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恒寓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淞北四季1幢103、104室商铺招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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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恒寓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淞北四季1幢103、104室商铺招租文件

现有苏州 (略) (略) 所属的淞北四季项目商铺1-103、104室公开竞租,欢迎有意向的商户前来参加。现将有关竞租内容说明如下:

一、出租单位:苏州 (略) (略)

二、出租位置:

“淞北四季”位于苏州 (略) 方中街西、 (略) 北。整个项目规划建设5栋住宅、1栋酒店式公寓和商业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约(略)平方米,预计2025年内建成交付,可入住约2500人。本次拟竞租商铺为1幢103、104室,位于淞北四季1号楼1楼,建筑面积约119.01平方米(最终合同签约铺位号及面积以竣工测绘报告为准,工程条件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区位示意详见下图标记部分,仅作方便鉴别之用)。

三、承租时间、保证金及租金缴纳方式

1.承租期原则上不超过36个月,承租期和具体合同开始日以

我公司书面通知为准。商铺交房后两个月内必须开业。

2.合同保证金为四个月租金。

3.租金以转账方式缴纳。租金每半年缴纳一次,每次按预交的方式缴纳。租金缴纳时间为每期租金开始日前缴纳。逾期缴纳按照严 (略) 理,我司有权随时解除承租合同。

四、经营范围

1.商铺1幢103、104室经营范围:便利店。

2.严禁超合同范围经营(如不得在经营场所摆放游戏机等),未经我司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经营范围及用途。严禁将承租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租、分租给第三者或让第三者使用或与第三者共同使用承租房屋。否则,我司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人相应违约责任。

3.竞租人应当主动、充分了解租赁物业的现状、土地用地性质以及房屋使用性质(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手续、房屋用途等)。竞租人于实际承租房屋前应当自行向行政部门了解并办理关于经营场所需具备的所有批文(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行政许可、批准证书等)。我司在此已尽提示注意义务,对承租人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所有批文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首年最低月租金

1幢103、104室首年最低月租金为:80元/㎡(含物业费;不含公共能耗费用,能耗费另行按实缴纳)

六、意向承租人的资格条件

1.自然人承租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承租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承租人须按照年均递增方式向我司提供该商铺的租金报价文件,且第三年起租金报价涨幅不得低于5%。

4.有从业经验者优先,需提供既往从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有);

5.意向承租人须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实地勘查以便确认出租场地是否具备自身业态的经营要求。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安全责任由意向承租人自己承担。意向承租人应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 (略) 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经营的直接资料。意向承租人被我司确定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我司提出放弃租赁、额外主张或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七、招租时间安排

意向承租人应于2024年12月5日前与我司取得联系,待我司需评估资格条件后,另行向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人发送竞租文件。联系地址:苏州 (略) 翠薇街9号月亮湾国际中心12楼,咨询电话:0512-(略)(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我司将于2024年12月28日前通知第一顺位竞租人于我司指定时间内前来签订租赁合同,如其有特殊原因不能签约的,视为第一顺位竞租人放弃承租,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第一顺位竞租人未签约的情况下,我司有权(但不是义务)选择由第二顺位意向承租人签约,其他未能承租的意向承租人我司不再另行通知。


苏州 (略) (略)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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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苏州 (略) (略) 所属的淞北四季项目商铺1-103、104室公开竞租,欢迎有意向的商户前来参加。现将有关竞租内容说明如下:

一、出租单位:苏州 (略) (略)

二、出租位置:

“淞北四季”位于苏州 (略) 方中街西、 (略) 北。整个项目规划建设5栋住宅、1栋酒店式公寓和商业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约(略)平方米,预计2025年内建成交付,可入住约2500人。本次拟竞租商铺为1幢103、104室,位于淞北四季1号楼1楼,建筑面积约119.01平方米(最终合同签约铺位号及面积以竣工测绘报告为准,工程条件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区位示意详见下图标记部分,仅作方便鉴别之用)。

三、承租时间、保证金及租金缴纳方式

1.承租期原则上不超过36个月,承租期和具体合同开始日以

我公司书面通知为准。商铺交房后两个月内必须开业。

2.合同保证金为四个月租金。

3.租金以转账方式缴纳。租金每半年缴纳一次,每次按预交的方式缴纳。租金缴纳时间为每期租金开始日前缴纳。逾期缴纳按照严 (略) 理,我司有权随时解除承租合同。

四、经营范围

1.商铺1幢103、104室经营范围:便利店。

2.严禁超合同范围经营(如不得在经营场所摆放游戏机等),未经我司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经营范围及用途。严禁将承租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租、分租给第三者或让第三者使用或与第三者共同使用承租房屋。否则,我司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人相应违约责任。

3.竞租人应当主动、充分了解租赁物业的现状、土地用地性质以及房屋使用性质(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手续、房屋用途等)。竞租人于实际承租房屋前应当自行向行政部门了解并办理关于经营场所需具备的所有批文(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行政许可、批准证书等)。我司在此已尽提示注意义务,对承租人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所有批文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首年最低月租金

1幢103、104室首年最低月租金为:80元/㎡(含物业费;不含公共能耗费用,能耗费另行按实缴纳)

六、意向承租人的资格条件

1.自然人承租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承租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承租人须按照年均递增方式向我司提供该商铺的租金报价文件,且第三年起租金报价涨幅不得低于5%。

4.有从业经验者优先,需提供既往从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有);

5.意向承租人须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实地勘查以便确认出租场地是否具备自身业态的经营要求。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安全责任由意向承租人自己承担。意向承租人应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 (略) 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经营的直接资料。意向承租人被我司确定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我司提出放弃租赁、额外主张或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七、招租时间安排

意向承租人应于2024年12月5日前与我司取得联系,待我司需评估资格条件后,另行向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人发送竞租文件。联系地址:苏州 (略) 翠薇街9号月亮湾国际中心12楼,咨询电话:0512-(略)(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我司将于2024年12月28日前通知第一顺位竞租人于我司指定时间内前来签订租赁合同,如其有特殊原因不能签约的,视为第一顺位竞租人放弃承租,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第一顺位竞租人未签约的情况下,我司有权(但不是义务)选择由第二顺位意向承租人签约,其他未能承租的意向承租人我司不再另行通知。


苏州 (略) (略)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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