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锦源宾馆租赁经营权拍卖第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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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锦源宾馆租赁经营权拍卖第二次公告

(略) 受奎屯 (略) 委托以拍卖方式,对奎屯锦源宾馆租赁经营权进行公开拍卖,欢迎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前来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产占有方:奎屯 (略)

二、拍卖代理机构: (略)

三、项目名称:奎屯锦源宾馆租赁经营权

四、拍租标的物情况

(一)拍租标的地址:

乌孙-团结南街58幢一层宾馆大堂及五层会议室,乌孙-团结南街58-1幢一至四层共90间客房。

(二)出租面积:

乌孙-团结南街58幢一层宾馆大堂及五层会议室650平方米;

乌孙-团结南街58-1幢一至四层90间客房4350平方米;

总面积:5000平方米

(三)拍租竞价起始年租金:起拍价为101.1122万元

(四)出租期限(年):10年

(五)递增比例:上述出租资产, 第一年至第三年租金不变,从第四年起租金在第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至第七年保持一致,从第八年起租金在第七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至租赁期满保持一致。

(六)出租用途:商业(酒店)

(七)配套设施:水电暖齐全

(八)租金支付方式:

出租资产租金一年一付,第一年租金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提前一个月(即在上一年的最后一个月)一次性付清,后面履行年限以此类推。

(九)拍租竞价方式:

1.两位或两位以上竞买人,采用“密封式”的报价和现场举牌报价相结合方式竞拍。第一轮采用“密封式”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如最高价有报价相同者,报价相同者在第一轮报价的基础上进行第二轮举牌报价竞拍,最终以最高报价者确定买受人。每次竞价递增幅度不得低于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

2.只有一位竞买人也以举牌报价的方式,但不得低于竞拍底价。

五、意向竞买人资格条件

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含分支机构)、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竞买:

(一)法定代表人竞拍须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竞拍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竞拍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加按手印)及个人征信信用报告。

六、参与方式、项目联系人

(一)参与方式:凡符合资质要求的竞买人须携带有效证件向拍卖人提交报名材料(可向拍卖人咨询),到 (略) 在奎屯的办公地点办理竞买手续,报名地址: (略) 团结南街44号金泽宏富泉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二)报名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先生

七、竞买保证金

(一)人民币#元(大写:##万元整)

(二)缴纳保证金(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

4日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三)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式

1.竞买保证金由竞买单位或个人以转账方式交入指定银行账户,保证金截止时间未到账的竞买保证金无效。

2.竞买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的名义缴纳。

3.拍卖现场不收取竞买保证金现金。

(四)竞买保证金开户行及账号

竞买保证金由竞买单位或个人以转账方式交入指定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 (略)

账 号:6500 1618 0000 5250 1288

开户银行:中国 (略) 乌鲁木齐龙泉街支行

开户行号:#

本项目要求以银行转账(网银、电汇)方式提交。

(五)买受人的保证金,在出租方收到买受人缴纳的第一年租金和押金,双方签订正式《宾馆租赁合同》后,退回竞买保证金金额,不计息。拍卖未中标者的的保证金,拍卖会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八、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缴。

(二)意向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竞买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 (略) 政规定;报名的意向竞买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三)为保护出租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竞买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竞买方,出租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竞买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拍卖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出租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竞买方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的补偿:

1.意向竞买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拍卖申请的;

2.被确定为买受人后,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签订《宾馆租赁合同》的;

3.买受人在签订合同时向资产占有方提出背离拍卖公告实质内容的附加条件,导致合同不能签订的;

4.买受人将房屋转租给他人使用的;

5.买受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拍卖公告约定的其他不予退还的情形。

九、与拍卖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买受人使用上述宾馆必须符合宾馆设计用途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买受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宾馆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二)拍卖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拍卖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买受人负责清理,费用自行承担。

(三)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买受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宾馆。

(四)租赁期内,买受人负责租赁宾馆及设施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宾馆发生的水、电、暖、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

(五)租赁期内,买受人对租赁宾馆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买受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宾馆的装修、装潢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六)租赁期内,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租期不足三年买受人即要求提前退租的,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七)《宾馆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买受人投入的装修、装潢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宾馆在合同终止后5日内交还出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八)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后,在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宾馆租赁合同》并缴纳第一年房租和押金。

(九)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宾馆租赁合同》。

十、拍卖时间、地点、要求

(一)拍卖会召开时间:2024年12月5日12:00时(逾期到达或未到达指定地点的竞拍人将取消竞买资格)。

(二)拍卖会召开地点: (略) 团结南街44号金泽宏富泉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三)法定代表人参加竞拍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未参加竞拍会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

十一、补充条款

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对拍卖标的进行了解踏勘,一经确认报名,视同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物情况,竞买人发生以下行为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

(一)恶意竞价;

(二)拍卖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竞价成功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不与资产占用方签订合同;

(四)扰乱会场、串价、议价,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

十二、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十三、拍卖标的预展时间及地点:即日起至2024年12月4日18:00时止,请自行到现场踏勘。

十四、资产占有方名称:奎屯 (略)

