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季河村3组约13.5亩鱼塘经营权出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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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季河村3组约13.5亩鱼塘经营权出租项目

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季河村3组约13.5亩鱼塘经营权出租项目

受 (略) (略) 永商镇季河村村民委员会第三村民小组委托,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将交易一宗农村鱼塘经营权,现将本 (略) 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内容

说明及要求

委托方

(略) (略) 永商镇季河村民委员会第三村民小组

项目坐落

(略) 永商镇季河村3组

处置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面积

约13.5亩

流转期限

20年

流转价格

转让费(略)元,租金4000元/亩/年

当前用途

水产养殖

使用用途

养殖

交易保证金

(略)元

标的介绍:本项目位 (略) 永商镇季河村3组,面积约为13.5亩。流转方式为出租,流转时间为20年,转让费(略)元,租金4000元/亩/年,流转用途为养殖。

备注:具体情况请以踏勘的实际现状为准。

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的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需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能力)合法注册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报名,本次鱼塘经营权出租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服从永商镇季河村村容村貌整体规划,按规定时间内缴纳租金;

3.请参与报名的意向受让方自行前往标的现场进行实地踏勘确认,具体情况请以具体情况请以踏勘的实际现状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流入;

5.承租期间该标的所发生的用电、用水、生产投入、设施设备安装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不得利用该标的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影响当地村民生产生活;承租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负责。

7.未经流出方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转让及改变使用用途,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转租、转让,需征得流出方书面同意;

8.承租方不得利用本标的从事污染环境、黄赌毒和其他非法经营的项目;

9.需符合环境保护,农村水域、滩涂养殖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10.承租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具体标准详见合同);

11、流出方依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1)承租方交易保证金在农交所扣除交易服务费之后,剩余部 (略) 退回。

交易保证金支付

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为避免因交易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而影响报名,请流入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保留充足的银行转账和系统操作时间。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买资格。申请参加本公告多个标的物竞买的,将生成多个交易保证金收款账号,交易保证金须一一对应且足额缴纳。

户名:成都农村产 (略)

开户行:流入方在报名时由系统为其生成的保证金收款账号

账号:流入方在报名时由系统为其生成的保证金收款账号

(注:此账号为虚拟账号,项目竞价结束后该账号自动作废)

(一)未竞得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成都农交所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完成核验, (略) 径退还(不计利息)。

(二)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闲置资 (略) 置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由成都农交所扣除交易服务费之后,剩余部 (略) 退回。

(三)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成交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进行收取,(如租金按年有递增,成交总金额要包含增量,不含免租期)(每宗收费最低不少于300元)。

(四)发生下列任何情况的,将不予退还交纳交易保证金:

①承租方(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交易未成功或成都农交所损失的;

②承租方(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成都农交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③承租方(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④意向承租方并被确认为流入方后,拒绝签约或放弃流入方身份的;

⑤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情形。

报名

报名时间:本项目公告期内

报名地点: (略) 兴义镇张河村乐享大棚不二果园子600号

报名时应提交:

1. 农村闲置资产资源交易承诺书,农村闲置资产资源交易登记表(意向承租方);

2.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

3.主体资格证明:

(1)、 (略)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公司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携带公章。

(2)、个人需提供本人签名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核原件),如需委托他人办理交易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 公司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上述文件应到报名现场( (略) )提交原件,若无法提交原件,复印件上应加盖申请人公章 ,证明原件与复印件相符。意向流入方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竞价

程序

1. 公告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按流出方要求,(√签约成功、重新挂牌交易所向交易双方发放《成交确认书》,并组织交易双方签约)。2. 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流入方的,按照 网络竞价 方式竞价,单次增价幅度100元/亩/年或其整数倍。交易所根据结果向交易双方发放《成交确认书》,并组织交易双方签约。3. 公告期满,未征集到符合的条件的意向流入方,□终止交易□延期?变更交易条件重新公告。4.竞价规则具体请详见“ (略) -交易细则-产权交易-交易规则”(http://**:2002/#/trade/jygz)

其他说明

1. 若产生竞价,在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后, (略) (略) 站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交易所根据结果向交易双方发放《成交确认书》。

2. 《成交通知书》领取要求:交易双方在系统上自行获取。

3. 以下情况意向承租方应自行 (略) 络竞价交易所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处置方及成都农交所均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①.意向承租方未按公告及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而造成资格查验未通过的;

②.意向 (略) 络报名专用账号、密码丢失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

③.意向承租 (略) 络、设备故障及操作不当,致使无法正常报名和参与竞价的;

④.其他根据法律法规竞租方应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的。

4.注意事项

①.租赁起租日以标的物交割日/或租赁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②.租赁期内如遇到特殊规定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合同终止,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③.意向承租人应当在竞租前仔细阅读本项目挂牌文件,意向承租人参与竞租的行为视为已认可本次招租公告的全部内容。

④.意向承租人在报名后,视为已完成对竞租标的的全面调查了解,包含但不限于查阅由出租人提供的标的资料及实物,已对标的权利及物理现状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认可,并对竞租行为负责,自行承担包含但不限于因所获取标的信息不全面、误解等产生的相应后果。同意标的以现状交付。在竞租完成后,不得再以对现状有异议为由拒绝或延期签订《租赁合同》及支付相应款项。

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略)

新津分公司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8-(略)

地址: (略) 兴义镇张河村乐享大棚不二果园子600号

二、流出方承诺本次委托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三、本项目意向承租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成都农村产 (略) 新津分公司。

