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中衡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挂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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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中衡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挂牌披露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略) 100%股权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中国 (略)
转让比例 100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20
挂牌日期 2024-11-28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与转让产权有关的内容: 1、本项目转让底价为*.*万元,其中标的企业 (略) 100%股权转让底价为434.*万元,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享有的债权转让底价为*.*万元,若本项目最终成交价形成溢价,则溢价部分为股权溢价。 2、据评估报告载:1)评估范围内的存货-开发成本土地使用权暂未取得权属证书,通过核实 (略) 提供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银行付款回单,中衡置业已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并承诺公司享有完整土地使用权,无权属争议;2) (略) 成立于2024年09月30日,其股东 (略) (略) 于2022年2月 (略) 规划和 (略) 签订编号为 *-2022-000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位于蒙阳街 (略) 南侧、 (略) 西侧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2024年09月 30日, (略) (略) (略) 规划和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项目履约协议书变更协议》,将该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变更为 (略) ;3)评估范围内的存货-开发成本土地使用权为2022年2月8日通过出让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2023年2月8日之前,根据 (略) (略) (略) 规划和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项目履约协议书变更协议》,该宗土地由 (略) 于2025年9月30日前开工建设,请投资人注意; 3、备查资料:(1)《资产评估报告》;(2)《专项审计报告》;(3)《2024年10月财务报表》;(4)《债权确认书》;(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元汇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信息披露期间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受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略) 100%股权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中国 (略)
转让比例 100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20
挂牌日期 2024-11-28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与转让产权有关的内容: 1、本项目转让底价为*.*万元,其中标的企业 (略) 100%股权转让底价为434.*万元,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享有的债权转让底价为*.*万元,若本项目最终成交价形成溢价,则溢价部分为股权溢价。 2、据评估报告载:1)评估范围内的存货-开发成本土地使用权暂未取得权属证书,通过核实 (略) 提供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银行付款回单,中衡置业已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并承诺公司享有完整土地使用权,无权属争议;2) (略) 成立于2024年09月30日,其股东 (略) (略) 于2022年2月 (略) 规划和 (略) 签订编号为 *-2022-000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位于蒙阳街 (略) 南侧、 (略) 西侧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2024年09月 30日, (略) (略) (略) 规划和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项目履约协议书变更协议》,将该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变更为 (略) ;3)评估范围内的存货-开发成本土地使用权为2022年2月8日通过出让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2023年2月8日之前,根据 (略) (略) (略) 规划和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项目履约协议书变更协议》,该宗土地由 (略) 于2025年9月30日前开工建设,请投资人注意; 3、备查资料:(1)《资产评估报告》;(2)《专项审计报告》;(3)《2024年10月财务报表》;(4)《债权确认书》;(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元汇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信息披露期间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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