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欧菲光科技园公开招租项目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1Z*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光明区欧菲光科技园公开招租项目 |
起始日期 | 2024年11月30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12月09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略) (略) (略) 凤凰街道 (略) (略) 3号欧菲光科技园 |
面积/数量 | *.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资产性质 | 厂房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1.本物业原则上不得转租、分租;如需转租、分租,次承租人需经过出租方审议同意,并将与次承租人的租赁合同报出租方备案; 2.若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等损害出租方利益行为,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次承租人不得再次转租、分租。 | 出租期 | 5年(若政 (略) 更新等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双方免责,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
免租期 | 4个月( (略) 域4个月, (略) 域3个月,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月(本项目租赁期内厂房一层月租金底价为41元/平方米/月,厂房三层月租金底价为34元/平方米/月,宿舍综合楼三层租金底价为33元/平方米/月,其他工业配套租金底价为*/平方米/月,室外绿地租金底价为12元/平方米/月,厂房屋顶租金底价为10元/平方米/月,本租金包含增值税) |
租金支付方式 | 其他(定期通过出租方提供的费税单据缴纳租金,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资产用途限定 | 其他( (略) 2022年发布的“20+8”产业规划,为补足深圳及粤港 (略) 智能传感器MEMS工艺开发和制造环节的缺失,满足中小企业研发中试服务需求,全过程服务高端智能传感关键核心领域攻关和产业化发展。 (略) 将重点加强制造和封测能力建设,重点发展消费电子、智能驾驶与工业传感器(智能机器人、 (略) )推 (略) 智能传感器产业的集聚。按规划打造为MEMS中试线,布局压力、惯性、麦克风、微流控、微振镜、 (略) , (略) 智能传感器MEM (略) 。) | ||
履约条件 | 履约内容要求及说明 物业用途要求:承租方承租后不得变更租赁物业用途,租用期间如需搭建建筑物,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事先经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并事先通知出租方。 使用要求 合法使用:本租赁物业内严禁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及活动,如有违反,出租方可立即无条件收回租赁物,所有损失和法律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环保使用:承租方不得在本租赁物业从事涉及粉尘、喷油、危险化学品生产、电镀、电池、珍珠棉、泡沫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行业。 安全使用:物业租赁期间承租方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承租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需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义务。建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及相关台账,成立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自行配备义务消防队,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若安全检查不合格,且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整改达标,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所有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费用及支付要求:按时缴纳租金、管理费、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若该物业电伏使用不足以满足工作生产需求,承租方需自行承担增加变压器功率的相关费用。 | ||
其他补充说明 | 一、招租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置: (略) (略) 凤凰街道 (略) (略) 3号欧菲光科技园 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建筑状况:欧菲光科技园现有生产厂房5层(本次出租第一、三层),综合楼11层(本次出租第三层),废水站、化学品库等配套设施;其中第一层厂房,层高8米,承重800-3500KG,洁净车间;第三层厂房,层高7.5米,承重800KG,厂房均为毛坯;第三层综合楼,层高3.5-8.15米,普通装修 建筑结构:框架结构。地基基础保持稳定,无明显不均匀沉降;承重墙体梁、柱、楼板等完好,无明显受力裂缝变形,装修和设备完好、齐全完整,管道畅通,现状良好,使用正常。 设备设施:水、电、通讯、消防等设施齐全。 权属情况: (略) (略)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有房产证。 规划建设手续情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 消防手续情况:有主体消防(涉及承租方经营所需的消防手续等,均由承租方自行向相关部门办理,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当) 抵押、查封情况:无。 物业其他情况:电梯:货梯8台,包括1台5T货梯,5台3T货梯,2台2T无尘货梯,客梯3台。 计算租金面积:共计*平方米,其中,第一层厂房建筑面积7683平方米,第三层厂房建筑面积1862平方米,厂房顶楼面积820平方米,厂房工业配套面积799平方米,综合楼第三层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室外绿地面积90平方米,最终面积以招租人的实际测量为准。 出租使用要求: (略) 2022年发布的“20+8”产业规划,为补足深圳及粤港 (略) 智能传感器MEMS工艺开发和制造环节的缺失,满足中小企业研发中试服务需求,全过程服务高端智能传感关键核心领域攻关和产业化发展。 (略) 将重点加强制造和封测能力建设,重点发展消费电子、智能驾驶与工业传感器(智能机器人、 (略) )推 (略) 智能传感器产业的集聚。按规划打造为MEMS中试线,布局压力、惯性、麦克风、微流控、微振镜、 (略) , (略) 智能传感器MEM (略) 。 租金底价:租金为*.8元/月(本项目租赁期内厂房第一层月租金底价为41元/平方米/月,厂房第三层月租金底价为34元/平方米/月,综合楼第三层租金底价为33元/平方米/月,其他工业配套租金底价为*/平方米/月,室外绿地租金底价为12元/平方米/月,厂房屋顶租金底价为10元/平方米/月,本租金包含增值税)。 