(略)

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季河村3组约13.5亩鱼塘经营权出租项目

受 (略) (略) 永商镇季河村村民委员会第三村民小组委托,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将交易一宗农村鱼塘经营权,现将本 (略) 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内容

说明及要求

委托方

(略) (略) 永商镇季河村民委员会第三村民小组

项目坐落

(略) 永商镇季河村3组

处置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面积

约13.5亩

流转期限

20年

流转价格

转让费(略)元,租金4000元/亩/年

当前用途

水产养殖

使用用途

养殖

交易保证金

(略)元

标的介绍:本项目位 (略) 永商镇季河村3组,面积约为13.5亩。流转方式为出租,流转时间为20年,转让费(略)元,租金4000元/亩/年,流转用途为养殖。

备注:具体情况请以踏勘的实际现状为准。

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的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需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能力)合法注册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报名,本次鱼塘经营权出租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服从永商镇季河村村容村貌整体规划,按规定时间内缴纳租金;

3.请参与报名的意向受让方自行前往标的现场进行实地踏勘确认,具体情况请以具体情况请以踏勘的实际现状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流入;

5.承租期间该标的所发生的用电、用水、生产投入、设施设备安装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不得利用该标的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影响当地村民生产生活;承租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负责。

7.未经流出方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转让及改变使用用途,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转租、转让,需征得流出方书面同意;

8.承租方不得利用本标的从事污染环境、黄赌毒和其他非法经营的项目;

9.需符合环境保护,农村水域、滩涂养殖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10.承租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具体标准详见合同);

11、流出方依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1)承租方交易保证金在农交所扣除交易服务费之后,剩余部 (略) 退回。

交易保证金支付

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为避免因交易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而影响报名,请流入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保留充足的银行转账和系统操作时间。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买资格。申请参加本公告多个标的物竞买的,将生成多个交易保证金收款账号,交易保证金须一一对应且足额缴纳。

户名:成都农村产 (略)

开户行:流入方在报名时由系统为其生成的保证金收款账号

账号:流入方在报名时由系统为其生成的保证金收款账号

(注:此账号为虚拟账号,项目竞价结束后该账号自动作废)

(一)未竞得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成都农交所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完成核验, (略) 径退还(不计利息)。

(二)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闲置资 (略) 置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由成都农交所扣除交易服务费之后,剩余部 (略) 退回。

(三)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成交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进行收取,(如租金按年有递增,成交总金额要包含增量,不含免租期)(每宗收费最低不少于300元)。

(四)发生下列任何情况的,将不予退还交纳交易保证金:

①承租方(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交易未成功或成都农交所损失的;

②承租方(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成都农交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③承租方(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④意向承租方并被确认为流入方后,拒绝签约或放弃流入方身份的;

⑤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情形。

报名

报名时间:本项目公告期内

报名地点: (略) 兴义镇张河村乐享大棚不二果园子600号

报名时应提交:

1. 农村闲置资产资源交易承诺书,农村闲置资产资源交易登记表(意向承租方);

2.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

3.主体资格证明:

(1)、 (略)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公司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携带公章。

(2)、个人需提供本人签名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核原件),如需委托他人办理交易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 公司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上述文件应到报名现场( (略) )提交原件,若无法提交原件,复印件上应加盖申请人公章 ,证明原件与复印件相符。意向流入方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竞价

程序

1. 公告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按流出方要求,(√签约成功、重新挂牌交易所向交易双方发放《成交确认书》,并组织交易双方签约)。2. 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流入方的,按照 网络竞价 方式竞价,单次增价幅度100元/亩/年或其整数倍。交易所根据结果向交易双方发放《成交确认书》,并组织交易双方签约。3. 公告期满,未征集到符合的条件的意向流入方,□终止交易□延期?变更交易条件重新公告。4.竞价规则具体请详见“ (略) -交易细则-产权交易-交易规则”(http://**:2002/#/trade/jygz)

其他说明

1. 若产生竞价,在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后, (略) (略) 站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交易所根据结果向交易双方发放《成交确认书》。

2. 《成交通知书》领取要求:交易双方在系统上自行获取。

3. 以下情况意向承租方应自行 (略) 络竞价交易所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处置方及成都农交所均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①.意向承租方未按公告及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而造成资格查验未通过的;

②.意向 (略) 络报名专用账号、密码丢失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

③.意向承租 (略) 络、设备故障及操作不当,致使无法正常报名和参与竞价的;

④.其他根据法律法规竞租方应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的。

4.注意事项

①.租赁起租日以标的物交割日/或租赁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②.租赁期内如遇到特殊规定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合同终止,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③.意向承租人应当在竞租前仔细阅读本项目挂牌文件,意向承租人参与竞租的行为视为已认可本次招租公告的全部内容。

④.意向承租人在报名后,视为已完成对竞租标的的全面调查了解,包含但不限于查阅由出租人提供的标的资料及实物,已对标的权利及物理现状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认可,并对竞租行为负责,自行承担包含但不限于因所获取标的信息不全面、误解等产生的相应后果。同意标的以现状交付。在竞租完成后,不得再以对现状有异议为由拒绝或延期签订《租赁合同》及支付相应款项。

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略)

新津分公司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8-(略)

地址: (略) 兴义镇张河村乐享大棚不二果园子600号

二、流出方承诺本次委托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三、本项目意向承租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成都农村产 (略) 新津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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