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3-取代环丁酮去对称化的方法、环丁烯类化合物及其用途”专利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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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3-取代环丁酮去对称化的方法、环丁烯类化合物及其用途”专利权转让

  • 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一种“3-取代环丁酮去对称化的方法、环丁烯类化合物及其用途”专利权转让 项目编号 Z#
    项目类型 技术转让 交易专板
    挂牌起始日 2024-11-28 挂牌截止日 2024-12-12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 技术成果数量 1
    标的名称 一种“3-取代环#酮去对称化的方法、环#烯类化合物及其用途”专利权
    技术领域 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
    标的权证类型 专利
    权证编号 序号 名称 权证编号 申请日 授权日 失效日
    1 3-取代环#酮去对称化的方法、环#烯类化合物及其用途 ZL#.1 2021-03-11 2022-07-29 2041-03-11
    项目阶段 试生产
    技术成熟度(TRL) TRL7 完成在高逼真运行环境下的系统原型演示验证。
    样品/样机
    是否有试用报告
    项目简介

    本项目实现了一种以手性氨基锂介导的3-取代环#酮去对称化的方法,以3-取代环#酮为起始原料,在手性氨基锂的作用下,对映选择性地去质子化,用氯磷酸酯作为亲电试剂捕获烯醇式中间体,得到高对映选择性的环#烯类化合物。该类化合物具有可柱层析分离,温和酸性条件下稳定性高的特点;同时作为重要的反应砌块,通过过渡金属镍催化的偶联反应,可实现该类磷酸酯化合物的直接转化,合成手性环#烯衍生物。


    技术效果与指标 手性环#烯及其相关衍生物砌块的合成。 手性环#烯衍生物具有高对映选择性(最高可达93%ee)。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 环#烷及其衍 (略) 场规模正在不断扩大,预计未来几年将继续保持稳健的增长态势。 (略) 场的发展不仅为相关企业提供了巨大的商业机会,也对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合成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环#烷及其衍 (略) 场前景十分广阔。 (略) 场上,既有 (略) 场主导,也有中小型企业的创新活力。在这种竞争环境中,技术创新、产品质量、 (略) 场响应速度成为企业能否取得成功的风险所在。
    技术团队结构
    技术团队名称 复旦大学#平课题组
    技术团队人数 10-50人
    技术团队简介 研究团队长期致力于张力环骨架构建及应用研究,围绕精准转化策略下张力环底物自身的活性与反应选择性关系来开展研究。采用精准转化策略,以含张力环的药物分子和天然产物为导向,从张力环化合物出发,保留原有骨架完整性,通过可控的环张力释放,实现结构多样的张力环构建和天然产物的合成。
    技术负责人姓名 #平
    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 136-5189-3014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 #平,复旦大学,教授。 (略) 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获得博士学位。随后在德国慕尼黑工业大学(洪堡基金)以及美国加州大学圣芭芭拉分校进行博士后研究。2016年在海外高层次人才青年项目支持下入职复旦大学。
    技术评估内容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技术成果第三方评价报告(一年以内)
    评估标的 评估对象为复旦大学及珠海复 (略) 共同拥有的部分资产
    账面价值(万元) 0.34
    评估价值(万元) 173.#
    评估机构 上海 (略)
    技术评价报告摘要
    经评估,以2024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在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委估专利评估值为1,#,大写人民币:#佰###万#仟#佰零#元#角#分。评估增值1,#。本报告评估结果包含增值税(税率为3%)。
    评估基准日 2024-10-31
    评估方法 成本法
    法律意见
    重要信息披露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共有权人:
    珠海复 (略)
    其他披露内容 “3-取代环#酮去对称化的方法、环#烯类化合物及其用途”(专利号:ZL#.1)专利权是复旦大学与珠海复 (略) 共有,复旦大学占50%权益,珠海复 (略) 占50%权益。珠海复 (略) 委托复旦大学在上海技术交易所以公开挂牌形式转让专利。珠海复 (略) 作为共有权人不行使优先购买权。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类型 法人
    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 复旦大学
    注册地(地址) (略) (略) (略) 220号
    注册资本(万元) #.#
    企业类型 其他组织机构
    转让方类型 法人
    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 珠海复 (略)
    注册地(地址) (略) (略) 创意谷2 (略)
    注册资本(万元) 1085.#
    企业类型 其他组织机构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类型 转让
    转让交易条件 交易金额 交易入门费/交易底价(万元) 200.00
    是否包含产品销售分成
    产品销售分成说明
    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付款要求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面议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接受联合方式举牌受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举牌受让。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其他: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挂牌信息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10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 在线竞价
    会同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标的项目,通过上海技术交易所(以下简称“技交所”)公开披露项目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项目交易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项目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项目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项目标的中所 (略) 置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交易标的涉及共有或交易标的上设置有他项权利,已获得相关权利人同意的有效文件。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技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信息发布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项目交易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在技交所组织交易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标的项目进行交易;