租金递增情况: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租金支付方式:定期通过出租方提供的费税单据缴纳租金,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租赁期限:5年(若政 (略) 更新等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双方免责,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免租期:4个月( (略) 域4个月, (略) 域3个月,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物业管理费: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水电费:不含在租金内(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向有关职能部门缴纳,出租方不承担) 其他费用:因承租方承租该物业所产生的包括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电视费/电话费/网络费用/税费/手续费/等其他费用以及因使用该物业所产生的其他杂费,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出租物业使用现状:空置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否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1.本物业原则上不得转租、分租;如需转租、分租,次承租人需经过出租方审议同意,并将与次承租人的租赁合同报出租方备案; 2.若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等损害出租方利益行为,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次承租人不得再次转租、分租。 确定承租方后签订合同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二、招租项目交易事项信息: (一)意向承租人登记方式和时间: 1.意向登记方式: (略) 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2.登记(报名)操作:意向承租人如确定参加意向登记,首先 (略) 网站办理登记(报名),方法为 (略) 网站http://**),选择“项目中心”,选择意向项目的“项目详情”点击【立即报名】;如果是未注册为用户,请 (略) 网站(http://**#/register),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意向登记。 3.逾期未上传意向登记材料,本交易实施机构不予受理。 (二)交易保证金相关事项: 1.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意向承租人,必须在公告时间截止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到本公告指定账户,交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交纳或未足额交纳、交纳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本交易实施机构不予受理其登记; 2.进行交易保证金转账时,应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付款账户必须为意向承租人自身对公账户; 3.汇款必须一次足额汇入,不能把保证金拆分成多笔分次汇入,因保证金未足额交纳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4.交易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系统获取) 5.中标(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在中标(成交)人向本交易实施机构提交已签署的租赁合同及履约保证金转账凭证后十个工作日内由交易实施机 (略) 退回。未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不得作为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不得参与后续的交易流程。其他未中标(成交)的人的交易保证金,由业务系统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推送未中标(成交)人的保证金退付指令,系统在一个工作日内自动原渠道退付,如遇银行非工作时间则顺延。 备注:如果由于未中标(成交)人更名、账户信息有误、账户注销等情况不能通 (略) 退付的保证金,交易实施机构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发起保证金退付审批流程。原则上从发起审批流程至退付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遇银行非工作时间则顺延。 6.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实施机构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1)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无正当理由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 (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3)与其他意向承租方恶意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 (4)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销申请,不提交报价(但其他意向方已提交报价的除外); (5)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 (6)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询问、澄清和异议 1.询问事项:意向承租人应充分知悉:“提出交易文件澄清或答疑要求”不等同于“对交易文件提出异议”,如认为本招租公告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在公告期内采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交易实施机构提出。 2.澄清事项:出租方或交易实施机构对已发出的交易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公告截止时间至少1 (略) 站公布,不足1日的,将顺延公告截止时间。 3.异议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异议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 四、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意向登记前,意向承租人可自行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无论意向承租人是否查看标的,意向承租人参与意向登记时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同标的物现状,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 五、交易服务费 1.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 (略) ( (略) )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收费标准为按首年月租金*50%或租赁期内总租金 1%(孰低原则)收取,由中标(成交)人支付; 2.中标(成交)人应在交易结果公告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按照《付款通知书》向交易实施机构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中标(成交)人支付交易服务费后,由交易实施机构向成交人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人根据《中标/成交通知书》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若中标(成交)人不按要求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实施机构有权在中标(成交)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足额扣取交易服务费。