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数产建设有限公司40%股权
黄冈数产建设有限公司40%股权
转让底价: 210.*万元 | |
项目编号:SZZR*H | 保证金: 63.*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济南浪潮 (略) | 挂牌起止日期:2024-11-29至2024-12-12 |
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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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将所持有的(黄冈数产建设有限公司40%股权/SZZR*H)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现自行 提交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按照法律法规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意见的义务,保障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7、我方承诺确定受让方后按照约定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相应违约责任;
8、我方承诺按照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交易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费用。
9、我方承诺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关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10、我方保证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协助受让方及时办理有关交割、变更手续。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隐藏》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略) (略) 口大道115号 | (略) | 湖北省 - (略) | |
法定代表人 | 陈建新 | 成立日期 | 2019-12-17 | |
注册资本 | *元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略)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 : 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 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量子计算技术服务; (略) 运行技术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数字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略) 的业务外包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略) 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 (略) ; (略) ;人工智 (略) ;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工业机器人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 (略) 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 (略) 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略) 技术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职工人数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评估价(万元) | 223.*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济南浪潮 (略) | 65 | * | |
2 | (略) (略) | 35 |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3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 * | 556.5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734.8 | 207.5 | 197.3 | ||
审计机构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3-12-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 * | 556.5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734.8 | 207.5 | 197.3 | ||
审计机构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4-09-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 * | 396.2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680.8 | 49.4 | 47.4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山东中 (略) | ||
核准(备案)机构 | (略)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10-15 | |||
评估基准日 | 2023-12-31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 | 1,804 | ||
负债总计 | * | * | ||
净资产 | 556.5 | 559.6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223.*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不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公司目前注册资本*元,已实缴*元,其中济南浪潮 (略) 已实缴*元, (略) (略) 未实缴。 2、2024年9月24日, (略) 召开股东会决议,将2023年12月31日前可分配利润207.*元分配给股东,已完成分配。 3、其余重大事项详见鲁中立达评报字[2024]第1183号《资产评估报告》及大华审字[2024]*号《审计报告》。 4、根据《公司法》规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济南浪潮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略) (略) 1036号S06楼南一层 | ||
法定代表人 | 辛超 | 注册资本 | *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1 | (略)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65%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0%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 (略) 、 (略) )级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略) 总经理办公会纪要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210.*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产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7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若被确定为受让方,同意受让标的企业40%股权后,承接履行转让方未实缴出资义务。如受让方违反实缴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被标的企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标的企业债权人及其他第三方追究违约或赔偿责任的,受让方应向该等主体直接承担相应的违约及赔偿责任,转让方不再对40%股权的未实缴出资部分承担连带及补充责任。若转让方承担相应违约及赔偿责任的(包括不限于经济损失、商誉损失等),有权向受让方足额追偿。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合伙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63.*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在收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书面通知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 | 信息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个周期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程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1-*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dcqjy.com |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无相关材料。 |
转让底价: 210.*万元 | |
项目编号:SZZR*H | 保证金: 63.*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济南浪潮 (略) | 挂牌起止日期:2024-11-29至2024-12-12 |
转让方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我方将所持有的(黄冈数产建设有限公司40%股权/SZZR*H)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现自行 提交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按照法律法规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意见的义务,保障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7、我方承诺确定受让方后按照约定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相应违约责任;
8、我方承诺按照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交易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费用。
9、我方承诺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关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10、我方保证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协助受让方及时办理有关交割、变更手续。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隐藏》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略) (略) 口大道115号 | (略) | 湖北省 - (略) | |
法定代表人 | 陈建新 | 成立日期 | 2019-12-17 | |
注册资本 | *元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略)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 : 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 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量子计算技术服务; (略) 运行技术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数字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略) 的业务外包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略) 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 (略) ; (略) ;人工智 (略) ;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工业机器人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 (略) 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 (略) 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略) 技术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职工人数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评估价(万元) | 223.*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济南浪潮 (略) | 65 | * | |
2 | (略) (略) | 35 |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3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 * | 556.5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734.8 | 207.5 | 197.3 | ||
审计机构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3-12-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 * | 556.5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734.8 | 207.5 | 197.3 | ||
审计机构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4-09-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 * | 396.2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680.8 | 49.4 | 47.4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山东中 (略) | ||
核准(备案)机构 | (略)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10-15 | |||
评估基准日 | 2023-12-31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 | 1,804 | ||
负债总计 | * | * | ||
净资产 | 556.5 | 559.6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223.*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不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公司目前注册资本*元,已实缴*元,其中济南浪潮 (略) 已实缴*元, (略) (略) 未实缴。 2、2024年9月24日, (略) 召开股东会决议,将2023年12月31日前可分配利润207.*元分配给股东,已完成分配。 3、其余重大事项详见鲁中立达评报字[2024]第1183号《资产评估报告》及大华审字[2024]*号《审计报告》。 4、根据《公司法》规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济南浪潮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略) (略) 1036号S06楼南一层 | ||
法定代表人 | 辛超 | 注册资本 | *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1 | (略)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65%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0%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 (略) 、 (略) )级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略) 总经理办公会纪要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210.*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产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7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若被确定为受让方,同意受让标的企业40%股权后,承接履行转让方未实缴出资义务。如受让方违反实缴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被标的企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标的企业债权人及其他第三方追究违约或赔偿责任的,受让方应向该等主体直接承担相应的违约及赔偿责任,转让方不再对40%股权的未实缴出资部分承担连带及补充责任。若转让方承担相应违约及赔偿责任的(包括不限于经济损失、商誉损失等),有权向受让方足额追偿。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合伙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63.*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在收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书面通知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 | 信息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个周期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程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1-*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dcqjy.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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