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永自然资告字号
龙岩市永定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永自然资告字号
宗地编号: | 2024-拍-32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西溪乡客家古镇西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100≤ 并且 ≤1.5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
零售商业用地 | 607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82 | |||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有意竞买者可于报名期限内到报名地点索取有关拍卖资料,报名时应提供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文件资料,并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9日 至 2024年12月18日 到 (略) (略) (略) 管制利用股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9日 至 2024年12月18日 到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1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2月1 (略) (略) 永定分中心( (略) (略) 广电大厦七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出让成交价款以人民币按总地价计算,成交价款为土地出让金,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契税等其它相关税费;按规定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其它相关税费均由竞得人自行缴纳。 (二)竞得人在拍卖成交后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10个工作 (略) (略) (略) 与出让人正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缴纳宗地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含定金),余款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付清。 (三)竞买成交后,竞得人的地块竞买保证金即可计入成交价款,作为出让合同定金;竞买未成交的,地块竞买保证金在本次拍卖会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但不计利息。 (四)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须竞得人提出书面申请,在竞得人按约定(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可以根据中标结果与竞得人先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待竞得人按约定(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五)本公告与其他所有出让文件资料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竞买、签约和履行合同均有约束力。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联 系 人:管制利用股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0597-*
开户单位: (略) (略) (略) , (略) (略) (略) , (略) (略) (略)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永定支行,中国银行永定支行,建设银行永定支行
开户账号:1730 1010 0100 1630 71 ,4052 7505 9583,3505 0169 7207 0000 0218
宗地编号: | 2024-拍-32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西溪乡客家古镇西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100≤ 并且 ≤1.5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
零售商业用地 | 607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82 | |||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有意竞买者可于报名期限内到报名地点索取有关拍卖资料,报名时应提供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文件资料,并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9日 至 2024年12月18日 到 (略) (略) (略) 管制利用股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9日 至 2024年12月18日 到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1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2月1 (略) (略) 永定分中心( (略) (略) 广电大厦七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出让成交价款以人民币按总地价计算,成交价款为土地出让金,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契税等其它相关税费;按规定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其它相关税费均由竞得人自行缴纳。 (二)竞得人在拍卖成交后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10个工作 (略) (略) (略) 与出让人正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缴纳宗地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含定金),余款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付清。 (三)竞买成交后,竞得人的地块竞买保证金即可计入成交价款,作为出让合同定金;竞买未成交的,地块竞买保证金在本次拍卖会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但不计利息。 (四)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须竞得人提出书面申请,在竞得人按约定(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可以根据中标结果与竞得人先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待竞得人按约定(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五)本公告与其他所有出让文件资料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竞买、签约和履行合同均有约束力。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联 系 人:管制利用股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0597-*
开户单位: (略) (略) (略) , (略) (略) (略) , (略) (略) (略)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永定支行,中国银行永定支行,建设银行永定支行
开户账号:1730 1010 0100 1630 71 ,4052 7505 9583,3505 0169 7207 0000 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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