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履约保证金为首年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且须同时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转入出租方指定的账户。履约保证金须待租赁合同到期且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包括交还全部租赁物业并结清租金及违约金等费用、租赁物业地址上的工商注册信息迁移或注销、协助相关分租的承租人与出租方完成租赁关系交接等)后,方可不计利息退还。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略) (略) 关于修改《 (略) 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政府物业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三)经公开招租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可以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并按规定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延长信息公告期限,每次延长 5 个工作日(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多延长 1 个周期。 | ||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 / |
项目日程
澄清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08日 18时00分00秒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09日 18时00分00秒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一、承租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其它组织。 二、未被 (略) 在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被移出的除外)。 四、在近三年内意向承租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安全事故记录。 五、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六、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七、czwtit (略) 区政府产业落地要求,产业发展方向为智能传感器MEMS工艺开发和制造。 承诺事项:①意向承租人需承诺承租用途符合本项目的产业发展要求;②承诺在租赁期内承租方未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同意以及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私自转变物业用途。③招租人有权对承租方进行实地考察,承租方需积极配合,若承租方拒绝配合考察或考察过程中发现承租方为非实体生产型企业(如“皮包公司”“空壳公司”等),则招租人有权拒绝其参加竞价活动。 注:通过“意向登记审查”的意向承租人视为“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将由业务系统发送短信通知参与。未能通过“意向登记审查”的意向承租人视为“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业务系统会自动发送短信向未通过“意向登记审查”的意向承租人通知结果。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登记资料(所有资料均提供扫描件且需加盖公章,如个人报名需本人签字并按指模)。 一、主体身份证明: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团体法人证明材料,或其他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2.以分公司名义参与的, (略) 或具有 (略) 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竞价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 (略) 公章的授权函(原件), (略) 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3.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二、提供中国执行 (略) 查询被执行人页面截图( (略) 站为http://**,应显示查询结果,并盖单位章,自然人加签本人姓名并按本人指模)。 三、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面截图( (略) 站为http://**,应包括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移出的除外)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并盖单位章,自然人或非企业性质单位无需提供)。 四、提供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页面截图( (略) 站为http://**,并盖单位章,自然人加签本人姓名并按本人指模)。 五、提供《物业用途承诺书》作出有效承诺。(详见附件)。 六、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 七、意向承租方登记表(详见附件)。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09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略) 光明分公司 | 地址 | (略) (略) (略) 253 (略) 光明科技园A-3栋B单元9楼 |
联系人 | 彭工 | 联系方式 | *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略) (略)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2,00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 (略) , (略) 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 (略) 地址:http://**#/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4年12月09日 18时00分00秒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本租赁物业按现状交付,承租方不得私自搭建临时建筑,如承租方被出租方或相关部门要求拆除相关临时建筑的,承租方不得因上述情况发生争议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违约要求和赔偿责任。 2、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物业现状实际情况及周边的相关情况,知悉该物业相关条件,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竞投人自愿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若承租后发现新的瑕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3、本租赁项目的月租金含增值税,物业管理费不含税,涉及租赁其他相关合理费用(如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一方承担。 