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东路南侧1号楼-1层1-6区不动产第一次拍卖
司法拍卖公告
郑重说明
网络司 (略) (略) 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的名称及证件号码。除《拍卖公告》中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活动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在拍卖过程中,法院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不得向意向竞买人或买受人收取任何费用,除买受人悔拍情形以外,法院也不会向买受人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 (略) 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举报电话:0558-(略)。因法定情形或者拍卖标的物的未知瑕疵可能导致拍卖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拍 (略) 最终裁定为准。因拍卖标的涉及案件未知因素可能导致标的物迟延交付,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 (略) 或拍卖辅助机构联系。
临 (略) 定于2024年12月29日上午10时至2024年12月30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 http://**) (略) 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
(略) 临泉 (略) 南侧1号楼-1层1-6区不动产;
评估参考价:(略)元,起拍价:(略)元,
拍卖保证金:(略)元,加价幅度:(略)元及其整数倍,系第一次拍卖。
标的物位于 (略) 临泉 (略) 南侧1号楼-1层1-6区不动产,房地产权利人:临泉县 (略) 。不动产权证号:无。建筑面积:5677.56㎡,房屋结构:框架结构,用途:商业,总层数为21层,所在层数-1层。标的物 (略) ,处于使用状态。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该房屋在2024年8月22日并未查询到水电欠费记录。该房在2024年7月10号未欠物业费。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辅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辅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拍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2、本次拍卖标的的朝向、户型等信 (略) 调查、咨询物业或者其他业主而设定的结果,仅供参考,实际情况以看样和交付为准,竞买人出价竞拍时亦应以实际看样为依据。
3、本次拍卖标的物存在难以腾退风险因素(拍卖标的可能存在被占用情况。标的原权利人所欠债务较多,可能存在阻碍、 (略) 执行、交付房屋的风险,买受人应有合理的预期。),拍卖成交后,法院可协助买受人办理过户,但买受人可能存在延迟占用、使用、收益的风险。请买受人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
4、房屋维修基金由买受人/申请人(申请人接收抵偿的情况)承担(评估价格中已包含的维修基金除外);
5、拖欠的水电费、物管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6、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种和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7、房屋依现状拍卖,对于房屋质量等问题不予涉及;
8、评估价不包括房屋内可移动拆卸的家具家电;
9、腾空所产生费用由买受人/申请人自行负担。
本标的物以现状拍卖,是否可以过户、办证需要跟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
六、拍卖标的物按照现状进行交付,标的物权自拍卖成交确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办理标的物产权过户时产生的税、费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始拍卖前七天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 (略) (略) 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 (略) 指定账户(户名:临 (略) ,开户行: (略) 临泉支行,账号:(略),开户联行号:(略)),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10个工作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授权委托书(特殊情况下买受人本人不能到场办理手续而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时提供)到安徽省临 (略) (地址: (略) 临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一、临 (略) 、拍 (略) 不确保竞买人能获得担保贷款的资格。竞买人一旦举牌,则视为接受本公告要求且须在竞得该标的物后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不得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为买受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所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临 (略) 、拍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558-(略)
法院地址: (略) 临 (略)
拍卖辅助机构:安徽聚 (略)
法官:孙法官
法官联系方式:(略)
辅助咨询电话:(略)
临 (略)
2024年11月28日
司法拍卖公告
郑重说明
网络司 (略) (略) 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的名称及证件号码。除《拍卖公告》中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活动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在拍卖过程中,法院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不得向意向竞买人或买受人收取任何费用,除买受人悔拍情形以外,法院也不会向买受人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 (略) 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举报电话:0558-(略)。因法定情形或者拍卖标的物的未知瑕疵可能导致拍卖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拍 (略) 最终裁定为准。因拍卖标的涉及案件未知因素可能导致标的物迟延交付,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 (略) 或拍卖辅助机构联系。
临 (略) 定于2024年12月29日上午10时至2024年12月30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 http://**) (略) 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
(略) 临泉 (略) 南侧1号楼-1层1-6区不动产;
评估参考价:(略)元,起拍价:(略)元,
拍卖保证金:(略)元,加价幅度:(略)元及其整数倍,系第一次拍卖。
标的物位于 (略) 临泉 (略) 南侧1号楼-1层1-6区不动产,房地产权利人:临泉县 (略) 。不动产权证号:无。建筑面积:5677.56㎡,房屋结构:框架结构,用途:商业,总层数为21层,所在层数-1层。标的物 (略) ,处于使用状态。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该房屋在2024年8月22日并未查询到水电欠费记录。该房在2024年7月10号未欠物业费。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辅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辅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拍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2、本次拍卖标的的朝向、户型等信 (略) 调查、咨询物业或者其他业主而设定的结果,仅供参考,实际情况以看样和交付为准,竞买人出价竞拍时亦应以实际看样为依据。
3、本次拍卖标的物存在难以腾退风险因素(拍卖标的可能存在被占用情况。标的原权利人所欠债务较多,可能存在阻碍、 (略) 执行、交付房屋的风险,买受人应有合理的预期。),拍卖成交后,法院可协助买受人办理过户,但买受人可能存在延迟占用、使用、收益的风险。请买受人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
4、房屋维修基金由买受人/申请人(申请人接收抵偿的情况)承担(评估价格中已包含的维修基金除外);
5、拖欠的水电费、物管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6、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种和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7、房屋依现状拍卖,对于房屋质量等问题不予涉及;
8、评估价不包括房屋内可移动拆卸的家具家电;
9、腾空所产生费用由买受人/申请人自行负担。
本标的物以现状拍卖,是否可以过户、办证需要跟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
六、拍卖标的物按照现状进行交付,标的物权自拍卖成交确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办理标的物产权过户时产生的税、费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始拍卖前七天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 (略) (略) 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 (略) 指定账户(户名:临 (略) ,开户行: (略) 临泉支行,账号:(略),开户联行号:(略)),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10个工作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授权委托书(特殊情况下买受人本人不能到场办理手续而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时提供)到安徽省临 (略) (地址: (略) 临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一、临 (略) 、拍 (略) 不确保竞买人能获得担保贷款的资格。竞买人一旦举牌,则视为接受本公告要求且须在竞得该标的物后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不得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为买受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所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临 (略) 、拍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558-(略)
法院地址: (略) 临 (略)
拍卖辅助机构:安徽聚 (略)
法官:孙法官
法官联系方式:(略)
辅助咨询电话:(略)
临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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