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18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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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18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公?示

经合浦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授 (略) 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宗地编号:HP*

土地位置:合浦县龙门江水库旁

土地面积:*.99平方米

土地出让用途:旅馆用地

出让年限:40年(从成交之日起算)

规划指标及控制要求为:规划指标及控制要求为:建筑密度≤40%,容积率≤3.0,绿地率≥20%,建筑限高≤100米,机动车指标(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0.6,非机动车指标≥(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0.8,建筑退让及间距按国家相关规范控制。

土地挂牌起始价:*元

无人报名,由委托方收回。

二、宗地编号:HP*

土地位置:北海铁山东港产 (略) (略) 交 (略)

土地面积:*.37平方米

土地出让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出让年限:50年(从成交之日起算)

规划指标及控制要求为:40%≤建筑系数≤65%,0.8≤容积率≤2.5,10%≤绿地率≤20%,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比例不得超过7%,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建筑退让及间距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执行。该宗地按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竞得人须按照以下标准实施建设:1.项目投资强度≥*元/公顷,产出强度≥*元/公顷,亩均税收≥11.*元/亩。2.项目建设投产必须按相关行业环保标准达标排放。3.该宗地为净地出让按现状交付,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与铁山东港产业园管委会签订《合浦县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并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签订《企业承诺书》。由铁山东港产业园管委会与竞得人签订《合浦县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并在7日内将监管协议报送县 (略) (略) 备案,由铁山东港产业园管委会监督落实。

土地挂牌起始价:*元

土地挂牌成交价:*元

受让人:北海长 (略)

三、宗地编号:HP*

土地位置:合浦县乌家产业 (略) (略)

土地面积:*.5平方米

土地出让用途:工业用地

出让年限:50年(从成交之日起算)

规划指标及控制要求为:35%≤建筑系数≤65%,1.0≤容积率≤2.5,1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比例不得超过7%,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建筑退让及间距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执行。该宗地按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竞得人须按照以下标准实施建设:1.项目投资强度≥*元/ 公顷,产出强度≥*元/公顷,亩均税收≥*元/亩。2.项目建设投产必须按相关行业环保标准达标排放。3.该宗地为净地出让按现状交付,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与铁山东港产业园管委会签订《合浦县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并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签订《企业承诺书》。由铁山东港产业园管委会与竞得人签订《合浦县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并在7日内将监管协议报送县 (略) (略) 备案,由铁山东港产业园管委会监督落实。

土地挂牌起始价:*元

土地挂牌成交价:*元

受让人:广西东 (略)

特此公示

合浦县 (略)

2024年11月27日

公?示

经合浦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授 (略) 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宗地编号:HP*

土地位置:合浦县龙门江水库旁

土地面积:*.99平方米

土地出让用途:旅馆用地

出让年限:40年(从成交之日起算)

规划指标及控制要求为:规划指标及控制要求为:建筑密度≤40%,容积率≤3.0,绿地率≥20%,建筑限高≤100米,机动车指标(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0.6,非机动车指标≥(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0.8,建筑退让及间距按国家相关规范控制。

土地挂牌起始价:*元

无人报名,由委托方收回。

二、宗地编号:HP*

土地位置:北海铁山东港产 (略) (略) 交 (略)

土地面积:*.37平方米

土地出让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出让年限:50年(从成交之日起算)

规划指标及控制要求为:40%≤建筑系数≤65%,0.8≤容积率≤2.5,10%≤绿地率≤20%,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比例不得超过7%,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建筑退让及间距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执行。该宗地按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竞得人须按照以下标准实施建设:1.项目投资强度≥*元/公顷,产出强度≥*元/公顷,亩均税收≥11.*元/亩。2.项目建设投产必须按相关行业环保标准达标排放。3.该宗地为净地出让按现状交付,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与铁山东港产业园管委会签订《合浦县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并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签订《企业承诺书》。由铁山东港产业园管委会与竞得人签订《合浦县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并在7日内将监管协议报送县 (略) (略) 备案,由铁山东港产业园管委会监督落实。

土地挂牌起始价:*元

土地挂牌成交价:*元

受让人:北海长 (略)

三、宗地编号:HP*

土地位置:合浦县乌家产业 (略) (略)

土地面积:*.5平方米

土地出让用途:工业用地

出让年限:50年(从成交之日起算)

规划指标及控制要求为:35%≤建筑系数≤65%,1.0≤容积率≤2.5,1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比例不得超过7%,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建筑退让及间距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执行。该宗地按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竞得人须按照以下标准实施建设:1.项目投资强度≥*元/ 公顷,产出强度≥*元/公顷,亩均税收≥*元/亩。2.项目建设投产必须按相关行业环保标准达标排放。3.该宗地为净地出让按现状交付,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与铁山东港产业园管委会签订《合浦县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并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签订《企业承诺书》。由铁山东港产业园管委会与竞得人签订《合浦县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并在7日内将监管协议报送县 (略) (略) 备案,由铁山东港产业园管委会监督落实。

土地挂牌起始价:*元

土地挂牌成交价:*元

受让人:广西东 (略)

特此公示

合浦县 (略)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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