4、租金支付方式及违约金:首月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15日】内缴纳,逾期付款的,承租方需向出租方缴纳违约金,违约金最终金额以实际租赁合同为准;需按时支付租金,如逾期超过30日未付租金,出租方除追收承租方应缴款项外,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视承租方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全部自行承担。 5、合同期内,涉及租赁物业范围内公共设施(如电梯、消防设施等),出租方仅提供合同期限内的使用权;承租户承诺合理使用公共设施,确保设施的安全和完整,定期对公共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包括但不限于清洁、安全检查、日常养护、及时报修等。合同届满且出租方、承租方双方未达成续租合同或本合同解除的,承租方承诺对涉及租赁物业范围内公共设施完好移交,全部归出租方所有。如承租方未按要求将出租物业交还出租方,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租赁履约保证金。 6、承租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署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出租方有权没收其交易保证金,并同意交易实施机构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相应交易服务费金额后转至出租方账户作为补偿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若因出租方原因未能及时签订合同,双方就具体事项进行商议解决。 7、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8、租赁期限内,若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该物业被征用、 (略) 建 (略) 更新改造需要拆迁,出租方提前6个月通知承租方即可终止租赁合同关系,且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由此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租赁合同关系终止后,承租方应当在出租方指定的时限内将全部租赁物腾空、清退、返还给出租方,且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形式的赔偿及补偿费用。 9、承租方自行承担该物业因经营需要实施申请及改造用电扩容工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且须符合国家和电力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并 (略) 验收办结相关手续等。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租赁合同到期后,扩容变压器的权属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10、如承租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同意以及出租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承租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1、承租方如需对所租物业进行改造、装修、安装设施设备的,改造及装修工程由承租方自行实施。承租方应在施工前将改造或装修设计方案及图纸提交出租方,在征得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并取得相关报批手续后进行施工。改造、装修工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有关消防验收等手续由承租方自行申报,出租方提供协助(仅限提供该物业权属相关证明材料及原始施工图)。承租方提供消防验收及备案后成果材料提交出租方存档。承租方的装修应采取文明施工,并遵守国内相应的法律、法规。 12、违约责任 12.1租赁期限未满,承租方提前退租的,出租方有权没收租赁履约保证金,限承租方于合同解除之日30天之内,须无条件立即迁出该物业,承租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该物业的,出租方有权收回该物业,并就每逾期一天向承租方按照合同解除前最新租金的50%收取违约金。 12.2租赁期间,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场地(房屋/附属物)转让他人使用的或擅自改变、拆改租赁房屋结构或者用途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租赁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12.3承租方利用该租赁物业进行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租赁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12.4 出租方承担该租赁物业的结构安全、原有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维修;承租方承担该租赁物业内部的使用和日常维护;因承租方过错致使该租赁物业需要维修的,由承租方承担维修义务;因承租方违反防火安全约定或拒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租赁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12.5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的,承租方应当在30日内搬离、交还房屋并按搬离时的租金标准支付占用费。逾期未搬离或未交还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应按合同终止前最新租金1.5倍的标准支付占用费,且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物业。 13、因本租赁物业系整体出租,租赁物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年检等义务由承租方承担。 1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装 (略) 理: 14.1对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由承租方负责恢复原状。 14.2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由出租方决定是否由承租人予以恢复原状或保留装饰装修现状。出租方决定保留现状的,相关的装饰装修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要求出租方对装饰装修残值进行补偿或赔偿。 15上述未尽事宜,以出租方与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内容为准。 物业按现状出租,承租方应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水电设施移交说明: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 面积差异说明:意向承租人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最终价格以实际租用面积为准,但是不影响本次成交的服务费金额。 签订合同说明:承租方应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物业交付风险说明: 1、承租方不得改变物业的使用功能和原有的建筑承 (略) ,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2、租赁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实际经营与本租赁物业项目建筑物现状功能用途一致或承租方所经营的项目需满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责任 3、不得未经同意擅自扩大面积或改动结构,不得把物业用作抵押、担保等用途。 |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1Z*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光明区欧菲光科技园公开招租项目 |
