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88号1-4层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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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88号1-4层房产

出租方承诺
基本信息
出租方信息
交易方式与条件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附件材料
出租方承诺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88号1-4层房产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88号1-4层房产
标的类别 房产
坐落位置
天 (略) (略) 88号
面积
2450.06平方米
面积说明
出租用途
商业
特色
一线街铺,繁华商圈,交通便利,可注册办公,地铁沿线
标的占用情况
空置
权证名称 不动产权证
权证编号 津(2022) (略) 不动产权第(略)号 免租期限 5月
标的附件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略)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活动中心
注册地址
(略) (略) 绍兴道29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略)145
是否国资
国资/ (略) 国资
经济类型
国有经济/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企业类型
事业单位
联系人
李宁伟
联系电话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奥城国际写字楼C7北楼9层
邮箱
*@*q.com
出租方决策文件
其他
是否涉及资产行为批准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退役 (略)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略)MB(略)G
批准单位名称
(略) (略)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
闲置房产盘活批复单
批准文号
交易方式与条件
交易方式
挂牌价
(略)元
租赁期限
5年
年平均租金
(略)元
租赁到期日
价格说明
租期5年,租金按年支付,签署租赁合同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首年全年租金。如项目产生溢价,则以最终价格为准。
支付方式 年付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
是否进场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金额 (略)元 交纳形式 网上支付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
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1、意向承租方需办理有效承租登记手续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销承租申请; 2、以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综合评议、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组织竞价,意向承租方应按规定参与竞价活动; 3、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 4、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应按照公示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出租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5、遵守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保 (略) 理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金的保证内容及公示约定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 (略) 径原额返还。 3、最终承租方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支付约定价款、交易服务费后,天津产权确认交易服务费到账及收到出租方提供的已收到约定租金等相关价款的证明材料后可出具交易凭证,出具交易凭证后最终承租方已交纳的 (略) 径原额无息返还。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优先权说明
不涉及优先权
是否进场结算
交易条件
基本条件
1、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及附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本次出租房产范围及现状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房产的实地勘查。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房产出租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及天津 (略) (以下简称“天津产权”)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2、此次出租的房产标的以现状为准。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意向承租方须提前联系出租方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不予接待。现场看样时须向出租方提供意向承租方身份证明文件,出租方对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出具《现场勘察确认函》。(预约现场勘查联系人:李宁伟,联系电话:(略);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 3、意向承租方需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办理意向承租登记手续,办理承租登记时需向天津产权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经出租方盖章确认的《现场勘察确认函》等书面材料。 4、意向承租方须于挂牌截止日16: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按照公示中的保证金设定金额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该项目公示的指定账户,且成功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方具备合格意向承租方资格。 5、如只征集到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采取协议出租方式。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在确定最终承租方后,其它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 (略) 径原额返还。 6、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出租方商定并签署租赁合同,并在签署租赁合同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首个缴费周期租金133.(略)万元(如不产生竞价增值)、履约押金(略)元向出租方进行支付,天津产权在收到出租方提供已收上述款项的收款凭证后履行后续交易程序。 7、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8、项目承租后严禁擅自转租。 9、水费、电费、暖气费等其他费用按照本项目房产所在地统一标准收取,同时随政府政策调整,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支付。 10、如遇政府拆迁、规划、整理收购等情况的,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偿收回出租的房产。承租方需自行了解和掌握该地块的规划整理情况审慎做出决策,产生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资格条件
(略) 法人(非自然人、非联合体)
其他披露内容
本次出租业态为金融、办公、商业,不可用于从事娱乐、会所等其他行业。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 天津 (略)
银行账号 (略)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略)
附件材料
, (略) , (略) ,河北,天津
出租方承诺
基本信息
出租方信息
交易方式与条件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附件材料
出租方承诺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88号1-4层房产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88号1-4层房产
标的类别 房产
坐落位置
天 (略) (略) 88号
面积
2450.06平方米
面积说明
出租用途
商业
特色
一线街铺,繁华商圈,交通便利,可注册办公,地铁沿线
标的占用情况
空置
权证名称 不动产权证
权证编号 津(2022) (略) 不动产权第(略)号 免租期限 5月
标的附件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略)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活动中心
注册地址
(略) (略) 绍兴道29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略)145
是否国资
国资/ (略) 国资
经济类型
国有经济/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企业类型
事业单位
联系人
李宁伟
联系电话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奥城国际写字楼C7北楼9层
邮箱
*@*q.com
出租方决策文件
其他
是否涉及资产行为批准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退役 (略)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略)MB(略)G
批准单位名称
(略) (略)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
闲置房产盘活批复单
批准文号
交易方式与条件
交易方式
挂牌价
(略)元
租赁期限
5年
年平均租金
(略)元
租赁到期日
价格说明
租期5年,租金按年支付,签署租赁合同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首年全年租金。如项目产生溢价,则以最终价格为准。
支付方式 年付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
是否进场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金额 (略)元 交纳形式 网上支付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
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1、意向承租方需办理有效承租登记手续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销承租申请; 2、以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综合评议、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组织竞价,意向承租方应按规定参与竞价活动; 3、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 4、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应按照公示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出租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5、遵守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保 (略) 理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金的保证内容及公示约定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 (略) 径原额返还。 3、最终承租方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支付约定价款、交易服务费后,天津产权确认交易服务费到账及收到出租方提供的已收到约定租金等相关价款的证明材料后可出具交易凭证,出具交易凭证后最终承租方已交纳的 (略) 径原额无息返还。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优先权说明
不涉及优先权
是否进场结算
交易条件
基本条件
1、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及附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本次出租房产范围及现状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房产的实地勘查。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房产出租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及天津 (略) (以下简称“天津产权”)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2、此次出租的房产标的以现状为准。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意向承租方须提前联系出租方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不予接待。现场看样时须向出租方提供意向承租方身份证明文件,出租方对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出具《现场勘察确认函》。(预约现场勘查联系人:李宁伟,联系电话:(略);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 3、意向承租方需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办理意向承租登记手续,办理承租登记时需向天津产权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经出租方盖章确认的《现场勘察确认函》等书面材料。 4、意向承租方须于挂牌截止日16: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按照公示中的保证金设定金额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该项目公示的指定账户,且成功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方具备合格意向承租方资格。 5、如只征集到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采取协议出租方式。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在确定最终承租方后,其它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 (略) 径原额返还。 6、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出租方商定并签署租赁合同,并在签署租赁合同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首个缴费周期租金133.(略)万元(如不产生竞价增值)、履约押金(略)元向出租方进行支付,天津产权在收到出租方提供已收上述款项的收款凭证后履行后续交易程序。 7、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8、项目承租后严禁擅自转租。 9、水费、电费、暖气费等其他费用按照本项目房产所在地统一标准收取,同时随政府政策调整,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支付。 10、如遇政府拆迁、规划、整理收购等情况的,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偿收回出租的房产。承租方需自行了解和掌握该地块的规划整理情况审慎做出决策,产生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资格条件
(略) 法人(非自然人、非联合体)
其他披露内容
本次出租业态为金融、办公、商业,不可用于从事娱乐、会所等其他行业。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 天津 (略)
银行账号 (略)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略)
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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