉及优先权 |
是否进场结算 | 否 |
基本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及附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本次出租房产范围及现状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出租房产的实地踏勘。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房产出租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二、意向承租方办理摘牌手续前需现场看样并就本次出租房产后期使用用途征得出租方同意,办理承租登记时需向天津产权提供出租方盖章确认的《现场看样及资格确认函》,意向承租方须提前联系出租方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不予接待。(联系人:王峰 联系电话:#)。 三、意向承租方应在办理承租登记前将0.#元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 (略) 指定银行账户,按照规定交易支付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获得合格意向承租方资格。 四、如征集到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租金,如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方式,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等额租金,其它意向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按天津 (略) 的有关规定和程 (略) 径无息返还。 五、最终承租方应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出租方商定并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六、租赁双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双方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到账后,天津产权出具本项目出租凭证。 七、本项目交易各方在天津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各方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九、最终承租方须同意天津产权在出具本项目出租凭证后将交易保证金划转至出租方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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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登记前须就房产后期使用用途征得出租方同意。 |
其他披露内容 | 1、租赁期限不低于一年,租赁年限上限为五年,租金在租期第四年初调整一次,上浮幅度不低于调整周期内的CPI之和。 2、项目评估值为含增值税价格,不包含物业费、水电费。在拟发生的房屋租赁行为中,出租方承担房屋维修费(二次装修除外)、保险费,承租方承担房屋使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采暖费、通讯费及其他或有费用等。 |
账户名称 | 天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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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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