十五、资产占有方地址: (略) 团结南街58号

十六、资产占有方负责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略)

2024年11月28日

(略) 受奎屯 (略) 委托以拍卖方式,对奎屯锦源宾馆租赁经营权进行公开拍卖,欢迎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前来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产占有方:奎屯 (略)

二、拍卖代理机构: (略)

三、项目名称:奎屯锦源宾馆租赁经营权

四、拍租标的物情况

(一)拍租标的地址:

乌孙-团结南街58幢一层宾馆大堂及五层会议室,乌孙-团结南街58-1幢一至四层共90间客房。

(二)出租面积:

乌孙-团结南街58幢一层宾馆大堂及五层会议室650平方米;

乌孙-团结南街58-1幢一至四层90间客房4350平方米;

总面积:5000平方米

(三)拍租竞价起始年租金:起拍价为101.1122万元

(四)出租期限(年):10年

(五)递增比例:上述出租资产, 第一年至第三年租金不变,从第四年起租金在第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至第七年保持一致,从第八年起租金在第七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至租赁期满保持一致。

(六)出租用途:商业(酒店)

(七)配套设施:水电暖齐全

(八)租金支付方式:

出租资产租金一年一付,第一年租金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提前一个月(即在上一年的最后一个月)一次性付清,后面履行年限以此类推。

(九)拍租竞价方式:

1.两位或两位以上竞买人,采用“密封式”的报价和现场举牌报价相结合方式竞拍。第一轮采用“密封式”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如最高价有报价相同者,报价相同者在第一轮报价的基础上进行第二轮举牌报价竞拍,最终以最高报价者确定买受人。每次竞价递增幅度不得低于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

2.只有一位竞买人也以举牌报价的方式,但不得低于竞拍底价。

五、意向竞买人资格条件

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含分支机构)、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竞买:

(一)法定代表人竞拍须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竞拍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竞拍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加按手印)及个人征信信用报告。

六、参与方式、项目联系人

(一)参与方式:凡符合资质要求的竞买人须携带有效证件向拍卖人提交报名材料(可向拍卖人咨询),到 (略) 在奎屯的办公地点办理竞买手续,报名地址: (略) 团结南街44号金泽宏富泉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二)报名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先生

七、竞买保证金

(一)人民币#元(大写:##万元整)

(二)缴纳保证金(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

4日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三)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式

1.竞买保证金由竞买单位或个人以转账方式交入指定银行账户,保证金截止时间未到账的竞买保证金无效。

2.竞买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的名义缴纳。

3.拍卖现场不收取竞买保证金现金。

(四)竞买保证金开户行及账号

竞买保证金由竞买单位或个人以转账方式交入指定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 (略)

账 号:6500 1618 0000 5250 1288

开户银行:中国 (略) 乌鲁木齐龙泉街支行

开户行号:#

本项目要求以银行转账(网银、电汇)方式提交。

(五)买受人的保证金,在出租方收到买受人缴纳的第一年租金和押金,双方签订正式《宾馆租赁合同》后,退回竞买保证金金额,不计息。拍卖未中标者的的保证金,拍卖会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八、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缴。

(二)意向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竞买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 (略) 政规定;报名的意向竞买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三)为保护出租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竞买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竞买方,出租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竞买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拍卖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出租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竞买方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的补偿:

1.意向竞买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拍卖申请的;

2.被确定为买受人后,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签订《宾馆租赁合同》的;

3.买受人在签订合同时向资产占有方提出背离拍卖公告实质内容的附加条件,导致合同不能签订的;

4.买受人将房屋转租给他人使用的;

5.买受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拍卖公告约定的其他不予退还的情形。

九、与拍卖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买受人使用上述宾馆必须符合宾馆设计用途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买受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宾馆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二)拍卖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拍卖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买受人负责清理,费用自行承担。

(三)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买受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宾馆。

(四)租赁期内,买受人负责租赁宾馆及设施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宾馆发生的水、电、暖、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

(五)租赁期内,买受人对租赁宾馆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买受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宾馆的装修、装潢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六)租赁期内,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租期不足三年买受人即要求提前退租的,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七)《宾馆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买受人投入的装修、装潢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宾馆在合同终止后5日内交还出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八)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后,在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宾馆租赁合同》并缴纳第一年房租和押金。

(九)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宾馆租赁合同》。

十、拍卖时间、地点、要求

(一)拍卖会召开时间:2024年12月5日12:00时(逾期到达或未到达指定地点的竞拍人将取消竞买资格)。

(二)拍卖会召开地点: (略) 团结南街44号金泽宏富泉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三)法定代表人参加竞拍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未参加竞拍会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

十一、补充条款

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对拍卖标的进行了解踏勘,一经确认报名,视同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物情况,竞买人发生以下行为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

(一)恶意竞价;

(二)拍卖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竞价成功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不与资产占用方签订合同;

(四)扰乱会场、串价、议价,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

十二、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十三、拍卖标的预展时间及地点:即日起至2024年12月4日18:00时止,请自行到现场踏勘。

十四、资产占有方名称:奎屯 (略)

十五、资产占有方地址: (略) 团结南街58号

十六、资产占有方负责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略)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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