起始日期 | 2024年11月30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12月09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略) (略) (略) 凤凰街道 (略) (略) 3号欧菲光科技园 |
面积/数量 | *.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资产性质 | 厂房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1.本物业原则上不得转租、分租;如需转租、分租,次承租人需经过出租方审议同意,并将与次承租人的租赁合同报出租方备案; 2.若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等损害出租方利益行为,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次承租人不得再次转租、分租。 | 出租期 | 5年(若政 (略) 更新等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双方免责,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
免租期 | 4个月( (略) 域4个月, (略) 域3个月,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月(本项目租赁期内厂房一层月租金底价为41元/平方米/月,厂房三层月租金底价为34元/平方米/月,宿舍综合楼三层租金底价为33元/平方米/月,其他工业配套租金底价为*/平方米/月,室外绿地租金底价为12元/平方米/月,厂房屋顶租金底价为10元/平方米/月,本租金包含增值税) |
租金支付方式 | 其他(定期通过出租方提供的费税单据缴纳租金,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资产用途限定 | 其他( (略) 2022年发布的“20+8”产业规划,为补足深圳及粤港 (略) 智能传感器MEMS工艺开发和制造环节的缺失,满足中小企业研发中试服务需求,全过程服务高端智能传感关键核心领域攻关和产业化发展。 (略) 将重点加强制造和封测能力建设,重点发展消费电子、智能驾驶与工业传感器(智能机器人、 (略) )推 (略) 智能传感器产业的集聚。按规划打造为MEMS中试线,布局压力、惯性、麦克风、微流控、微振镜、 (略) , (略) 智能传感器MEM (略) 。) | ||
履约条件 | 履约内容要求及说明 物业用途要求:承租方承租后不得变更租赁物业用途,租用期间如需搭建建筑物,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事先经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并事先通知出租方。 使用要求 合法使用:本租赁物业内严禁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及活动,如有违反,出租方可立即无条件收回租赁物,所有损失和法律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环保使用:承租方不得在本租赁物业从事涉及粉尘、喷油、危险化学品生产、电镀、电池、珍珠棉、泡沫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行业。 安全使用:物业租赁期间承租方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承租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需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义务。建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及相关台账,成立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自行配备义务消防队,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若安全检查不合格,且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整改达标,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所有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费用及支付要求:按时缴纳租金、管理费、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若该物业电伏使用不足以满足工作生产需求,承租方需自行承担增加变压器功率的相关费用。 | ||
其他补充说明 | 一、招租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置: (略) (略) 凤凰街道 (略) (略) 3号欧菲光科技园 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建筑状况:欧菲光科技园现有生产厂房5层(本次出租第一、三层),综合楼11层(本次出租第三层),废水站、化学品库等配套设施;其中第一层厂房,层高8米,承重800-3500KG,洁净车间;第三层厂房,层高7.5米,承重800KG,厂房均为毛坯;第三层综合楼,层高3.5-8.15米,普通装修 建筑结构:框架结构。地基基础保持稳定,无明显不均匀沉降;承重墙体梁、柱、楼板等完好,无明显受力裂缝变形,装修和设备完好、齐全完整,管道畅通,现状良好,使用正常。 设备设施:水、电、通讯、消防等设施齐全。 权属情况: (略) (略)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有房产证。 规划建设手续情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 消防手续情况:有主体消防(涉及承租方经营所需的消防手续等,均由承租方自行向相关部门办理,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当) 抵押、查封情况:无。 物业其他情况:电梯:货梯8台,包括1台5T货梯,5台3T货梯,2台2T无尘货梯,客梯3台。 计算租金面积:共计*平方米,其中,第一层厂房建筑面积7683平方米,第三层厂房建筑面积1862平方米,厂房顶楼面积820平方米,厂房工业配套面积799平方米,综合楼第三层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室外绿地面积90平方米,最终面积以招租人的实际测量为准。 出租使用要求: (略) 2022年发布的“20+8”产业规划,为补足深圳及粤港 (略) 智能传感器MEMS工艺开发和制造环节的缺失,满足中小企业研发中试服务需求,全过程服务高端智能传感关键核心领域攻关和产业化发展。 (略) 将重点加强制造和封测能力建设,重点发展消费电子、智能驾驶与工业传感器(智能机器人、 (略) )推 (略) 智能传感器产业的集聚。按规划打造为MEMS中试线,布局压力、惯性、麦克风、微流控、微振镜、 (略) , (略) 智能传感器MEM (略) 。 租金底价:租金为*.8元/月(本项目租赁期内厂房第一层月租金底价为41元/平方米/月,厂房第三层月租金底价为34元/平方米/月,综合楼第三层租金底价为33元/平方米/月,其他工业配套租金底价为*/平方米/月,室外绿地租金底价为12元/平方米/月,厂房屋顶租金底价为10元/平方米/月,本租金包含增值税)。 