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温州市瓯海区新桥镇新桥村垟中小区4幢14号房地产及不可拆除移动的装饰装修部分带租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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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温州市瓯海区新桥镇新桥村垟中小区4幢14号房地产及不可拆除移动的装饰装修部分带租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略) (略) 将于2024年12月16日10时至2024年12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阿里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略) (略) , (略) 址:http://**/区号—— (略) 页面:http://**_list.ht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略) 新桥镇新桥村 (略) 4幢14号房地产及不可拆除移动的装饰装修。产权证号:(略),建筑面积:532.81平方米,登记日期:2003年08月27日,用途:住宅,权利类型:/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土地证号:温国用(1997)第34-1683号,登记日期:2011年12月20日,土地使用权面积:89.10平方米,用途:住宅用地,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划拨。

瑕疵说明:1.上述房地产证载用途为住宅,现状用 (略) 部分为营业房,二层以上原为宾馆,证载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2.上述房地产土地权利性质为划拨,划拨转出让所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应自行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办理划拨土地转出让所需的手续、时间及费用,竞拍时充分考虑上述因素对价格的影响。3.评估报告的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含室内固定装修、地下室)、未登记建筑、对应的土地使用权等,其中未登记建筑面积约39平方米(面积数据系估价人员现场测量所得,为其用于评估参考,且评估时估价人员假设该未登记建筑系被执行人所有,本院不保证相应数据的准确性,以竞买人实地了解情况为准),位于房屋第六层,今后若涉及拆除、恢复原状等事项,买受人应自行根据相关行政部门规 (略) 置,相应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参与竞拍前应仔细考量。4.本次拍卖为部分带租拍卖,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应实地走访全面了解上述房地产的租赁关系与事实,租赁大致情况可参 (略) (略) (2023)浙0381执异132号执行裁定书及租赁协议材料(仅作为参考,本院不保证相应数据的准确性,以竞买人实地了解情况为准),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接受上述房地产上存在的租赁关系与事实,竞买成交后非因双方协商一致或其他法定事由不得解除已存在的租赁关系与事实,竞买人承继被执行人作为出租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以竞买人竞买成交后缴清全部拍卖款的时间作为交割节点),相关的租赁关系交接及租金结算手续由竞买人自行与被执行人、承租人协商解决,租赁押金共(略)元由买受人负责退还。5.宾 (略) 于空置状态,室内遗留物品由买受 (略) 理,拆卸、搬运、清理等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承担。6.其余不带租拍卖部分尚未腾空,承租人已缴纳腾空保证金,并承诺于拍卖成交后30日内自行腾空,到 (略) 将依法强制腾空,腾空后室内遗留物品由买受 (略) 理,拆卸、搬运、清理等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承担。7.拍卖期间上述房地产正常经营使用,房地产现状以拍卖腾空后交付时为准,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现场实地看样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房产评估报告中的现场图片及向买受人所展示的视听资料仅作参考。

起拍价:(略)元,保证金:(略)元,增价幅度:(略)元

本次拍卖所依据的法律文书案号:(2023)浙03执1043号、(2023)浙0324民初2337号。

网拍号: (略) 拍(2024)119号。

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咨询电话(请提前联系):卢0577-(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费用承担: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但原权利人负担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票据,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的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法院不负责提供相关税务发票等票据凭证;可能存在欠缴水电及物业管理费等,买受人应自行向相关管理部门咨询,由买受人、被执行人、相关管理部门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另行诉讼。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提前(不迟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 (略) 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在2025年1月6 (略) 指定账户

(户名: (略) (略) 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 (略) 营业部,账号:7330 0012 0190 (略))。

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 (略) (略) (地址: (略) 府路512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60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577-(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512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略) (略)

2024年11月28日


暂无修改记录
, (略) , (略) ,温州

(略) (略) 将于2024年12月16日10时至2024年12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阿里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略) (略) , (略) 址:http://**/区号—— (略) 页面:http://**_list.ht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略) 新桥镇新桥村 (略) 4幢14号房地产及不可拆除移动的装饰装修。产权证号:(略),建筑面积:532.81平方米,登记日期:2003年08月27日,用途:住宅,权利类型:/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土地证号:温国用(1997)第34-1683号,登记日期:2011年12月20日,土地使用权面积:89.10平方米,用途:住宅用地,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划拨。

瑕疵说明:1.上述房地产证载用途为住宅,现状用 (略) 部分为营业房,二层以上原为宾馆,证载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2.上述房地产土地权利性质为划拨,划拨转出让所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应自行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办理划拨土地转出让所需的手续、时间及费用,竞拍时充分考虑上述因素对价格的影响。3.评估报告的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含室内固定装修、地下室)、未登记建筑、对应的土地使用权等,其中未登记建筑面积约39平方米(面积数据系估价人员现场测量所得,为其用于评估参考,且评估时估价人员假设该未登记建筑系被执行人所有,本院不保证相应数据的准确性,以竞买人实地了解情况为准),位于房屋第六层,今后若涉及拆除、恢复原状等事项,买受人应自行根据相关行政部门规 (略) 置,相应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参与竞拍前应仔细考量。4.本次拍卖为部分带租拍卖,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应实地走访全面了解上述房地产的租赁关系与事实,租赁大致情况可参 (略) (略) (2023)浙0381执异132号执行裁定书及租赁协议材料(仅作为参考,本院不保证相应数据的准确性,以竞买人实地了解情况为准),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接受上述房地产上存在的租赁关系与事实,竞买成交后非因双方协商一致或其他法定事由不得解除已存在的租赁关系与事实,竞买人承继被执行人作为出租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以竞买人竞买成交后缴清全部拍卖款的时间作为交割节点),相关的租赁关系交接及租金结算手续由竞买人自行与被执行人、承租人协商解决,租赁押金共(略)元由买受人负责退还。5.宾 (略) 于空置状态,室内遗留物品由买受 (略) 理,拆卸、搬运、清理等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承担。6.其余不带租拍卖部分尚未腾空,承租人已缴纳腾空保证金,并承诺于拍卖成交后30日内自行腾空,到 (略) 将依法强制腾空,腾空后室内遗留物品由买受 (略) 理,拆卸、搬运、清理等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承担。7.拍卖期间上述房地产正常经营使用,房地产现状以拍卖腾空后交付时为准,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现场实地看样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房产评估报告中的现场图片及向买受人所展示的视听资料仅作参考。

起拍价:(略)元,保证金:(略)元,增价幅度:(略)元

本次拍卖所依据的法律文书案号:(2023)浙03执1043号、(2023)浙0324民初2337号。

网拍号: (略) 拍(2024)119号。

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咨询电话(请提前联系):卢0577-(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费用承担: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但原权利人负担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票据,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的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法院不负责提供相关税务发票等票据凭证;可能存在欠缴水电及物业管理费等,买受人应自行向相关管理部门咨询,由买受人、被执行人、相关管理部门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另行诉讼。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提前(不迟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 (略) 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在2025年1月6 (略) 指定账户

(户名: (略) (略) 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 (略) 营业部,账号:7330 0012 0190 (略))。

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 (略) (略) (地址: (略) 府路512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60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577-(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512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略) (略)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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