    (7)我方将按照技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技交所将相关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技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点击收起承诺全文
  • 公示附件
  • 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一种“3-取代环丁酮去对称化的方法、环丁烯类化合物及其用途”专利权转让 项目编号 Z#
    项目类型 技术转让 交易专板
    挂牌起始日 2024-11-28 挂牌截止日 2024-12-12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 技术成果数量 1
    标的名称 一种“3-取代环#酮去对称化的方法、环#烯类化合物及其用途”专利权
    技术领域 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
    标的权证类型 专利
    权证编号 序号 名称 权证编号 申请日 授权日 失效日
    1 3-取代环#酮去对称化的方法、环#烯类化合物及其用途 ZL#.1 2021-03-11 2022-07-29 2041-03-11
    项目阶段 试生产
    技术成熟度(TRL) TRL7 完成在高逼真运行环境下的系统原型演示验证。
    样品/样机
    是否有试用报告
    项目简介

    本项目实现了一种以手性氨基锂介导的3-取代环#酮去对称化的方法,以3-取代环#酮为起始原料,在手性氨基锂的作用下,对映选择性地去质子化,用氯磷酸酯作为亲电试剂捕获烯醇式中间体,得到高对映选择性的环#烯类化合物。该类化合物具有可柱层析分离,温和酸性条件下稳定性高的特点;同时作为重要的反应砌块,通过过渡金属镍催化的偶联反应,可实现该类磷酸酯化合物的直接转化,合成手性环#烯衍生物。


    技术效果与指标 手性环#烯及其相关衍生物砌块的合成。 手性环#烯衍生物具有高对映选择性(最高可达93%ee)。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 环#烷及其衍 (略) 场规模正在不断扩大,预计未来几年将继续保持稳健的增长态势。 (略) 场的发展不仅为相关企业提供了巨大的商业机会,也对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合成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环#烷及其衍 (略) 场前景十分广阔。 (略) 场上,既有 (略) 场主导,也有中小型企业的创新活力。在这种竞争环境中,技术创新、产品质量、 (略) 场响应速度成为企业能否取得成功的风险所在。
    技术团队结构
    技术团队名称 复旦大学#平课题组
    技术团队人数 10-50人
    技术团队简介 研究团队长期致力于张力环骨架构建及应用研究,围绕精准转化策略下张力环底物自身的活性与反应选择性关系来开展研究。采用精准转化策略,以含张力环的药物分子和天然产物为导向,从张力环化合物出发,保留原有骨架完整性,通过可控的环张力释放,实现结构多样的张力环构建和天然产物的合成。
    技术负责人姓名 #平
    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 136-5189-3014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 #平,复旦大学,教授。 (略) 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获得博士学位。随后在德国慕尼黑工业大学(洪堡基金)以及美国加州大学圣芭芭拉分校进行博士后研究。2016年在海外高层次人才青年项目支持下入职复旦大学。
    技术评估内容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技术成果第三方评价报告(一年以内)
    评估标的 评估对象为复旦大学及珠海复 (略) 共同拥有的部分资产
    账面价值(万元) 0.34
    评估价值(万元) 173.#
    评估机构 上海 (略)
    技术评价报告摘要
    经评估,以2024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在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委估专利评估值为1,#,大写人民币:#佰###万#仟#佰零#元#角#分。评估增值1,#。本报告评估结果包含增值税(税率为3%)。
    评估基准日 2024-10-31
    评估方法 成本法
    法律意见
    重要信息披露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共有权人:
    珠海复 (略)
    其他披露内容 “3-取代环#酮去对称化的方法、环#烯类化合物及其用途”(专利号:ZL#.1)专利权是复旦大学与珠海复 (略) 共有,复旦大学占50%权益,珠海复 (略) 占50%权益。珠海复 (略) 委托复旦大学在上海技术交易所以公开挂牌形式转让专利。珠海复 (略) 作为共有权人不行使优先购买权。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类型 法人
    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 复旦大学
    注册地(地址) (略) (略) (略) 220号
    注册资本(万元) #.#
    企业类型 其他组织机构
    转让方类型 法人
    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 珠海复 (略)
    注册地(地址) (略) (略) 创意谷2 (略)
    注册资本(万元) 1085.#
    企业类型 其他组织机构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类型 转让
    转让交易条件 交易金额 交易入门费/交易底价(万元) 200.00
    是否包含产品销售分成
    产品销售分成说明
    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付款要求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面议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接受联合方式举牌受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举牌受让。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其他: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挂牌信息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10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 在线竞价
    会同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标的项目,通过上海技术交易所(以下简称“技交所”)公开披露项目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项目交易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项目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项目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项目标的中所 (略) 置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交易标的涉及共有或交易标的上设置有他项权利,已获得相关权利人同意的有效文件。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技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信息发布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项目交易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在技交所组织交易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标的项目进行交易;

    (7)我方将按照技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技交所将相关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技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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