租金递增情况: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租金支付方式:定期通过出租方提供的费税单据缴纳租金,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租赁期限:5年(若政 (略) 更新等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双方免责,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免租期:4个月( (略) 域4个月, (略) 域3个月,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物业管理费: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水电费:不含在租金内(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向有关职能部门缴纳,出租方不承担) 其他费用:因承租方承租该物业所产生的包括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电视费/电话费/网络费用/税费/手续费/等其他费用以及因使用该物业所产生的其他杂费,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出租物业使用现状:空置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否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1.本物业原则上不得转租、分租;如需转租、分租,次承租人需经过出租方审议同意,并将与次承租人的租赁合同报出租方备案; 2.若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等损害出租方利益行为,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次承租人不得再次转租、分租。 确定承租方后签订合同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二、招租项目交易事项信息: (一)意向承租人登记方式和时间: 1.意向登记方式: (略) 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2.登记(报名)操作:意向承租人如确定参加意向登记,首先 (略) 网站办理登记(报名),方法为 (略) 网站http://**),选择“项目中心”,选择意向项目的“项目详情”点击【立即报名】;如果是未注册为用户,请 (略) 网站(http://**#/register),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意向登记。 3.逾期未上传意向登记材料,本交易实施机构不予受理。 (二)交易保证金相关事项: 1.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意向承租人,必须在公告时间截止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到本公告指定账户,交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交纳或未足额交纳、交纳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本交易实施机构不予受理其登记; 2.进行交易保证金转账时,应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付款账户必须为意向承租人自身对公账户; 3.汇款必须一次足额汇入,不能把保证金拆分成多笔分次汇入,因保证金未足额交纳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4.交易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系统获取) 5.中标(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在中标(成交)人向本交易实施机构提交已签署的租赁合同及履约保证金转账凭证后十个工作日内由交易实施机 (略) 退回。未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不得作为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不得参与后续的交易流程。其他未中标(成交)的人的交易保证金,由业务系统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推送未中标(成交)人的保证金退付指令,系统在一个工作日内自动原渠道退付,如遇银行非工作时间则顺延。 备注:如果由于未中标(成交)人更名、账户信息有误、账户注销等情况不能通 (略) 退付的保证金,交易实施机构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发起保证金退付审批流程。原则上从发起审批流程至退付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遇银行非工作时间则顺延。 6.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实施机构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1)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无正当理由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 (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3)与其他意向承租方恶意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 (4)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销申请,不提交报价(但其他意向方已提交报价的除外); (5)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 (6)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询问、澄清和异议 1.询问事项:意向承租人应充分知悉:“提出交易文件澄清或答疑要求”不等同于“对交易文件提出异议”,如认为本招租公告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在公告期内采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交易实施机构提出。 2.澄清事项:出租方或交易实施机构对已发出的交易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公告截止时间至少1 (略) 站公布,不足1日的,将顺延公告截止时间。 3.异议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异议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 四、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意向登记前,意向承租人可自行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无论意向承租人是否查看标的,意向承租人参与意向登记时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同标的物现状,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 五、交易服务费 1.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 (略) ( (略) )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收费标准为按首年月租金*50%或租赁期内总租金 1%(孰低原则)收取,由中标(成交)人支付; 2.中标(成交)人应在交易结果公告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按照《付款通知书》向交易实施机构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中标(成交)人支付交易服务费后,由交易实施机构向成交人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人根据《中标/成交通知书》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若中标(成交)人不按要求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实施机构有权在中标(成交)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足额扣取交易服务费。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履约保证金为首年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且须同时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转入出租方指定的账户。履约保证金须待租赁合同到期且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包括交还全部租赁物业并结清租金及违约金等费用、租赁物业地址上的工商注册信息迁移或注销、协助相关分租的承租人与出租方完成租赁关系交接等)后,方可不计利息退还。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略) (略) 关于修改《 (略) 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政府物业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三)经公开招租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可以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并按规定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延长信息公告期限,每次延长 5 个工作日(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多延长 1 个周期。 | ||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 / |
项目日程
澄清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08日 18时00分00秒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09日 18时00分00秒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一、承租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其它组织。 二、未被 (略) 在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被移出的除外)。 四、在近三年内意向承租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安全事故记录。 五、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六、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七、czwtit (略) 区政府产业落地要求,产业发展方向为智能传感器MEMS工艺开发和制造。 承诺事项:①意向承租人需承诺承租用途符合本项目的产业发展要求;②承诺在租赁期内承租方未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同意以及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私自转变物业用途。③招租人有权对承租方进行实地考察,承租方需积极配合,若承租方拒绝配合考察或考察过程中发现承租方为非实体生产型企业(如“皮包公司”“空壳公司”等),则招租人有权拒绝其参加竞价活动。 注:通过“意向登记审查”的意向承租人视为“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将由业务系统发送短信通知参与。未能通过“意向登记审查”的意向承租人视为“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业务系统会自动发送短信向未通过“意向登记审查”的意向承租人通知结果。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登记资料(所有资料均提供扫描件且需加盖公章,如个人报名需本人签字并按指模)。 一、主体身份证明: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团体法人证明材料,或其他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2.以分公司名义参与的, (略) 或具有 (略) 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竞价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 (略) 公章的授权函(原件), (略) 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3.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二、提供中国执行 (略) 查询被执行人页面截图( (略) 站为http://**,应显示查询结果,并盖单位章,自然人加签本人姓名并按本人指模)。 三、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面截图( (略) 站为http://**,应包括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移出的除外)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并盖单位章,自然人或非企业性质单位无需提供)。 四、提供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页面截图( (略) 站为http://**,并盖单位章,自然人加签本人姓名并按本人指模)。 五、提供《物业用途承诺书》作出有效承诺。(详见附件)。 六、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 七、意向承租方登记表(详见附件)。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09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略) 光明分公司 | 地址 | (略) (略) (略) 253 (略) 光明科技园A-3栋B单元9楼 |
联系人 | 彭工 | 联系方式 | *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略) (略)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2,00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 (略) , (略) 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 (略) 地址:http://**#/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4年12月09日 18时00分00秒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本租赁物业按现状交付,承租方不得私自搭建临时建筑,如承租方被出租方或相关部门要求拆除相关临时建筑的,承租方不得因上述情况发生争议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违约要求和赔偿责任。 2、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物业现状实际情况及周边的相关情况,知悉该物业相关条件,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竞投人自愿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若承租后发现新的瑕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3、本租赁项目的月租金含增值税,物业管理费不含税,涉及租赁其他相关合理费用(如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一方承担。 4、租金支付方式及违约金:首月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15日】内缴纳,逾期付款的,承租方需向出租方缴纳违约金,违约金最终金额以实际租赁合同为准;需按时支付租金,如逾期超过30日未付租金,出租方除追收承租方应缴款项外,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视承租方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全部自行承担。 5、合同期内,涉及租赁物业范围内公共设施(如电梯、消防设施等),出租方仅提供合同期限内的使用权;承租户承诺合理使用公共设施,确保设施的安全和完整,定期对公共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包括但不限于清洁、安全检查、日常养护、及时报修等。合同届满且出租方、承租方双方未达成续租合同或本合同解除的,承租方承诺对涉及租赁物业范围内公共设施完好移交,全部归出租方所有。如承租方未按要求将出租物业交还出租方,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租赁履约保证金。 6、承租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署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出租方有权没收其交易保证金,并同意交易实施机构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相应交易服务费金额后转至出租方账户作为补偿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若因出租方原因未能及时签订合同,双方就具体事项进行商议解决。 7、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8、租赁期限内,若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该物业被征用、 (略) 建 (略) 更新改造需要拆迁,出租方提前6个月通知承租方即可终止租赁合同关系,且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由此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租赁合同关系终止后,承租方应当在出租方指定的时限内将全部租赁物腾空、清退、返还给出租方,且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形式的赔偿及补偿费用。 9、承租方自行承担该物业因经营需要实施申请及改造用电扩容工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且须符合国家和电力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并 (略) 验收办结相关手续等。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租赁合同到期后,扩容变压器的权属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10、如承租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同意以及出租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承租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1、承租方如需对所租物业进行改造、装修、安装设施设备的,改造及装修工程由承租方自行实施。承租方应在施工前将改造或装修设计方案及图纸提交出租方,在征得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并取得相关报批手续后进行施工。改造、装修工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有关消防验收等手续由承租方自行申报,出租方提供协助(仅限提供该物业权属相关证明材料及原始施工图)。承租方提供消防验收及备案后成果材料提交出租方存档。承租方的装修应采取文明施工,并遵守国内相应的法律、法规。 12、违约责任 12.1租赁期限未满,承租方提前退租的,出租方有权没收租赁履约保证金,限承租方于合同解除之日30天之内,须无条件立即迁出该物业,承租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该物业的,出租方有权收回该物业,并就每逾期一天向承租方按照合同解除前最新租金的50%收取违约金。 12.2租赁期间,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场地(房屋/附属物)转让他人使用的或擅自改变、拆改租赁房屋结构或者用途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租赁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12.3承租方利用该租赁物业进行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租赁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12.4 出租方承担该租赁物业的结构安全、原有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维修;承租方承担该租赁物业内部的使用和日常维护;因承租方过错致使该租赁物业需要维修的,由承租方承担维修义务;因承租方违反防火安全约定或拒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租赁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12.5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的,承租方应当在30日内搬离、交还房屋并按搬离时的租金标准支付占用费。逾期未搬离或未交还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应按合同终止前最新租金1.5倍的标准支付占用费,且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物业。 13、因本租赁物业系整体出租,租赁物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年检等义务由承租方承担。 1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装 (略) 理: 14.1对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由承租方负责恢复原状。 14.2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由出租方决定是否由承租人予以恢复原状或保留装饰装修现状。出租方决定保留现状的,相关的装饰装修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要求出租方对装饰装修残值进行补偿或赔偿。 15上述未尽事宜,以出租方与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内容为准。 物业按现状出租,承租方应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水电设施移交说明: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 面积差异说明:意向承租人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最终价格以实际租用面积为准,但是不影响本次成交的服务费金额。 签订合同说明:承租方应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物业交付风险说明: 1、承租方不得改变物业的使用功能和原有的建筑承 (略) ,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2、租赁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实际经营与本租赁物业项目建筑物现状功能用途一致或承租方所经营的项目需满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责任 3、不得未经同意擅自扩大面积或改动结构,不得把物业用作抵押、担保等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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